2007年3月15日星期四

鸽子 潘向黎

她眼看著越來越不好了。她是林家的三媳婦,几年前嫁過來的時候,雖說不上是個大美人,但是身子圓潤,臉色亮堂,早晨的牽牛花一樣飽滿新鮮。如今這朵牽牛花卻像經了毒日頭一樣徹底萎了,臉色灰黃,嘴唇卻是白的,被子底下好像躺著一張紙,不用看就知道整個人都瘦得枯了。年輕輕的,這個情形,誰見了都搖頭。她
的婆婆一半是著急一半是冤屈地見人就說:"要是能治好,別說花錢,就是把這個家敗光了我也甘愿。可是你看,去了那么多醫院,連是什么病都不知道!這不是老天和人作對是什么?"

听的人也只好陪著嘆息一番。婆婆說的是實話。自從今年春天,她就身上不好,起初也不怎么樣,就是吃不下飯,睡不安穩,不是她不想吃,嘴里整天是苦的,好不容易塞進去几口,又都石頭似的堵在胃里,到了晚上更加睡不安穩了。以為是鬧節气,混過去那几天就好了,后來看看不像又疑心是撞見了什么,也不敢聲張,家里事多,她自己還撐著天天照舊忙碌,但是后來,漸漸就撐不住了。頭發大把大把地掉,烏黑油亮、厚得累人的頭發變得稀薄,顏色也黃了,腳底下像踩了棉花,走來走去沒有根。有一次端了水去倒,■當一聲連人一起倒進了水池里。大家仔細一端詳她,天,這哪里還是一個年輕媳婦的模樣?黑色的眼圈,煞白的臉,要不是眼睛里含著淚還有一些活气,簡直就是一個女鬼么。

也怪她的男人,就是林家的小三,這個人前年离開家,說是要到外面闖蕩闖蕩,開頭說跟著老鄉打工,后來說人家賴他的工錢,他們要去追到外地去討,然后,從去年秋天開始就沒了音訊,也不知道工錢討到了沒有。打听了許多人,都說不知道他在哪里,漸漸地有人就開始傳說,說———唉,不吉祥的話不說也罷。她就是在那以后病了的。

雖說醫生說不清她得的是什么病,但是她自己知道。她不但醒著知道,就是睡著了都知道。此刻她就在夢里,對著一個全身金光閃閃的人說:"求求你,讓我見見他!"她知道他是神,是唯一可以幫她的。那個金光閃閃的神威嚴地問:"你為什么要見他呢?你們今生的緣分已經完了。"按說她應該五雷轟頂,但是她好像也已經明白了,并不惊訝,也不哀求,只是說:"我就看他一眼,只要讓我看見他還活著!"神說:"見一面,你的病只會更重,你還是要見嗎?"她拼命點頭,因為愿望可以實現而努力忍住眼淚。神嘆了一口气,然后,她就看見了小三。他在异鄉的街頭,獨自低頭走著,拖著步子,很累很累的樣子,她想再看仔細些,小三已經走遠了,消失在暮色之中。又好像是暮色把他給吞掉了。

她就對那個神說,"求求你,讓我和他挨得近一些。""肌膚相接是不行的,靠得近一些倒沒什么不可以。只是你的病要更重些。"她拼命點頭。然后她就覺得自己渾身冰涼,而且堅硬起來,這時她看見小三朝自己走過來,然后坐在了自己身上。原來她已經變成了一塊大石頭,被放在露天公園的路邊。現在,隔著薄薄的衣服,她感到了小三身上的溫度,她終于相信,他還活著。他還活著。可為什么不回家,不回到她的身邊呢?有什么難處,都不能對她說嗎?難道她不是他最親的人嗎?他忘記了有誰在等他嗎?每一天,每一刻,她都在盼他回來,都覺得他馬上要回來了,又覺得他再也不會回來,這樣煎熬著,煎熬得眼里的一切都沒了顏色,嘴里的一切都沒了滋味,日子成了一片荒漠,沒有一點綠意。而他難道不知道他對她有多重要,難道不知道她是這樣的女人嗎?他知道,可是他居然這樣一去不回,連一句話都不給她,他怎么是這樣的一個男人哪?她怎么也不相信。這個狠心的,她剛想站起來質問,她猛然就惊醒了,掉到了自己的床上,小三已經不知去向。

她哭了。對著神,她什么都不說,就那樣眼淚一串一串地往下淌,好像她整個身体就是一個貯滿了淚水的容器,容器被磕破了,于是淚水傾瀉而出。這种哭法,是不讓哭就會死,哭完了天塌下來也不在乎了。只有女人才會這樣哭,因為只有女人才會這樣傷心。

神嘆了一口气。看著她。如果神也會覺得為難,那么這种時候就是了。因為他真的不知道怎么才是好的,對于永恒的秩序什么是好的神很清楚,但是對于這個女人,什么是好的,就很難說了。"你為什么要這樣?你不知道這樣對你自己一點好處都沒有嗎?"她搖搖頭,不知道是說不知道,還是不想听,還是什么都不在乎。她只是繼續哭,只要這樣再哭上半個晚上,她的身体里就不會再有半點液体,不要說眼淚、鼻涕,就是血,就是唾液,都會流干的,她就會變成一個干干的軀殼,等明天的太陽照到上面就哢嚓哢嚓地四分五裂。她好像也明白這一點,正在向這個終點努力沖刺。神再嘆一口气,說:"好吧。你會見到他,他會好好看你。"

已經有了失望的經驗,這次她沒有輕易高興,而是說:"我想讓他抱抱我,一次,就一次。""他可以把你抱在怀里,在你臨死之前。"哭聲停止了,她抬頭望向神,眼睛突然有了光彩:"真的嗎?你說的是真的嗎?"神不回答她的明知故問,好像回答了這种荒謬的問題神也會顯得荒謬那樣,"但是你要听清楚,就一次,然后你就會死去。"她點頭:"我知道。"神說:"你知道死是什么嗎?""不知道。我什么時候可以見到他?""哪怕不是作為一個人?""隨便你把我變成什么,讓他抱抱我,求求你!""哪怕會死,就是再也不能活?"神不知道為什么,已經在向她解釋了,但是他知道這也是無謂的。果然,她點頭。

神嘆一口气,然后說:"好吧,閉上眼睛,等到再睜開,你就可以見到他了。"

正午的廣場上,陽光明亮而慷慨,有個衣衫不整、疲憊不堪的年輕人躺在一個長凳上,他閉著眼睛,但是沒有睡著。他睡不著,他記得清清楚楚,自己已經三天沒有吃東西了,饑餓像無數爪子在他胃里胡亂抓撓著,他覺得自己像個破口袋,所有的力气都漏光了。這時,他听見了鴿子的聲音,一群鴿子在他身邊咕咕咕咕地互相低語著。他仍然躺著,一動也不動,心里閃過一個念頭:鴿子,這是可以吃的東西!他在飯店的玻璃窗上對著"烤乳鴿"的菜名流過口水。他也明白這里的鴿子太老,大概肉都是柴的了,不過不管怎么樣,只要把它弄熟,只要能吃到嘴里,把肚子里那團燒灼的火給澆熄,就行了。

鴿子們似乎根本不知道要有戒心,放心地在他四周走來走去。其中有一只甚至飛到了他的胸口,他從來沒有這么近地打量過一只鴿子,鴿子長得真是精巧,而且它小小黑黑的眼睛也仔細地端詳著他,好像在看久別的親人,那种濕濕的光一直看到他心里去。他也端詳著它,若有所思。然后,他屏住呼吸,向它伸出手。他的動作絕不利索,好像要把它惊飛而不是要抓住它似的,但是它沒有飛,它就站在那里,讓他的手触到它的翎毛,手指插到翎毛里面,然后從一個溫柔的愛撫變成一個嚴肅的网,把它抓住了。

抓住之后,他才明白自己干了什么,突然慌亂了,于是他把鴿子揣進了破舊的夾克里,從外面把雙臂緊緊抱住,抱死了。他怀里的鴿子,起初還轉動著頭,發出柔軟的呢喃聲,然后就沒有了聲息,像個滿足了所有心愿的人終于睡著了那樣。

包袱 刘忠学

  这个包袱他整整背了二十年。每每想起,他就难过得无地自容,那种挫败感一直折磨着他。

  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一家令人眼热的单位。没多久,就有一次提职的机会,然而,竞职时他却一言不发,眼睁睁地把机会让给了别人。那年月,本科毕业生凤毛麟角,好多人都替他惋惜,他也对自己的临阵退缩而懊悔。

  他诅咒发誓:下次一定要抓住机会!

  二十年了,机会一次又一次来,哪一次他都没能抓住。毕业典礼上那次失败的阴影像被人施了魔法似的,牢牢地钉在他的心里,怎么也驱除不掉。

  他曾为此失眠,整夜整夜无法入睡,白天却昏昏沉沉,总也打不起精神。他查过好多相关资料,也看过不少心理医生,能想到的办法都想了,仍然无济于事。他想,惟一的办法就是向同学们解释清楚这件事儿。事实上,这是很难做到的,不要说好多同学已经失去了联系,就是偶尔通通电话的,说的也都是工作上的事儿,谁会说到已经成了历史的毕业典礼呢?

  没机会解释,那件事儿就成了无法释怀的包袱,压得他直不起腰来。光阴荏苒,他由一个才华横溢的年轻小伙儿,变成一个猥猥琐琐的中年汉子。

  毕业典礼上发生的那件事儿,经过他大脑的反复回放,变得愈加清晰了。

  那天,老师让他代表毕业生在毕业典礼上讲话。全系三百多名毕业生,选上了他,这是荣誉呀!他能不重视吗?

