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6日星期一

人性没有国界 李方

  我在一家门户网站做事。2007年4月18日早晨上网看见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枪击案的消息,特别是当时怀疑凶手是中国留学生,不夸张地说,我几乎是颤抖着用鼠标点开了该条新闻的跟帖评论页面。我害怕看见跟帖里铺天盖地的叫好声,而这在6年前我们是见识过的。我会感到丢脸,觉得这些人不可理喻。
  翻看了几页跟帖后,我踏实了。绝大多数帖子都是哀悼内容,当然也有少数几条叫好的,但马上会招来严厉的指责:不懂事,没人性。
  我以前也是做评论工作的,大家都知道评论要讲理性。那么什么叫评论的理性呢?说白了两句话:冤有头债有主,不迁怒不贰过。昨天误传是中国留学生杀了人,那么当时,美国人会不会因此而迁怒所有中国人?我们当然不希望发生这种情形,否则会认为美国人不讲道理。同理,大家也都知道新保守主义的美国在世界上形象不佳,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中国人,特别是年轻人巴不得美国政府多遭受点挫折,可明摆着这股火儿不能朝普通美国人身上撒啊,不是吗?这是太简单的道理,简直不值得一讲,然而现实却往往叫人大跌眼镜,好像太平洋对岸的人就不是人,而只是绑在美国政府裤带上的一串蚂蚁,碾死就碾死,活该陪葬。古人不是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如果我们希望美国人也这样对待我们,那么我们就闭着眼一路叫好吧。
  值得庆幸的是,这回终于没有让6年前的"民意"重演。当年的小愤青们长大了半轮儿,后起之愤大概也被熏陶得差不多可以区分:政府的归政府,人性的归人性。我以为这种区分,乃是不同民族之间寻求理解、国际间寻求合作的一个认识基石。没有这种认识,那便是打了一战再打二战,因为一战后协约国直接把德国人当做了惩罚目标,沉重的割地赔款的屈辱,才使得30年代的德国人被希特勒一点就着。那么为什么打了二战没能再打三战?战胜国终于认识到,德国人民也是牺牲者,他们也需要抚慰。
  当然这话就扯得有点远了,其实我也只是讲,你可以不喜欢美国政府的某些做法,但是你不可以把美国人跟美国政府画等号。从人性上,美国人跟我们的邻居又有多大区别?我们是否乐见邻居被枪杀33人?
  我们都说要和解不要对抗。并且,很多人可能会肤浅地理解,和解或者对抗都只是政府对政府的事情。可是想想吧,如果彼此的人民间存在深刻的误解和敌意,双方政府哪怕签订再多的友好条约,管多大用?或者反过来想,哪怕政府之间误会再深,只要双方人民中间存在深深的善意,政府的对抗又能坚持多久?
  政府的归政府,人性的归人性。我想这应该是我们认识事物特别是国际事务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政府是有国界的,而人性是无国界的,因此发生在弗吉尼亚的枪杀事件才引起全世界包括我们自己那么多的哀悼和思考。本质上它仅仅是一个人性的问题,不管它发生在离我们100米的地方,还是发生在1万公里以外,不管那里飘扬的是五星红旗还是星条旗——在生命和人性的层面,有些东西是不能够追究什么外在属性的,而这正是我们被称为人的原因。
  (袁兵摘自2007年4月19日《中国青年报》,高兴奇图)