  主席台上,学院领导正襟危坐,毕业班的师生齐刷刷地坐在下面。他瞥一眼坐在旁边的同桌李子,李子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他下意识地打开讲稿,认真地看起来。看完一遍,他轻轻地把讲稿扣在书桌上,静静地等着。

  "下面请毕业生代表讲话!"主持人话音刚落,掌声骤然响起。他站起身,抓起讲稿,大步走上主席台……他记不清自己讲了什么,也记不得是怎么从主席台上下来的。那掌声,他听起来是那么刺耳,那分明是对自己的嘲笑呀!回到座位,李子对他笑了笑,他的脸火辣辣的,沮丧极了。他懊悔地想:假如不写讲稿,只打个腹稿,也会讲得很好的。遗憾的是,他写了讲稿,却讲得一塌糊涂,他甚至连自己讲了什么也不记得了。

  他下定决心,再与同学通电话时一定得把那件事儿解释清楚。然而,下次通电话时,他还是没能解释。他恨自己!

  机会终于来了!二十年后,他们班举行了第一次同学会。他决定在同学会上把那件事儿原原本本地解释清楚。

  同学会的第一项议程是唱歌,唱《年轻的朋友来相会》,很庄重。接下来是座谈,每个人轮流发言,介绍各自毕业后的经历。听着昔日同窗侃侃而谈,他有如神助,忽然找到了感觉,没等轮到他发言,他就抢先说开了。

  他说:"大家还记得咱们的毕业典礼吧?那天我代表毕业生讲话,讲砸了……"好多同学都怔怔地看着他,脸上木木的,没有一丝表情。他接着说,那天我本来是认真地做了准备的,我写了四页讲稿,临上台前,我还看了一遍,看完就把讲稿扣在桌子上了,可是没想到,到台上我才发现,第一页讲稿落在桌子上了。他又说,不是我没准备,也不是我不会讲话,要不是把第一页讲稿落在桌子上,一定不会是那样的。他摇了摇头继续说:"真可惜,我居然讲砸了。"说完,他长长地吁了口气,抓起纸巾擦了擦头上的汗水。

  "讲砸了?我怎么不记得了?"有人说。

  "我也不记得了。"又有人说。

  他瞪大了眼睛,吃惊地看着大家。当他的目光落到李子的身上时,李子笑了,说:"我记得,你那天很潇洒呀,看了一眼讲稿却没照着念,讲得棒极了——大家都给你鼓了掌呢!"

相信潜力 [美]冯奈塔·弗劳尔 张越 编译

  我站在鲜红的双人雪橇旁,心怦怦直跳。在我们脚下,是一英里长、四层楼高的冰道。我边整理头盔边想,只有上帝才能解释我怎么站在这里――2002年冬奥会的赛场上。仅仅两年前,我还在以跳远选手的身份争取奥运田径赛的入场券,然而历经一连串奇迹之后,我却来这里参加一项两年前我闻所未闻的运动。

  我的一生仿佛都在奔跑。从很小的时候,我就经常在街上和男孩子们赛跑,他们多数不是我的对手。上三年级时,托马斯教练将我选入市田径队。我去队里报到时,他让我与队里最好的女选手赛跑,结果我轻松胜出。教练把我带到一边:"冯奈塔,你会成为伟大的田径运动员,也许是下一个杰西·乔伊娜。"那时我并不知道,杰西是美国最伟大的田径女明星,但我知道托马斯教练培养出很多运动员。"但是仅仅跑得快还不够,你必须全心投入,要相信自己,相信你的潜力。"他说。潜力,我喜欢这个词。

  从那以后,我在跑道上,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发誓有朝一日要去奥运会,我知道自己具备这样的潜力。后来托马斯教练建议我改练跳远,我立刻爱上了这个项目。踏板起跳,腾空飞跃,是多么美妙的感觉。从此跳远成为我的全部,中学期间我几乎没时间做别的事,连毕业舞会那天晚上我都在参加州锦标赛。奖牌可以为我赢得大学奖学金,让我离奥运梦更近一步。

  获得亚拉巴马大学的奖学金后,我将目标瞄准了1996年奥运会。上大四时我已经参加了七次全美比赛,排名稳居全国前五名。"我感觉我的时代就要来到了。"我对男友约翰尼说。然而距奥运选拔赛仅两个月时,我正在跑道上练习冲刺,突然感觉大腿上仿佛有什么断了。结果是左腿肌腱撕裂,对于田径运动员这简直是灭顶灾难。我坚持参加了预选赛,但只得了第13名。

  我很快重新振作起来。总有一天你会大显身手的,在我心中一个声音斩钉截铁地说。距离2000年奥运会还有4年,到时我才26岁,正是黄金年龄。约翰尼已经和我谈婚论嫁,但是我决定,除了训练什么都先放放再说。我训练比以前更加刻苦。

  然而就在2000年奥运会选拔赛之前,我又在练习中撕裂了韧带。这一次我完全绝望了,一切努力付诸东流,所有的潜力都成为泡影。我不可能再等四年,等到2004年奥运会我已经30岁,过了巅峰期。我飞到萨克拉门托参加选拔,不出意外仅获得第12名。"17年的梦想,就这样完了。"我泪眼婆娑地向约翰尼倾诉。

  "也许还没完。"约翰尼告诉我,某位女子双人雪橇运动员正在征求2002年冬奥会的搭档。可是我连双人雪橇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真的,我是认真的。"约翰尼说,"主要条件是速度和力量,你二者兼备。"

  以后的两年,我作为双人雪橇运动员加倍刻苦训练。我和搭档吉尔最终得以参加2002年盐湖城冬奥会。"预备……出发!"全程共有15个转弯,我们完美地驶过每个弯道,平均时速高达 82.3英里,最后我们打破纪录,获得金牌。

  潜力,人人都拥有它,但是你可能永远不知道它藏身何处。看看我吧,我终于获得了梦寐以求的奥运会金牌,只是以一种始料未及的方式。▲

豆豆的记号 李维明

豆豆来找我。

她爱听我讲些我编造的童话故事;我也希望和孩子们的交往中,获得写作上的灵感。我们算是忘年交了。我写的童话,她常是第一读者,并给我提过许多很有意思或曰很宝贵的意见。

我因要赶写一篇文章,所以现在不打算因她的到来停下手上的活儿。但我不能怠慢这位小朋友,于是,便递给她一本卡通画书。

豆豆坐了下来,很安静地看书。

其实她还不识字,所谓看书,也就是看画而已。

她把那本书看完了,然后站在我身旁,看我往电脑里敲字。

我回头看她,发现这小女孩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记起她挺长时间没来我家了。问她最近去哪里了。

她有几分神秘又有些自豪地说:"我住医院去了,昨天刚回来。我在医院里认识了好几个小朋友呢。一个叫鹏鹏,还有一个叫小林……"

我问她得了什么病。

她掀开裤腿。我这才看到她小腿和脚上有烫伤形成的疤痕。这些疤痕在她那细小的腿上扭曲盘旋着,样子有些狰狞。用触目惊心这词,一点也不过分。

我惊问她是怎么回事。

她说:"是爸爸端稀饭时不小心烫的。"

我又问:"是你爸爸烫的?"

这个离婚的男人现在正急吼吼地谈着对象(我至少看到他先后和三个女人逛过马路),但也不能心不在焉至此吧?我真的很愤怒,怎么会有这样的父亲?!

豆豆看出我眼里的愤怒,说:"他是不小心的。爸爸还向我道了歉呢。"

想到了滚烫的稀饭,我不由就倒吸了一口冷气,但我注意到这个五岁小女孩特别强调了不小心这个词。唉,这个可怜善良的孩子。她的父母是半年前离婚的。两人闹得很厉害。那些时,无助的豆豆常到我这里来。她无心听故事了,她想让我给她出些主意。她最担心的是爸爸和妈妈离婚了不要她,她该怎么办的问题。

太太也看到了豆豆的伤疤了,她脱口道:"天啦,豆豆长大以后怎么穿裙子呀!"

我瞪了太太一眼。她立即意识到自己说走了嘴。

岂料豆豆毫不在意,她笑着说:"不穿裙子有什么了不起!现在好了,我不怕了,我腿上有记号了。"

腿上有记号了?我惊诧她何出此言。

豆豆说:"爸爸上次说我不听话,就要把我丢掉。有了记号,我就不怕了。妈妈可以找到我了。李伯伯你也要记住这记号噢。"

我心头不由得一颤。

太太的心显然也是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她紧紧搂住了豆豆。

我看到太太眼眶里的泪水在转。

"李伯伯,你记住了吗?"豆豆抬起头问我。

我连声说:"豆豆,我记住了,记住了。你放心好了,爸爸是不会把你丢掉的。"我自己听得出,我的声音里是有几分哽咽的。

母亲身体的诗意 林白

  母亲身体的诗意首先来自乳房。
  如果你是一名母亲,这种诗意就是一种召唤。孩子的气味从我们全身的毛孔和末梢、头发和指甲盖进入身体,像一些小小的手,又像一些光亮和声音,因为这种召唤,我们体内的血液聚集到胸前,变成洁白的乳汁。我们在睡眠中常常感到这种凝聚,它们行走的声音是一种悦耳的"咕咕"声,它们一滴一滴,形状美好,从殷红到乳白,一滴一滴聚集在我们的乳房里。睡觉之前我们给孩子喂干净奶,乳房变得柔软轻盈。睡着之后它们就来了,它们沿着隐秘的线路穿过肌肉的缝隙到达我们的乳房并停留在那里,我们在睡梦中看见它们乳白色的闪光,同时感到自己胸前的坚硬和沉实。
  这时候,女人的乳房将会发生某种变化,成为女性神秘直觉的来源之一。
  孩子的诗意则隐藏在牙蕾里。
  它横穿在母亲的时间中,从肉里一点点长出,它坚硬、锐利、闪着一点点的光。它是牙齿中的牙齿,白色中的白色,星星中的星星。它在孩子小小的柔软的嘴里,伴随着一阵阵香气明亮地生出。孩子口腔的气味是一种最新鲜、最纯正、最娇嫩的香,它同时是水果、甘泉、牛奶、面包和雨后的青草,靠近它就像靠近天堂。
  孩子的牙蕾怎么能不是一颗钻石?
  这是所有的母亲共同的牙蕾,它集中了母亲们赋予的光芒,照亮着平庸、单调、乏味的日子。母亲们像蜡烛一样伫立在这个世界上,被孩子们一根根点燃。
  (摘自2000年4月29日《北京青年报》)