这一种纯粹叫暗恋等4则

  这一种纯粹叫暗恋
  □文/沃若
  
  电话筒已经在我的耳边发烫,但朋友H的讲述还在孜孜不倦。这样爱着一个人:爱的人知道,被爱的人不知道。这是暗恋吗?
  天啊,当朋友H问出这样的话来时,我不得不感叹:无论怎样的爱情都只能让人变得弱智。
  她仍在絮叨中。
  他偶然说句话,就想着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他在说给谁听?有什么用意?他偶然的一个眼神掠过,她就会颤抖,欢喜,忧伤,沮丧。怕他不看自己,又怕他看到自己。终于有一个机会和他说了几句话,就像荒景里碰上了丰年,日日夜夜地捞着那几句话颠来倒去地想着,非把那话里的骨髓榨干了才罢。远远看见他,心里就毛毛的,虚虚的,痒痒的,在猜测中既难受,又舒服,或上天堂,或下地狱——或者就被他搁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关注他所有的往事,回味他每个动作的细末。最期望的是他能站在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这样就可以有和大家一起看他和议论他的空间和自由。每知道一些,心里就刻下一个点,点多了,就连出了清晰的线,线长了,就勾出了轮廓分明的图,就比谁都熟悉了这个人的来龙去脉,山山岭岭,知道了他每道坡上每棵树的模样,每棵树上的每片叶的神情。最不能忍受的是看见他和别的女同胞在一起有说有笑,往往于此,就要开始一边怀疑着自己,一边审视着自己,一边安慰着自己。有时冲动起来,也想对他说,可又怕听到最恐惧的那个结果。就只有不说,可又分明放不下那颗鲜活的心。一天天过去了,没说;一年年过去了,仍然没说。那个人就像一壶酒,被窖藏了。偶尔打开闻一闻,觉得满肺腑都是醇香。那全是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一个人的盛情啊。此时,那个人知道不知道已经不重要了。
  在这样的纯粹里,爱是自己,知道这爱的是自己,回忆这爱的还是自己,自己把自己一口口地品着,隔着时光的杯,自己就把自己醉倒了。这时候,也方才明白:原来这样的爱并不悲哀。没有尘世的牵绊,没有嗦的尾巴,没有俗艳的锦绣,也没有混浊的泥泞。
  这种爱,古典得像一座千年前的庙,晶莹得像一弯星星搭起的桥,鲜美得像春天初生的一抹鹅黄的草。
  这一种纯粹叫暗恋。
  (韩兵摘自《新新阅读》
  2007年第1—2期)
  
  借来的爱情
  □文/王凤国
  
  有朋友给女孩介绍了一个对象,男孩的父母都在农村,经济上比较紧张。女孩就在家皱起眉头。
  母亲看出了女孩的心事,就给她讲了下面的故事。
  上世纪的70年代,有户人家,家里孩子多,非常穷苦,最大的男孩都二十多岁了还没对象,当时母亲就很急。
  这天,男孩正在热火朝天地锄地,母亲慌慌张张地跑来说,孩子,先歇歇,跟我走。男孩说,干什么去?母亲说,相亲去。母亲说完就拉着男孩往家里赶。
  到了家,媒婆早在那里等着呢!她给男孩借来了衣服,还借来了一辆新自行车。男孩便跟媒婆到村头与女孩见面去了。和姑娘碰了面,媒婆简单介绍一下说,你们聊聊吧!说完就走了。这时,男孩才注意看女孩,发现女孩非常漂亮,男孩就在心里打鼓,完了完了,这次又没戏了。接下来,男孩就语无伦次地说了一大堆话,说的什么男孩自己也记不清了,男孩只记得女孩只是笑。最后,男孩不想欺骗女孩,就直截了当地对女孩说:对不起,其实我家很穷,这衣服和自行车都是我借人家的。
  女孩听了还是笑。
  男孩说完这话,头也不回地骑上自行车就走了。
  没想到的是,过了几天,媒婆跑来说,上次见的那个闺女同意了,我来问问你们什么意见?母亲和男孩都非常意外。这次不能再借了,母亲就赶紧把家里能换钱的东西卖了,为男孩做了身新衣服。
  其实女孩家就在邻庄,进了女孩家的门,女孩的哥哥出来迎接。他看到女孩的哥哥身上的衣服,还有门口那辆自行车,都好像在哪里见过。这时,女孩偷偷捏了男孩一下,小声说道,怎么,刚借完就认不出来了?
  男孩感觉自己脸烫烫的。
  结婚那天,女孩才告诉男孩,知道我为什么愿意跟你吗?我天天去上班,路过你们村口,常常看到你在地里热火朝天大汗淋漓地干活儿。天那么热,很多小青年都在阴凉的地方歇着,唯独你在那里干。我观察你多次,我感觉你是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是你的勤劳打动了我,还有你那天的诚实。
  原来媒婆是女孩的姑妈。这场相亲是女孩一手策划的。
  母亲最后说,这个就是我和你爸爸的爱情故事。
  母亲说,孩子,穷不要紧,只要穷得有志气,经济上的困难是暂时的。
  女孩说,妈,我知道该怎样做了。
  (赵兵儒摘自《小小说选刊》2007年第8期)
  