雪深一尺,我在美浓等你 文/潘向黎

下雨了,今年的最后一场秋雨或者第一场冬雨。
  你不用担心,我不在雨里,我在美浓。温暖而干燥。
  咖啡在煮,挥霍着它一生中最浓烈的香气。胡先生一看见我,就开始给我磨咖啡豆、煮咖啡。我在这里出没太久了,已经不需要语言交流了。
  有时候我会想,也许有一天落魄了,身上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偌大的上海无处可去,但是还可以来美浓。这就是做老客人的好处。
  据说贝多芬每天清晨数60粒咖啡豆放入碾磨机,磨碎,然后煮咖啡喝。不知道胡先生每次数不数咖啡豆?也许他是凭感觉判断咖啡豆的数量,凭他的经验,这应该和数咖啡豆的误差微乎其微。但是我坐在阁楼上的时候,总是倾向于想象他在楼下数着咖啡豆,而不是用一把金属勺子像食品店店员那样把咖啡豆们一下子铲出来。
  香气袅袅升起,一缕一缕,然后汇成了一片一片,绵密而有质感,把整个人包裹在其中,就像久别重逢的恋人那样不由分说地拥抱了你。香得这么浓烈,有时会让我奇怪地想起一个成语:义无反顾。咖啡香是义无反顾,但是在人却是亲极反疏,往往闻着这种香,心里安静,不悲不喜的。
  我从皮包里拿出一个深蓝色的丝绒袋子,从里面抽出薄薄的一册《小王子》,开始读。每次总是这样,只要我能有45分钟以上的闲空,只要我能在一个相同的地方呆上45分钟,我就会拿出《小王子》,找到前一次结束的地方,接着往下读。
  我已经几乎会背诵了,但是每次合上书页之前,我还是用一枚浅蓝色的及时贴做个记号,下次好一下子就找到。这样我循环往复的读着它,一遍一遍。
  今天的运气不错,书里没有浅蓝色的及时贴的影子,那就是说,上次我正好读完了一遍。于是我把书翻到最前面的开头,不,翻到正文之前的献辞。
  献给莱昂·维尔特
  请孩子们允许我将此书献给一个大人。为此,我有一个正当的借口:这个大人是我在世界上最好的朋友。我的第二个借口是:这个大人完全能够理解写给孩子们的书。我还有第三个借口:这个大人目前居住在饥寒交迫的法国。法国迫切需要安慰。如果所有这些借口还不足够的话,那么,我很想将此书献给这个大人曾经是过的那个孩子。所有大人都曾经是过孩子。(可是他们当中很少有人记得。)这样吧,我修改一下我的献辞:
  献给还是小男孩时的莱昂·维尔特
  这是我读过的最感人的献辞。多么直截了当,又多么回味无穷!多么纯真无邪,又多么充满了忧伤!天才的作家,从他的第一个字开始就和别人完全不同。
  有时候我也会想,你也许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我在这里回想着、默默等待着的,其实也许是你曾经是过的那个人。现在的你完全可能是另一个人了。我知道这一点,但是这也无法改变什么。因为,用小狐狸的话说,我被你"驯化"了。
  我等你,如果你已经变了,就等你曾经是过的那个人。
  胡先生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没有说一句话。他知道我不需要任何声音。他还是每次给我煮美浓咖啡,还是每两次只收一次的钱,他用的还是 240CC的大杯子,他上咖啡的手势还是英式的,就是杯子的耳朵在左边,喝的时候为了要用右手拿杯子要转杯子。如果是美式的,杯子的耳朵就在右边了。
  这是你教给我的。你懂得许多这样的事情,它们有多有趣就有多没用。但是难道在咖啡馆里也要谈论股票和房地产吗?
  咖啡人就是这样的,对窗外的功名利禄无动于衷,宁可在咖啡香里消磨时光,浪费聪明,放纵自己在远离现实的时空里发呆,在那个时刻,他们的躯壳在这里,但是他们的灵魂通过咖啡热气隐藏的一个秘密通道已经飞走了,飞到了许多遥远的小行星上面。
  成功人士也会来咖啡馆,但是他们不属于这里,只有咖啡人会和咖啡馆互相驯化,彼此成为不可缺少,独一无二的。
  还有另一种人,他们来咖啡馆真的是来喝咖啡的,他们着急的等着咖啡煮好端上来,甚至皱着眉头表示不耐烦,完全辜负了咖啡碾磨和煮沸或者滤泡时的香气。更不要说咖啡馆的环境、陈设、风格和历史了,那些丝毫不影响他们对咖啡本身的狂热。他们拼命往体内灌咖啡,他们只是在酗咖啡。他们活像是嗜药成瘾、需要按时服药的病人,他们如果是真正的咖啡人,那么咖啡人就像是一盆叶子发黄的蝴蝶兰一样让人担心。
  真正的咖啡人,是这样的人,他们喜欢咖啡,但那并不是他们在咖啡馆留连的原因。他们只有在咖啡馆才会感到一种自由:什么都可以不想,日常生活、烦恼、杂念都像旧外衣一样脱在了门外,他们成了自己生活的局外人;或者反之,什么都可以想,幻想从来没有这样贴近过现实,似乎只要他们想到了,离开咖啡馆之后就可以马上进行并且梦想成真,但是他们总是太喜欢这种感觉了,所以一直留在了咖啡馆。
  喝什么咖啡并不重要,不喝咖啡也可以,如果真心享受咖啡的香,就可以是一个真正的咖啡人。
  昨天,小瓯向我发出了他的结婚喜帖。我向他祝贺,但是无法装出喜气洋洋的样子。身边最后一个好朋友也要结婚了,这让我觉得寂寞。感到寂寞,也许这只是一种习惯的说法。我一直都是寂寞的,朋友结婚、生子这样的事情,只是剥落了寂寞上的油彩,让它显得赤裸裸,而且突兀。
  他临走的时候,开玩笑说,你送我什么礼物呢?
  我说:作为告别的礼物,请你喝杯咖啡吧。我们一起去了ENJOY。
  ENJOY是我和朋友见面的地方,就像美浓,自从你走后,是我一个人来的地方。
  我要了平常要的蝶豆,他要了一贯的蓝山。
  他看了看各自面前的咖啡,忽然说:"我们为什么都这么顽固?"
  我没有说什么,不但选咖啡是这样,感情方面也是。顽固,事实如此,我没有什么好说的。
  喝完咖啡,他说:"真不甘心啊,你至少明确拒绝我一次吧。"
  "胡说什么呀,你都要结婚了。"
  "只要你肯,婚礼可以马上取消。"他说。
  我没有想到他还有这样的幻想。也没有想到他是这样无情的人。我觉得喜欢咖啡的人不会这样薄情和冷血。
  最后,他得到了他要的拒绝,然后我们分手了,彼此知道可能不会再见了。
  人和人的差别真的很大,像你说的——有如活人和死人。
  圣埃克苏佩里在第二章的开头就说:"因此,我独自一个人生活着,没有谁真能说上话。"这话说得多么伤心。
  没有谁真能说上话。通常总是这样的。
  但是我们不一样,我们在一起,可以说所有的话,每一句都能被最迅速最准确的理解和接受。
  第一次到美浓,是为了避雨。真要谢谢那场阵雨,如果不是为了避雨,我大概永远不会走进这么旧的房子里。
  一个小小的店面,布置简单,勉强算得上整洁,五六张桌子,上面铺着红白小格子台布,老板是个五十上下的人,高个子,腰板挺直,理了一个短短的寸头,穿着一件长袖T恤,看上去很精神。
  以后的日子里,我将渐渐发现,整个店和他这个人都有一种属于过去的安然自得的气质。
  我出于礼貌要了一杯热可可,我不能喝咖啡。热可可很好,滚烫、浓郁、掺了恰到好处的朗姆酒。我喝着热可可,没有听见什么响动,你就从楼梯上下来了。
  你的出现使我大吃一惊,就像一道耀眼的午后阳光,寂静无声地照进来,顿时整个咖啡馆都亮了起来。一下子,我对这家咖啡馆的印象完全改变了,首先,它居然有楼上!第二,这里有你这样的客人。
  在到处都是人,视线像受惊的小鸟一样无处落下的城市里,不是轻易可以看到这样的人的。
  一张脸,说不清是清秀还是俊美,反正是让人看了一眼一定会惊讶地再看一眼的那种。大概有1米75的身高吧,肩宽,看身材应该是经常运动的,但是肤色却是接近象牙的颜色。头发是修整过的,是很妥帖的自然,一丝一丝闪着朗润的光。一件樽领的暗绿色套衫,很好地勾画出你的颈部线条,对男人也许不应该用这样的词,但是我确实想到了:优美。
  我不是没有见过精心保养,打扮得体的男人,但是看到你,我立即知道他们的问题出在哪里了。质地太不一样了,他们不过是一块块鹅卵石,虽然经过长时间的冲刷浸泡会变得光滑,或者因为长出苔藓而有了可爱的绿意。但是,你是玉。
  没有看见你付钱,你向老板说了再见就走出了门,视线从我身上掠过,毫不犹豫地走进了雨里。你没有雨具,甚至没有外衣,但是你看上去对这样习以为常。你看上去就像一个刚刚从梦中醒来的人那样,带着迟缓茫然和果断警醒的双重气质。
  你让我对楼上充满了好奇,但是不好意思马上搬到楼上去。
  第二次来美浓,我其实是为了到楼上看看。窄窄的木楼梯,还算好走,到了上面一看,应该不算二楼,而是一个阁楼,有一个老虎天窗,也有几张桌子,也铺着红白格子台布。
  午后带着落叶气息的阳光懒懒地照进来,看了就想伸个懒腰。我挑了离老虎天窗最近的那张坐下。这个阁楼让我想起小时候,外婆家,同学家的阁楼,玩办家家,闺中密友的私语,还有清苦的大学时代。后来我知道,我和你挑了同一张桌子,而且我坐了你平时坐的位置,就是靠墙面对楼梯,让老虎天窗的光线从左面照过来的那个位置。它看上去又舒服又安全,可以一直坐下去坐一生一世的样子。
  然后我们就真正相遇了。你手里的书,是法文版的《小王子》,你说一定要读这本书。
  我不懂法文,那时候中文版还没有出来,所以你就给我读,你流畅地用中文读着,好像不是在翻译,好像那上面根本不是法文的原文,而是中文一样。不,比这还要熟,好像那不是别人的作品,而是你自己费了多年心血写出来的一样。
  你每次只读两到三章,这让我急不可耐的盼望下一次在美浓的约会,和你的,和小王子的。
  你轻易地让我笑。当你读到——如果你对大人们说:"我看见了一座漂亮的房子,是用玫瑰色的砖砌成的,窗户上爬着天竺葵,屋顶上还有鸽子……"他们根本想象不出那座房子的模样。你必须对他们说:"我看见了一座十万法郎的房子,"他们才会大叫:"多美的房子啊!"
  你的唇边是讽刺的笑,但是你很少笑出来,脸上荡漾着的往往只是笑的波纹。
  你用那么动听的声音读狐狸的话,好像那是从你最深的梦里浮现出来的语言。
  ……如果你驯化了我,我的生活就焕然一新了。我会从所有的脚步声中辨认出一种特殊的脚步声。我听到别人的脚步声就会逃到地下。你的脚步声却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召唤出来。你看哪!你看见那边的麦田了吗?我不吃面包。麦地对我来说没有用处。但是你有金色的头发。要是你驯化我,该有多么美好!麦子也是金色的,会让我想起你。我会热爱麦浪的声音……
  我忍不住问:"要怎么驯化呢?"
  你看了我一眼,继续读道——
  "必须非常耐心,"狐狸回答说。"你坐得离我远一点,就像那样,在草丛里。我从眼角看你,你什么也不说。语言是误解之源。不过,每过一天,你可以坐得再近一点……"
眼睛湿了,我只好低下头去喝已经凉了的咖啡。
  到了最后,小王子离去的时候,我哭了。长大之后,第一次哭得像一个小婴儿。
  黄昏在眼泪中过去,夜色降临美浓,胡先生上来给我们续了杯,又静静地端上来一盘曲奇饼,离开之前他才替我们开了灯。这样免得我的红眼睛暴露在灯光之下,我默默地感激他。
  整个晚上,阁楼上没有其他的人,谢天谢地。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坐着,沉浸在说不出的甜蜜和悲哀之中。
  当时我就应该知道,将来的某一天,你会让我流泪的。因为狐狸早就告诉我们了:你一旦被人驯化了,就要冒伤心落泪的危险。
  《小王子》成了我们的词典。
  有时候我说,今天一上班就遇到了一个正经人。你就会笑起来,用可笑的声调说:"我可是个正经人。我干什么都一丝不苟。"
  你说,狐狸实在是最可爱的朋友,它对感情的理解实在太有创造性了。然后你什么都不说,但是我能听见你心里在默念:"如果你把我驯化了,我们就彼此需要了。对我来说,你是独一无二的。对你来说,我就是独一无二的了……"
  我们都会在要咖啡的同时要一杯清水,清水上来的时候我们相视而笑,因为想到了小王子说的"水对心灵也有好处"。
  后来,我们开始约定时间一起到这里,因为狐狸说:"最好在同一个钟点来。比方说,如果你下午四点来,三点钟我就开始感到幸福了。越接近四点钟我就赶到离幸福越近。"
  这就是理由。
  美浓咖啡,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它的配方。据说是胡先生的祖传独家配方,这是在咖啡人之间流传的一个传说,我从来没有向胡先生证实过。有时来之前还想到要问的,来了就忘了;有时喝的时候忍不住要问,因为在阁楼上不想对下面大声说话,想等最后走的时候再问,真等到要走了就又忘了。
  相信胡先生不会保密,但是客人们似乎也知道,美浓的灵魂,并不是美浓咖啡。如果不是他亲手煮,知道了配方也没有用。他从小就受父亲的影响喝咖啡,长大了就开咖啡馆,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咖啡馆,因为他喜欢咖啡。而且他也不能离开,因为只有他才能煮出真正的美浓咖啡。这样一杯完全手工制作的咖啡,它的成败,火候相差不能超过15秒钟。一些微妙的区别,如果不是他煮的咖啡,老顾客一口就能喝出来。咖啡人也是天生的,有的人天生与咖啡无缘,有的人生下来就是应该天天熏咖啡香。
  我原来一直不能喝咖啡,只要喝一口,胃就会疼。所以我即使进了咖啡馆,我也只是要一杯红茶或者果汁,闻闻咖啡的香。但是第二次到美浓,我居然忘记了这一点,我要了一杯美浓咖啡,一边想着你的秘密,一边开始喝。美浓咖啡带着一种奇特的香味,让我想起读书的年代。
  等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我已经把它喝光了。奇怪的是,我的胃没有疼,一点都没有。美浓咖啡和读书时代的回忆加上关于你的想象,治好了我的厌咖症。我又可以喝咖啡了。
  问起你的名字,你说:"我的本名不好听,我有个网名,叫雪深一尺。"
  我想起自己的网名叫"遍地绿荫",本来想告诉你,但是觉得这两个名字不属于一个季节,就没有说。
  我喜欢你的名字,自从我很小的时候看见过一次大雪,我们的城市已经很少下雪了,即使下也不会积起来。
  雪深一尺,想起来像一幅清冽的画,听起来像一句孩子气的祈祷。
  我问你的工作,你说你没有"工作"。我说那你靠什么为生?你说,你开一家小店,叫"纯手工",卖一些西藏、云南过来的日用品和手工艺品,生意并不好。你自己也做手工制品,皮包,皮袋,皮箱子……还有自己设计打磨的手镯手链。缺钱的时候就卖掉一些。
  你送给我的唯一礼物,是一个小口袋。我一手可以把它握住的大小。不知道是什么皮的,非常软,你把它染成了葡萄酒的颜色,上面绣着蓝色和银色的星星,收口的地方有一条小皮绳可以抽紧。里面装了七颗咖啡豆,深褐色的,闪着暗淡而饱满的微光,一面圆嘟嘟,一面扁平,上面还有一道深深的沟,使它们看上去格外有了表情,而且很生动。
  你告诉我,这是七颗产自苏门答腊岛的曼特宁豆,烘烤程度是深煎炒。但是在我眼里它们是七颗褐色的、不透明的宝石。
  那天我问你为什么送我礼物,因为那并不是我的生日或者节日。你说送礼物最合适的日子,就是一个人想送给另一个人礼物的时候。多么可爱的礼物,多么可爱的解释。
  如果我当时知道会和你分开,这么久都见不到,我应该更贪心向你要更多的好东西的。但是,如果见不到你,要那么多好东西又有什么用?
  但是我知道,我们和一般的人不一样,我们一开始就没有以后,或者说我们就是因为没有以后才能开始的。
  说到婚姻,你的态度像初夏早上的微风,清淡的掠过水面,毫不粘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我是肯定不会结婚的。"
  为什么?我不好意思说:每个见到你的人都不会怀疑,你会是一个很好的丈夫。
  是不是有女人伤过你?
  你呛了一口,大笑起来。"是不是很多男人喜欢用这个借口?"
  到底为什么呢?
  "如果我喜欢一个女人,我会想和她一起泡在咖啡馆里,一直泡下去。但是没有人会和自己的妻子泡咖啡馆的。
  我花了一个晚上才消化了你的话。我想反驳,但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其实我知道自己是幸福的,而且我相信我的幸福在这个城市里很稀有,我并没有更多的要求。但是,如果你不要这样明确无误的告诉我这些,让我有一点幻想一点虚荣,那就太完美了。
  但是我早就知道了:在这个世界上,完美是不存在的。
  接着,我又明白了这个世界的第二条铁则:任何特殊的东西,都不会长久。
  要么庸常,要么短暂,我们别无选择。
  你说过要出国,但是没有说何时。突然有一天,你就消失了。
  你消失后,发生了许多事情。比如9.11事件,比如阿富汗的战局,还有不断坠毁的客机,不断出事故的矿井,不断溅起无辜鲜血的恐怖事件。我没有和任何人谈论它们,我就像一个人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这些消息从各个方向撞过来,我起初还试图在被撞之后恢复平衡,现在已经晕头转向,干脆放弃挣扎了。
  但是还有一些变化是报纸和电视不会报道的,它们细小而重要,其中有一件我不能不告诉你:美浓要拆了。
  因为新的规划,铜仁路靠近南京路这一片老房子都要拆了。也许就在年底,也许就是明年初。
  我着急地问胡先生怎么办,他说:"反正我年纪也大了,不做就不做了。在这家店认识了这么多朋友,我已经满足了,店不开了不要紧,朋友们要喝咖啡到我家来喝就是了,我不收钱。"
  那怎么行啊?不但我,所有的老客人都这么说。大家喜欢美浓,胜过任何一处装饰讲究气派的咖啡馆。喜欢这里怀旧而安然的样子,喜欢这里远离都市势力的气氛,还有拿咖啡来交朋友而不是做生意的店老板。
  美浓和美浓的老客人,也是互相驯化了啊。
  大家都不同意美浓就这样关门,但是胡先生这个房子是租来的,这里拆了,他无法凭自己的力量再做下去的。你知道,这么多年,他在这里根本没有挣到什么钱。
  有一阵子,我们大家都有点发愁了。然后突然有了好消息,有一个客人,狂爱美浓咖啡,他说他愿意出钱买一处房子,提供给胡先生继续开美浓,不是租,是提供,因为他不收租金。
  然后,大家变成会员制,但是不收会员费,每人捐助一把椅子,那把椅子上写上捐的人的名字,每人限捐一把。
  我马上说:我第一个报名。
  当场的好几个客人都争着说:算我一个。还有我。还有我!
  胡先生还是不急不慢地说:这事还没有最后定,不着急不着急。
  自从你出国以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络。
  我知道你是故意的,我也大概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磨咖啡豆的时候比煮的时候香,煮好了闻起来比喝起来香,真的喝了,第一口又比最后一口香,所以你,总是不愿意把一杯咖啡喝到最后一口。
  但是,你总是这样,你就不会寂寞吗?没有人可以说的寂寞,会不会像一杯浓浓的黑咖啡,苦得让人心都在抖?如果你说你就喜欢这种感觉,那么我不会反驳,但是也永远不会相信。
  你一定会回来的。某一天,你在异乡的咖啡馆一直坐到关门,你自己把椅子放到桌子上,环视了一下四周,倒退着走出去,然后直接去了机场。在异乡久了,你一定会梦见上海的咖啡馆,所以你一定会回来。
  你一下飞机,会直接来美浓——如果你不是太疲惫的话。
  如果你实在太疲倦了,你会先大睡一觉,睡得像死过去了一样。在异乡一个人是不可能这样睡的。睡醒之后,你会有片刻的茫然,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接下来做什么,然后你决定先到美浓,帮自己找回方位感和头绪。
  总之你一定会很快来美浓。对我们来说,这是这个城市区别于其他城市的地方,是这个城市里最不能割舍的地方。这一点我无比确信,就像确信只要天上下雪一定会落到地面一样。
  雪深一尺,现在你就在天上飘着,我安静地等着你落下来。
  你是一个活在自己内心的人。但是外界的变化有时会使那个内心受到震动。你肯定不会想到美浓会拆,那会不会让你一下子更加没有了方位感?就像从一个深深的梦中醒来,以为一睁开眼睛会看到最熟悉的景物,没想到眼前却是一幅根本没有见过、也不能想象的画面,会不会觉得掉进了梦中梦?
  这种危险确实存在,而且与日俱增。因为我不知道美浓什么时候被拆掉,就像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等你出现,可能美浓已经拆了。如果你来这里,就会看到一片狼藉的废墟。
  但是不要绝望,不要马上涌起凭吊的伤感,在残存的店墙上,有着搬迁告示,客人可以按上面的地址和地图找到新店。
  美浓小小的绿色招牌还在,你会看到,上面除了我们熟悉的店名,已经被一句话覆盖了。
  那是我用三菱牌大号油性签名笔写的,给你的留言。
  只有一句话,除了这句话,我真的不知道还能对你说什么。
  如果你看见了,你肯定会到新美浓来。
  一进门,你会看到胡先生一点都没有变,他会对你说好久不见,然后让你坐到一把椅子上。那把椅子是胡桃木配沙土色皮子,像你做的东西一样漂亮,而且,它宽大而舒服。
  胡先生会说:"这是你的椅子。"
  你不会惊奇,或者说来不及惊奇,因为你马上看见这把椅子的椅背上刻着"雪深一尺"。你会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时,如果你想知道我的名字,你可以看看对面的椅子。本来我除了做这些,更愿意保持长久的沉默,但是我担心,美浓拆得太早,或者你到得太迟,美浓旧址上已经什么都看不到了,所以我只好把这些写下来,希望你看得到。
  我在旧美浓的墙上写的那句话是:雪深一尺,我在美浓等你。