  你是时间的魔术师
  □文/芒尼
  
  前不久,学校女生宿舍楼下有男生用很多蜡烛摆出了"Love you"的英文,痴痴等着心中的女孩下来。奇怪的是,虽然天下着雨,那些火焰竟然没有熄灭。最后的结局和童话一样,那个女孩子真的下了楼,两人一同消失在夜色中,只留下那些烛光在黑暗中摇曳。
  开始的时候,我也幻想着能够跟她一直徜徉在感情的海洋里,永远不用返航,可到最后,终于还是有上岸的时候。很多东西,知道自己终于只能放弃,知道自己无法把握,这才算是成熟的开始吧。感情的世界总是两个人共同构筑的,无论是哪一方坚持不下去,这出戏就已宣告结束。
  分手,最难过的也许并不是丧失了一份感情,而是旧日熟悉的生活不再依旧。尤其到了曾经熟悉的地方,总无法面对物是人非的虚妄。这种空虚甚至使我一次次后悔不该和她分手,那些伤痛的记忆似乎都被过滤得干干净净。
  对待旧情,有些人会采取很放任的态度,总觉得努力去忘记反而记忆更深,不如索性放手生活,只等待日子慢慢老去,沧桑浮上眼角,才依稀忘记掉昔日的繁华浮梦。我倒觉得事在人为。我们的确无法立刻改变什么,但如果你真心愿意去忘记,愿意去面对伤口和不完美,那么淡忘的速度就会变得快一点。我不愿意等待悲伤的宣判。现在想想那一段决心改变自己的日子反而是最充实的时光,仿佛又回到了生命最开始的单纯状态。
  你怎样去看待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可以变成你心中怎样的风景。我觉得所谓旧情的那段过渡期,无非是如何去用新的生活来淘汰旧的习惯,习惯了就好。
  接下来的日子听起来像俗套的电影。我很快就认识了另一个她。她的出现,加快了我遗忘的步伐,痛苦再也赶不上我的背影。
  魔术师可以把有变成无,把无变成有。时间就是这样,它可以伤害你,也可以成就你,关键在于你如何去利用它,把握它。痛苦,从某种意义上是因为沉溺于过去的感情,不敢面对真实,意味着力不从心的深深无奈。其实时间的魔术掌握在你的手里,你要用这个魔术变出你要的精彩,要做时间的魔术师。
  (蒋云龙摘自《女友·家园版》
  2007年第3期)
  
  长久的温暖
  □文/吉安
  
  她年轻的时候喜欢浪漫,可却嫁了一个不懂风情的丈夫。这样了无波澜的生活,走到第六年的时候,终于生出了意外。
  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事情是怎样发生的。她只知道31岁的自己,以前为何从来没有注意过像忱这样一个男人,如此地儒雅风趣,魅力四射,又如此地懂得怜惜喜欢的女子,知道适时地为她泡上一杯热茶,送上一句柔声的呵护,或者只是一个鼓励的微笑。他在她的心里,就是这样地完美无缺,让她甘愿燃烧掉自己,只为换取那瞬间绽放的光华。
  他们的爱情,很快传遍了整个小城。她以为他会强迫她断绝与忱的关系。可是,什么也没有。只是他平静地说,如果你真的喜欢那个人,而且,不会后悔,就跟他走吧;女儿,我会好好照顾的。那一刻,她有一瞬间的不舍,为这个沉默寡言但其实内心明了的男人。但终究还是被疯狂的爱恋引领着,迅速地离了婚,投奔忱的怀抱。
  鉴于当时的压力,婚后她与忱离开了小城,飞去遥远的海南。
  这一去,她才知道错了。错在哪里,她也不清楚,只是觉得,这份爱情燃烧到成熟的时候,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恬淡与美好。
  他们开始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为了生活四处奔波。他没有一技之长,始终找不到一份正式的工作,只好做着散工,随时等待老板解聘的命令。两个人的薪水,除去租房,剩下不多的,还要匀出两份来,给各自的孩子寄去。而老人,则已经顾不上了。许多时候她为老人和女儿感到愧疚,她终于明白了昔日始终不肯承认的一个事实:自己,是真的后悔了。
  可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那个曾经如此宽容了她的男人,曾经为她每日做饭洗衣的男人,曾经笨拙到只会用行动表达爱意的男人,曾经为了给她买一件衣服,熬夜写字换取稿费的男人,曾经在她的父母面前,泪流满面的男人,而今,已经有了一个真正懂他的妻子。她,是彻底回不去了。
  她终于明白,那在半空里绚烂绽放的,是爱;那于地下细细流淌的,也是爱;只是,她忘记了,只有那长久的,才能温暖漫长孤单的旅程。