墨学与科学革命失之交臂 长铗

孰为墨者
战国中期,十万赵兵汹涌压境,梁城孤城耸峙,岌岌可危。一名身穿裘褐、脚踏跂蹻的踽踽行者来到城下,自报家门:墨者革离!顿时举城欢腾,视若救星降临。
这是电影《墨攻》中的场景。
《墨攻》并为言过其实,墨家,在战乱纷飞的春秋末年,确实是一个善于守城的军事化组织。"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便是墨家追求的人生价值。墨家的首领称 "钜子",墨家的成员都称为"墨者"。墨者大多来自社会的下层,平时一律短衣草鞋,"以自苦为极"。他们平时从事成产劳动与发明,战时作战十分勇敢,以扶危济困为己任,即使是牺牲个人性命也在所不惜。《淮南子》载:"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
公元前376年,墨家创始人墨翟逝世。墨家弟子将他的遗体从简安葬于狐骀山下的苍松翠柏之中。他的陪葬品极其简单,最有价值的是一部《墨子》的手稿。墨子生前对自己的学说非常自信,曾经慨然而呼:"天下无人,子墨子之言犹在。"
白马非马——逻辑与诡辩
曾有一个鲁国人献给宋王两副连环,说是最聪明的人才能将这两副连环解开。言下之意,有些藐视宋国人的智商。
果然,宋王倾尽举国智囊,也未能解开这副连环。就在宋王窘迫万分之时,一位风尘仆仆的辩士赶到宫廷,轻易地解开了其中一副,然后就说:"都已经解开了。"
宋王奇怪了:"不是还有一副吗?"
辩士解释道:"另一副连环本来就不可解。不可解便是这副连环的解。"
一席话忽悠的众人云山雾罩难分东南西北。就是这位辩士倪说,在那个百家争鸣的时代提出了一个著名论题——"白马非马"。
所谓"白马非马",就是说"马"是"马","白马"是"白马","白马"与"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以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的提出轰动一时,折服了当时许多明辩智士。但是,据说这名聪明绝顶的辩士有一次骑白马过关隘,凡马过关都要交关税,不管他口沫横飞的胡扯什么白马非马,把关士兵还是让他乖乖交了关税。
然而,真正用无懈可击的逻辑击倒这名自鸣得意的辩士的,还是墨子。
墨子以排山倒海之势例举了四种推论:
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
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船,木也,入船,非入木也。
且读书,非读也。好读书,好书也。
桃之实,桃也。棘之实,非棘也。
第一种属于"是而然者",即由"白马是马"推出"乘白马是乘马"。
第二种属于"是而不然",即由"车,木也"不能推出"乘车是乘木"。
第三种属于"不然而然",即由"好读书"推出"好书"。
第四种属于"一是而一非",即由"桃之实"推出"桃"正确,由"棘之实"推出"棘"却是错的。
墨子的形式逻辑相当严密,他第一次提出了"辩"、"类"、"故"等逻辑概念,并指出"辟"、"俟"、"援"、"推"四种辩论方式的逻辑要求与常见逻辑错误。墨子的逻辑学可与亚里士多德逻辑、古印度因明学媲美,并列为形式逻辑三大源流。墨子如此富于逻辑头脑,实在令人赞叹。
《墨经》——中国的《几何原本》
春秋时,有个叫尸佼的人这样定义宇宙:"上下四方曰宇,往古今来曰宙。"几百年后,墨子这位雄心勃勃的科学启蒙者,企图用更系统更严密的语言来描述他所观察的宇宙,于是一部奇异的著作《墨经》流传于世。
《墨经》分作《经上》、《经下》、《经上说》、《经下说》四篇。《经上》各条大都是原理、定义、界说;《经下》则建立论题加以论证;《经说》则是对《经》的解释与阐述。可见《墨经》的编著经过周密的计划与组织。
希腊人芝诺提出一个著名的悖论: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阿基里斯是《荷马史诗》中的善跑英雄。奔跑中的阿基里斯永远也无法超过在他前面慢慢爬行的乌龟。因为他必须首先到达乌龟的出发点,而当他到达那一点时,乌龟又向前爬了一段。
中国先秦也有类似的悖论,如庄子为了证明他的虚无主义,提出:"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墨子化解了这一千古疑难。他设想有一直线ab,从a端向b端前进,进到全长一半c,则斫去,剩余cb是全长的一半。再如前法取cb一半,剩为db全长四分之一。这正是数学上的极限逼近原理。
芝诺与庄子得出的悖论,均是由于他们不能理解极限的概念。直到1655年英国的瓦里斯出版《无穷算术》一书,才有"极限"概念的正确解释。
众所周知,墨子首先是位机械师,因而在他的著作中,包含大量力学与机械设计原理。
他在《经上》中明确提出,力是物体加速运动的原因,即"力,刑之所以奋也"。更进一步,他在《经上说》中指出,力与重力等效,即"力,重之谓"。纠正了流传已久的谬误:把重力与重量混淆。他这种论断已经与近两千年后的伽利略、牛顿的理论极为接近了。
在《三体》中,刘慈欣构想了一种无形杀手:纳米丝,可以把轮船任意切割。在墨子那个时代固然没有纳米这个概念,但这并不妨碍他进行思维试验。他大胆指出,头发丝悬轻物则断,是因为它不均匀的缘故,若构成它的物质无限均匀,则"其绝也莫绝"。这用现代物理学知识不难解释:"绝"是均匀状态的破坏,也就是物体的聚集状态发生突变。如过饱和状态的水蒸气,过冷状态的晶体溶液,拉伸状态的金属丝,如果它们真正是"均"的状态,就不会"绝"。纳米丝实际上便是一种高度均匀的物质材料,通过纳米结构的改造与表面的修饰,去除了普通材料的非均匀性。
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企图通过欧几里德几何学的表述方式对宇宙宏图进行系统的演绎与描述,但是他没有意识到"时空"的关联。在他的著作中,空间就是空间,与任何外界物体和运动无关,它永远是同一的,固定不动的……但是在《墨经》中,空间是一个与时间密不可分的概念,墨子认为"宇"即"域徙",即物体运动的区域。两千多年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为这一直觉的朴素时空观添上了完美的注脚。
在光学方面,墨子详尽的说明了小孔成像的原理。光线照入小孔同箭的射入一样,即光是直线传播的,从物体高处射入的光线到达壁的下方,从物体低处射入的光线到达壁的上方。人足在下,蔽着下光,故足的影成于壁的上方,人首在上,蔽着上光,故手的影子成于壁的下方。
《墨经》成书的年代比古希腊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还要早,但其涵盖的内容却要丰富的多。
墨家的机械设计三大定律
科幻大师阿西莫夫率先提出机器人三大定律,以规范机器人的行为模式。作为机械制造大师的墨子颇有先见之明,他第一个提出机械设计三大定律,以规范机械师的设计标准。这三大定律在《墨子》中称为"三表",即"上本之于古者圣之事;下原查百姓耳目之实;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说的就是,一要根据历史的经验,而要考察人们的反应,三要考察实际效果是否有利于国家人民。
后面将要谈到的墨子反对公输般一些毫无意义的发明,也是基于他"不求至巧,但求有利"的朴素实用主义原则。
在墨子的著作中,对杠杆、斜面、滑车等于民有利的机械原理大书特书。比如他完整无误的阐述了杠杆原理,短臂叫本,长臂叫标,指出杠杆省力的原因乃"本短标长"。他提倡用滑轮(挈)与斜面(滑车)来帮助提升重物。他设计的滑轮系统与英国研究落体运动规律的著名机械"阿特伍德机"极其相似。
以"墨守"闻名于世的墨子,在军事器械的设计上自然亦不遗余力。通过他的著作,我们不难窥见先秦战场上华丽的机械化作战场面。
"转射机"机长三尺,埋一尺,两材合而为辒,相当于重型机枪,旋转着发射箭矢,威力巨大,不得不埋地一尺才能对抗强大的后坐力。再用辒固定之,以防止它射击时左右摇摆。由一名训练有素的士兵专门负责发射它。
"轒辒车"乃攻城战车,以绞绳为脊,覆盖有生牛皮,里面可以装载十人,填平城壕后,推动它直抵城墙,可以挖掘破坏墙体,刀枪不入,水火难侵,堪称古代坦克。
连弩车",结构极其复杂,一发数十矢,反力甚大。古制造连弩车的木材两端需一尺见方,长度视城墙厚度而定。一部连弩车须十人操作,可见该机械之庞大复杂。
"籍车",全车由纯铁打造,主要部件是柱、夫和马颊。柱长七尺,埋地深四尺,夫长三丈以上,,埋地深四分之一丈。马颊安装在夫上,作为投掷物固定装置。 "夫"作为弹臂,可向敌人城墙抛掷石块。按照《墨子•备城门》中的描述,籍车就是古代的大炮——投石机。
此外,在《墨子》中,还记载了"云梯"、"悬门"、"橐"、"轩车"和"轺车"等攻守器备。
墨子、公输般——毕生之对手
春秋战国之际,鲁国的三邾是华夏科技最发达的地区。这里是东方的造车基地,中国的造车鼻祖奚仲便生于此地。造车是一种极其繁难的技术,如《考工记》所说: "一器而百工聚焉者,车为多。"不难想象,没有相当高的数学、力学、几何、机械学的知识,是造不出车来的。史载楚国兴兵伐鲁,鲁国战败,楚国一次性就从鲁国要走了三百名技术人员,可见三邾地区的科技水平之高。
木匠的祖师爷公输般(也就是鲁班),也生长于这块土地。公输般的机械制造水平堪称巧妙绝伦,他曾用竹木造了一只竹鹊,在天空中飞了三日不落,时人为之叹服。但是,却有人讥诮道:"这竹鹊还不如一只车销子有用。"车销子不过是马车轮子上的木钉。谁人敢如此藐视木圣公输般呢?正是他的老乡墨子。
公输般一听很不乐意:"有本事你也造一个呀。"
墨子二话没说,回家研究了三年,造了一只木鸢,也在天上飞了三日。他的弟子赞叹不已,可他却将木鸢弃之如敝屣,不屑一顾。原来墨子认为,只有对人民有利的发明才有意义。
在那个时代,公输般与墨子的制造技艺如双子星灿,一攻一守,相映成趣。有墨子在,公输般就不得寂寞。他们的性格也大相径庭,公输般慕求功名,好为强者添虎翼;墨子讲兼爱,专为弱者抱不平。
公输般被楚王请到楚国后,为多次在小巧灵活的越国军舰手中吃败仗的楚国军舰发明了一种叫"钩拒"的机械,"钩"就是把敌船钩住,"拒"就是把冲上来的敌船拦住,这样,楚舰就可以克服自己体积大、机动性不足的缺点。结果公输般此举受到了墨子的严厉指责。不过,两人的直接对决,还是发生在楚国攻打宋国的时候。
墨守成规——军事史上不朽的防守传奇
话说公输般为楚国造了云梯,将要攻打宋国。墨子昼夜不停赶到楚国,用他闻名于世的先"以类予"在"以类取"的辩论技巧和雄词闳辩,驳到了公输般,折服了楚王。
但是,仅仅依靠辩论的胜利并不足以阻止侵略战争。于是,墨子与公输般这两位奇才,在楚国宫廷里进行了一次模拟演习。公输般攻,墨子守,以鲁国民间不成文的工匠引语作为规则,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般九设攻城之机变,墨子九拒之。公输般技穷智竭,投械认负。面对墨子的高超智慧,以及数百墨家弟子在宋国严阵以待的现实,楚王不得不哀叹:"无攻宋矣。"
二人攻守战的详细情形是怎样的?言词精约的《墨子》中没有记载,但是,从墨子与其大弟子禽滑厘的问答中,我们可以窥见一隅。
禽滑厘问墨子:"当今世上进攻的方法不外乎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蚁傅、轒辒、轩车,请问老师,如何防守这十二种进攻?"
临,积土成高而临城。钩,用钩子钩城墙而上。梯,公输般发明的云梯,后来成了攻城的常规武器。堙,把护城河、壕沟填上。水,即决堤灌城。穴,挖地道。突,突然袭击、夜袭等。(《墨攻》中赵军发动的攻城战,便用到了"突"与"穴"的战术。)空洞,挖战壕。蚁傅,密集冲锋,人海战术。轒辒,运兵之车,以牛皮覆盖,一车藏十余人,抵城挖掘破坏。轩车,即楼车,可居高临下观察城中虚实,以旗手指挥自己的军队。
针对以上各种攻城方法,墨子分别提出破解良方,内容极为详尽。墨子特别强调"守城者以亟敌为上"的积极防御的指导思想。他认为,守城防御"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而"亟伤敌"的具体措施是:利用地形、依托城池,正确布置兵力;以国都为中心,形成边城、县邑、国都的多层次纵深防御,层层阻击,消耗敌人。比如《墨攻》中革离造瓮城,人为地增加防守的层次与纵深。此外,墨子还对战斗中的各种技巧、防御装备的制作发作了说明。比如战斗中旗帜的运用,可按五色而代表不同的军令内容。向弓箭手队伍发出的号令也分多种。他还对城内防御工程的建设、武器装备的准备及使用细节、岗位设置规律等作了详细讲解。电影《墨攻》中所展现的攻城和守城场景,只涉及墨子阐述内容的一小部分。
墨家之式微——李约瑟难题
在春秋战国之际,墨学与儒学并称显学。可惜从秦统一六国以后到清朝的两千年里,墨学进入最低潮的时期,基本上是处于停滞阶段,治墨者屈指可数:仅晋时的鲁胜,唐时的乐台,宋代的何芜及元代的陆友等。
现在看来,墨家学说是中国历史上最接近于科学启蒙的著作。它比阿基米德掌握杠杆原理要早两个世纪,与欧几里德一样对几何学进行了朴素且严密的定义,可是它并没有取得《几何原本》在西方科学史上那样彪炳史册的地位,它也没有引发一场轰轰烈烈的科学革命,这不能不令人嗟叹。在科幻小说《异天行》中,宋朝墨学中兴,开创了一个恢宏的蒸汽文明时代。在经典游戏《轩辕剑》中,墨家机关术大放异彩。可惜,这些都只能存在于幻想世界中。
墨子谈兼爱,可惜他生在一个弱肉强食的版图吞并时代,统治者只看重他的守城术。墨子谈科学,可惜人们宁愿相信虚无缥缈的蓍草龟甲。墨子崇尚技术发明,可惜在夸夸其谈的仕人眼里,这些不过是"匠人制作,奇技淫巧"。
中国历史上为何从未出现过科学革命或工业革命?这是著名的李约瑟难题。一种解释是:权力高度集中的制度,再加上通过科举选拔人才的做法,使的新观念很难被社会接受,技术开发领域几乎没有竞争。比如,明朝末期的宋应兴在参加科举失败后撰写《天工开物》,但他认为不会有官员读这本书。而在同一时期的欧洲,技术开发领域存在着较强的竞争,比如,欧洲国家之间的竞争使得欧洲在中国火药的基础上发明了火药武器。在这方面,自秦朝以后的中国不但比不上同时期的欧洲,甚至比不上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春秋战国时期,部分地区由于不同诸侯国之间的竞争,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使得整个中国产生了大量令人惊叹智力成果。可见,只有广开民智,海纳百川,才能真正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使得类似墨子这样的遗憾不再出现。