抱一抱母亲 雪小禅

  他感觉和母亲隔得很远,也许真是长大了,如今娶妻生子,加上工作繁忙,他很少有时间回家。
  但这次,他却必须回家了。
  母亲病了,住院了,从医生的神态中他看出,母亲的病很重,而母亲也确实看上去十分憔悴,好像秋天棉花摘完了,就剩光秃秃的秆儿了。
  他是家中独子,父亲又去世得早,母亲一直没有再嫁,把他拉扯大极不容易。母亲现在需要他了,他真的不能离开,虽然呆在医院里一天他的生意要损失几万块。
  当时母亲已经虚弱到不能走路了,还要做各种各样的化验,他有责任亲自照顾:要抱着母亲放在轮椅上,再把母亲放在检查台上。
  那是他第一次抱母亲,就在那一刹那,他突然想掉眼泪。他抱过儿子,抱过妻子,但他从来没有抱过自己的母亲。没想到,母亲这样轻,不足90斤,身上的骨头都硌疼了他——什么时候,那个庇护他的强大的怀抱,如此羸弱了呢?
  母亲也很惊慌,说,你抱得动吗?抱不动我一点点挪过去就行。他忙笑着说,当然抱得动,儿子还有这点出息。母亲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了头,同室的人都说,你儿子真好。
  母亲眼睛有点湿了,他的心也微微颤抖着,赶紧抱着母亲走到化验室。
  母亲的手紧紧勾着他,他知道,母亲是想让他省一些力气。他根本不在乎这点辛劳,但这个细微动作仍让他非常感动。
  回来后母亲长久无语,最后才绽出一个微笑:"我这一辈子没有被人抱过,儿子,你是第一个抱妈妈的人。"
  听后他十分难过。他总以为母亲老了,给她足够的物质生活就够了,而更多的爱,他给了儿子和妻子。儿子每天都在成长,妻子也十分青春健康,抱着他们,他感觉到沉甸甸的幸福,而第一次抱了瘦弱的母亲,他感受的是心疼和自责。
  母亲同样需要他的拥抱。
  那一个月,他把母亲抱来抱去,后来母亲能走路了,可仍然让他抱。他就想笑,他想,母亲真是一个老小孩呢。
  不久,母亲出院了,他又开始忙了,每天都那样忙,但周末的时候,他必然要回家,而回家后,他第一个动作就是拥抱一下母亲。因为他知道,母亲想要的是子女的爱和温暖。
  吃年夜饭的时候,他封了一个大大的红包给母亲,母亲拒绝了,笑着说:"儿子的拥抱是我晚年最好的礼物,千金难得。"小孙子在一旁嚷着:"奶奶,我长大了也要抱你!"又转向自己的母亲:"妈妈,今后你老了我也会每天抱你!"
  那是他吃过的最美最香甜的年夜饭,他从此明白,有时候,爱不需要太多语言,也不需要太多物质,只要一个轻轻拥抱,就足以表达。
  如果母亲仍然健在,那么,请拥抱自己的母亲吧。
  (周昕摘自《中国青年》2007年第7期,唐涛图)