魔鬼的工具  张霄峰编译

  魔鬼发布广告出售他的工具。他作恶时使用的各种工具都明码标价地陈列出来,供买主挑选。工具的品种多种多样,包括憎恨、嫉妒、怀疑、欺骗、傲慢等等。另外还有件看起来无害的工具,磨损得很严重了,孤零零地放在一边。

  "这是件什么工具?"一个买主问。

  "哦,"魔鬼说,"它的名字叫气馁。"

  "为什么它的价格这样高?"

  "因为这是我最有用的工具。每当无法用其他工具接近某人时,我就用这件工具撬开他的心,钻到里面去。一旦我占据他的心,就能完全地控制他。很少有人知道它属于我,所以我在几乎所有人身上都使用过它,把它磨得很旧。"

  魔鬼给气馁的定价太高,始终没能卖出去。所以它仍是魔鬼最重要的工具,每天在人们身上使用。  (《环球时报》1.12〔美〕约翰·劳伦斯文 张霄峰编译)

痣爱 张悦然

题记:长在眼睛下面的痣是泪痣。长着长在眼睛下面的痣的女孩注定天生爱哭泣。我面对镜子审视着右脸颊的泪痣。这朵褐色的小花在悄无声息地生长,越发大而清晰。我不知道是因为我长大了,然后它就随我长大了;还是这些日子以来的泪水太多了。充沛的泪水灌溉了它。


今天逃掉了晚自习,买了一瓶冰水,在操场找到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来哭。哭的声音很小,很安静。我想我是一朵在泪水中浸泡着开放的伤怀之花。多么美呵,然而这只是我自己的文学定义,或者在医学上我更适合被定义为一个精神抑郁症的病人。
今天哭得很没有道理。晚自习前一个人走了很远的路,买了一朵热气腾腾的棉花糖打算给阿柴。阿柴是和我要好的男生,善良而无邪,我喜欢时常买根棒棒糖哄哄他。棉花糖像一朵暖暖的云彩,绽放在我的掌心。纯净而祥和的白色,令人深陷的柔软质地,我想象着阿柴的嘴唇和牙齿与它们纠缠,会有一点狼狈,就陶醉地笑出声来。
可是我捧着棉花糖向学校走,我发现它在一点一点地融化,化成一滴滴浑浊的糖浆,粘在我的手指上。我慌了,手足无措。我从来都不知道棉花糖会像雪一样融化掉,会像昙花一样短暂。我真无知啊。我开始跑,越跑越快,我一定要把它带给阿柴。可是棉花糖它多么无耻啊,它化得毫不停歇,它原来是那么丑陋的颜色,锈锈的黄,像一道难堪的鼻涕,蔓延、淤积在我的手背上。一个无助的女孩擎着一朵无耻的棉花糖在大风里没命地跑。没有人可以诠释这棉花糖的意义。或者她只是想换那个喜欢的男孩一个简单的笑容;或者她是被棉花糖从美丽到丑陋的迅速演变而吓坏了,一瞬间美丽跌碎在眼前,绝望;再或者她太久没有成功地做成一件事了,她只是想完好地带它回去,实现一次小小的成功。总之那一刻这朵棉花糖对她重要极了,她的喜怒和整颗心的希望都在它的身上了。
等它完全化掉后,我就不跑了。我开始流汗和流泪,粘满糖浆的手不知该往哪里放。我是个大女孩了,我马上就要长大成人了,可我还是为了一朵棉花糖哭了。


我在读高三。高三生涯一开始,我就变得格外爱哭泣。因为我很累也很害怕。
大家都觉得我的害怕是一种无理取闹。因为我的成绩还不是太坏,应该会有一所大学最终收下我。而且她们总是会说,你还有阿柴啊。可是她们并不知道阿柴不可以驱散我的恐惧。可以帮我拭泪的人并不能阻止我的眼泪呵。阿柴的成绩很好,他应该可以考上我只能仰着头望的那种大学。他却坚持要和我读同一所大学。他很固执,我注定做他沉重的尾巴。然而这只尾巴不仅沉重,并且任性,坏脾气,还是那么地爱哭泣,好像每时每刻都湿漉漉的。
阿柴说他喜欢爱哭的我,喜欢我右脸颊那颗失落的孤芳自赏的小泪痣。可事实上他在我的每一场哭泣中都充满了负罪感,他在每一次为我拭泪时都手忙脚乱。他认为是因为他没有照顾好我,对我不够好。他永远都不会明白,我是一个那么贪心的女孩,整个世界都归我控制,我还是会哭。哭是我的宣泄是我生存的凭借,我在每一次疼痛面前都只有用眼泪作为逃路。
无辜的阿柴早晚会后悔,后悔对那枚毒药般的泪痣的钟爱,以及它那神经质的主人。


我在操场坐了太久,我那美丽的格子裙都坐皱了。很苏格兰的裙子,细碎的流苏和沉静的红色。今天进学校大门时,校领导看到我,是这样说的,他说我注意你两年了,你的鞋跟那么高,你的衣服越来越怪了,你给我换掉这条裙子。
我很高兴我居然让他记住两年了,我的成绩没有怎样出色,却被他记住两年了。我很荣幸。但是现在我只想哭。我很伤心他不欣赏我的裙子,我今天进校门时很开心是因为我以为我穿它很美,我用这点骄傲来维系这种疲惫不堪的生活。可是我被勒令换掉它。
我一直都企图过一个神采飞扬的高三。我是个崇尚时尚的孩子,我一直都喜欢玻璃橱窗里那些花花绿绿亮光闪闪的小衣服。一个与众不同的裙褶都会让我怦然心动。我一面流连在舞动的衣衫中间,一面被恐惧啃噬着心灵。我知道下次通考名次可能要做自由落体了。我想我一辈子都会记得那种名次表的模样:很长很长的一张,密密麻麻的姓名,揪心的数码,很淡的蓝色印字,却是震撼人心的清晰啊。我喜欢在每一次看成绩时到办公室门口看同学的表情,我没有看过一个美丽的表情,它们都丑陋极了。得意的带着落井下石的邪恶,失意的便搀杂着些许的绝望和诅咒。没有一张可爱的脸。我也不例外,所以我只在没有旁人时才去看,然后躲起来一个人开心或者哭。这样才不会受伤害或者伤害别人。
我真想和我的同学们相亲相爱,彼此真心祝福。但是这不可能,我们共同被名次摧残着,都变得很丑恶。我看着这些和我一样善良的好孩子,被折磨得失去真诚,就会心痛地哭。明知道自己像极了那个担心天蹋的杞人,明知道天还是很蓝,朋友们也爱我如故,可我总还是疑心我们大家都在一边长大一边变坏。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无法遏制的腐烂。
我只希望不要让我察觉阿柴的腐烂,他是多么好啊,阳光都舍不得从他的身上移开,他不许腐烂。


我继续坐在操场中央。我的胃很疼。我听到它的呐喊,因为它太瘪了,声音是那样空洞。我还在流泪,我想我是饿得哭了。我是一个被饥饿欺负的人,在这个富足的年代。
我曾经是个不折不扣的胖子。我有过很多和臃肿的动物有关的绰号,我一次次在大家怪异的目光里接过我那特制的校服。那时我还只是个小女孩,可是我的周围对我还是那么不宽容。我对体重计,对镜子,对体育课,对运动会,甚至对猪这种动物的恐惧到了极点。我那时就只有哭,像一头落难的小兽。我的祖母是个基督教徒,我记得有一次她带我去做礼拜,我跪在那里不肯起来,因为小小的我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只因为我胖。
等我成长成一个少女时,便和所有女孩子一样开始热爱打扮,喜欢美丽的衣服了。但是那些装下了我的衣服,往往就不再美丽。世界对胖子残酷极了。我一直坚持一个胖女孩的青春是疼痛的,她们的心理都或多或少地有着障碍。她们的成长就好像遭遇江南绵延的雨季。
开始减肥。我承认我和大多数女孩一样喜欢零食,喜欢甜食。好吧,放弃。每一种我钟爱的食物,都是那样容易招致肥胖。我走很多的路,吃很少的东西。而且我只可以吃厌恶的食物,我是多么仇恨它们啊。
我终于明白政治课本上讲的话,它说人和动物一样,首先是有着食欲、求生欲。我是一个多么可悲的孩子。我活得还不如一只动物。我很多时候疯狂想着的居然只是某种食物。一餐饱饭,我就会觉得世界无限明亮。我回忆起曾经养过的猫咪,它在吃饱后会坐在院落中央晒太阳,那时它的眼睛总会格外的亮。我曾鄙夷地认为它只是只没有出息的小牲畜,然而现在我想做一只可以吃饱又不会被嘲笑的肥胖的猫是多么幸福呵。
我的理智是不允许我接受充足的食物的。我只有饿着,精神才会快乐,才可以幻想明天站在秤上时,会发生奇迹。如果我吃了我喜欢的食物,吃得很愉快,我吃完就会很难过,像小时候那样觉得自己有罪,担心自己会像个气球一样骤然膨胀,然后我会因为害怕而哭泣。这就是我要为我的一次美餐所付出的代价。
很高兴我终于在长久的这样的折磨下瘦下来。我不再需要特制校服,我可以在大家谈论身材时不必离开了。但是我的一生都必须这样度过,我不想再做胖子,就必须永远告别美食。减肥将是我一生的事业,它使我的精神时刻恐惧,我在那些精神或者肉体痛苦的时刻就会失声痛哭。
我一时间变得很受瞩目,也很值得尊敬,女孩子们都说我是个有着超凡毅力的人,是楷模。她们吃着吃着饭,会放下碗筷,说要向我学习,她们激烈地讨论了我是不是一粒一粒吃米饭。她们不知道我早已彻底告别米饭这种洁白可爱的食物啦。真的,我频频去麦当劳,可是每次只要一杯咖啡。
我趾高气扬地穿上了那些梦寐以求的衣裙,我笑容可掬地在大家的目光里穿梭。可是她们一定听过《海的女儿》的童话,海的女儿被赐予了双脚,可是她跳舞时就像在刀尖上一样的痛。安徒生描述说,她的内心在淌血。是的,如我。
阿柴早在我很胖时就喜欢上我了,这是我一直十分得意的一件事。他无数次说,小丫头,不要这样折磨自己,你多胖我都会喜欢你的。每一次他讲到这里,我都会止不住地落泪。
谢谢,阿柴。
我常常担心在一个新的早晨我发现自己又是从前那个胖胖的可怜兮兮的小女孩了,周遭是些熟悉或者陌生的声音在嘲笑,我被围困在中央,只有伸出肥乎乎的小手,自己为自己揩去眼泪。
每次看到那种在神父面前的婚礼,每次听到那一段在上帝面前的誓言:无论健康或者疾病,无论富贵或者贫穷,都将不离不弃,我就下定决心,在我将来的婚礼上我一定让我的丈夫补上一句"无论苗条或者肥胖"。
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阿柴。


我猜测晚自习就要下了。会有很多的人,我被淹没,被遗失。阿柴会发现我的失踪,他可能会站在我们班门口,倚在门边一直等我,更糟的是他或者会叫我的名字。小丫头,他这样叫。我害怕自己带着眼泪出现,然后不停地诉说,这对他很残酷。所以我得离开。
我在电话亭按了几个数字,就听到了妈妈的声音。电话真好,几个数字而已,那边就是我的妈妈了,和我的家。我觉得自己像一尾被封冻的鱼,此刻又回到了温暖的水域,热潮翻涌。
我说,妈,你来接我,我没有上晚自习。
我没有听到任何失望的沮丧的声音,也没有任何追问,我只是被温暖着,温暖着。
妈妈说,你站在门口等我,右边,知道吗。
我终于又感到了作为一个孩子的快感,作为一个孩子,才可以哭得没有理由,才可以哭得如此尽兴。
我的妈妈永远是和温暖连在一起的,可是我想到她也会心疼。她被我折磨着,她开始变老。
那天我翻从前的照片,我看见了年轻的她,她是那么美丽啊。她穿了旗袍式的素花白色连衣裙,很瘦。她穿了红色亮皮的矮跟凉鞋,她的身高使她都不需要高跟鞋。这样美丽的人居然都会老。我深信不疑这与我的顽劣是分不开的。我又自私地想到我不如她美丽,所以我一定会老得更快。
我还看到她和爸爸的结婚照。他们真是一对璧人,他们都很漂亮,光芒四射。他们也都很能干,没有我,他们会很幸福。
我从小就是个富裕的孩子。我拥有令我周围孩子羡慕不已的眨眼睛的布娃娃,亮晶晶的发卡,还有巨大的生日蛋糕。爸妈他们总爱这样问,孩子,你开心吗?
我天生贪婪。我天生有着泉涌般的泪腺,所以我不开心。我像灾难,像恶魔,我沾染了无辜而善良的他们。
我的高三上得比谁都疼痛。我无原由地认为自己在退步在堕落在完蛋。我会发很大的脾气,虐待我的咖啡杯或者玩具。再或者就是我妈妈,她总可以做到和那些静物一样的安静。我还会很矫情地缩在窗帘后面的墙角哭。我坐很久,坐到被妈妈发现。她那种心疼的表情居然使我内心掠过一丝快感。
妈妈说,你不想学就不学吧,你将来不想工作我就养你一辈子。她太了解我了,我是那么脆弱,她必须为我减压。她在我灰色的减肥生涯中也遭受着双倍的折磨。她买一整冰箱的食物,然后劝导我注意身体,劝我吃一点,可是它们一直被那么放着,直到烂掉。她只有沉默。因为她亲眼见过我在肥胖里挣扎,扭曲。
不知道是不是太累了,我开始掉头发。很黑很长的一绺一绺,轻轻地落下来,那么轻易,我常想其实生命就像它们那样的单薄。妈妈每个清早给我梳头发时都会很伤心,她梳得格外轻,可还是掉呵,她会忍不住说,你原来的头发多么好啊。


爸爸和妈妈出现在眼前时,我已经没有力气表演一个微笑了。我说我很饿,让我睡一觉吧,睡着了就不饿啦。
我去了医院。我的胃很不配合地闹乱子。我还被判定为严重贫血。
我要求住院。我渴望着在纯白的房间里将所有痛苦搁浅,我渴望着在梦醒的早晨发现被鲜花和水果包围。
我睡了很长的一觉。一直睡到明白自己那么幸福。我告诉自己,阿柴,爸妈,瘦的身体,好的成绩,健康,我钟爱的格子裙,他们谁都不会离开我。我会留住他们。然后抛弃眼泪。我就在那间病房,在那夜,长大。
一夜长大。
我醒来时听见有人在向我妈妈建议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我听见妈妈坚决的声音,她说我的孩子没有病,她是最健康的。
她还说她喜欢我哭,她说我的孩子是个敏感善良的好孩子,灵敏的触角使她容易受到伤害,哭泣会使她舒服,眼泪使她得到更多关怀,使她成长。
妈妈的爱是这样没有道理,无关乎我是否优秀,无关乎我漂亮或者丑陋,她甚至也爱着我的缺点,我的眼泪我的毒药般的泪痣。
然后我发现了花朵。窗边的长颈玻璃瓶里,庞大的向日葵。擎向天空的笑脸,阳光的金子色。这是我最喜欢的花朵,坚强的花朵。我知道阿柴来过。我最喜欢的人送来了我最喜欢的花朵。
我起身到窗前,一枚一枚数葵花饱满的花瓣。
我面对的是非常明亮的玻璃窗。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的脸。年轻,笑。
我突然发现右脸颊没有了那朵褐色的小花,那朵诡异的恶之花。我再凑近,寻找,还是没有。甚至没有任何它存在过的痕迹。
我知道它终于消失。那么彻底。

放下就是快乐

  有一个富翁背着许多金银财宝,到远处去寻找快乐。可是走过了千山万水,也未能寻找到快乐,于是他沮丧地坐在山道旁。一农夫背着一大捆柴草从山上走下来,富翁说:"我是个令人羡慕的富翁。请问,为何没有快乐呢?"
农夫放下沉甸甸的柴草,舒心地揩着汗水:"快乐也很简单,放下就是快乐呀!"富翁顿时开悟;自己背负那么重的珠宝,老怕别人抢,总怕别人暗害,整日忧心忡忡,快乐从何而来?于是富翁将珠宝、钱财接济穷人,专做善事,慈悲为怀,这样滋润了他的心灵,他也尝到了快乐的味道。

时下,人们成天名缰利索缠身,何有快乐?成天陷入你争我夺的境地,快乐从何而言?成天心事重重,阴霾不开,快乐又在哪里?成天小鸡肝肠,心胸如豆,无法开豁,快乐又何处去寻?

因此,"放下就是快乐"是一味开心果,是一味解烦丹,是一道欢喜禅。只要你心无挂碍,什么都看得开、放得下,何愁没有快乐的春莺在啼鸣,何愁没有快乐的泉溪在歌唱,何愁没有快乐的鲜花在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