演配角的父亲 梅雪 凡娘

  口述/梅雪
  整理/凡娘
  
  我6岁以前的记忆里没有他。13岁以前的记忆里,他的形象完全模糊。
  他一年365天中有300天都在外面跑,演戏或者找戏演。他偶尔回家一趟,除了递给妈妈一沓钱、吃一顿饭,然后就是躺倒在床上呼呼大睡。我不记得他曾坐下来和妈妈好好说过话,也不记得自己曾坐在他膝上撒过一回娇,他对我的爱就是偶尔回家时带给我一个洋娃娃。而他买给我的娃娃有五个是一模一样的,因为他从来就记不得自己给女儿买过什么,也不知道女儿喜欢什么。我跟着妈妈长大,对他的感情稀薄如空气。
  我13岁那年,妈妈去世了,匆匆赶回来的父亲涕泪交加,伏在床前叫着妈妈的小名,说自己对不起她,说如果有来生,他决不会再爱上电影。可是,妈妈葬礼结束后,他把我交给大姑抚养,仍然跑去演他的电影。
  满怀对他的怨气,更多是受妈妈的影响,我不喜欢看电影。他所参演的电影,我硬是一部都不看,也从来不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直到上了中学,我的一位同学偶然间知道了我的爸爸是何许人,当时就大笑起来,说你居然是他的女儿,一点儿都不像嘛。我问,怎么不像?同学老半天才吞吞吐吐地说:"你爸爸可是位搞笑天才,可你很少笑。"同学的话让我对他产生了一点儿好奇,我想,银幕上的他到底是什么样子呢?于是,我偷偷跑去看他拍电影。
  我不知道正拍着的是什么电影,只见平时一脸严肃、身材不高的他,头发留得老长,嘴上有一绺小胡子,叼着烟,脸上满是痴笑,跟在一群人后面,跳来跳去,挤眉弄眼地说着台词,极为可笑又可鄙的样子。人家喊一声"冲",他便跑在最前面,然后两群人打起来,他被打得倒在地上,被一双双脚踢着,他在地上滚来滚去,啊啊地叫着……躲在一旁的我再也忍不住,哇地一声哭了起来。演员们都停了下来,他也看到了我,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土,哈哈地朝大家笑着:"是我女儿呀。"然后跑过来搂住我说:"这是演戏呀,假的,假的……"人家都笑了,觉得这个女孩儿傻得可爱,都来劝慰我,可是我的泪水还是止不住,很快打湿了他的衣襟。
  我明白了同学欲言又止的真实意思。那时正是武打片、枪战片盛行的时候,每部片子的男女主人公都是英雄,身手不凡,英俊挺拔,而我的爸爸,在这些电影里却只是个逗人发笑的可怜虫、小丑!我突然想起他有个宝贝箱子,于是趁他不在时翻出来看,我发现那箱子里有他参演的所有电影的海报;有一些电影的录像带;有报纸杂志对电影的评介剪报,甚至还有一些观众来信——信不是写给他的,可不知为何他却收着……如果说面对拍摄现场的他,我是心痛,那么面对他精心收集的这一大箱资料,我感到了说不出的悲哀。
  不久,在拍一部枪战片时,他饰演抢匪甲,从飞驰的汽车上被摔下,断了两根肋骨。他回家休养,我们父女俩有了第一次长时间的相处。躺在床上的他,兴高采烈地给我讲拍电影的趣事……他又把那些录像带放来看,说是让我为他找找不足。他演的全是喜剧,却每一部都让我泪流满面。他看着流泪的我笑着说:"难道我就这么失败?连自己的女儿都逗不笑。"
  我忍了好久才说:"爸,别拍电影了。"他拍拍我的头: "不演电影,我拿什么供你读书?"他的一句话让我低下了头,他说:"不过我拍电影,不只是为了给你挣学费,实际上电影是我的生命,爸爸从骨子里离不开它。你要相信,爸爸不会一辈子当小角色的……"他又说,所有的大明星都是从小配角开始的,而且演员都知道:只有小角色,没有小演员。此时的他,全然不是电影里的模样,眼神是那般的坚毅,神情是那么的庄重,这才是我的爸爸啊,为什么电影上的他不是这样?
  虽然仍然不喜欢他拍电影,但我开始记得给他打电话,叮嘱他注意休息,按时吃饭。他回来,我做最好的饭菜迎接他。
  只是,他的电影梦真有实现的那一天吗?
  记得有一次,他接到一个男三号的角色(所谓的"男三号"就是主要配角吧,可他一定要叫"男三号"),他兴奋地给我打了近半个小时的电话,似乎觉得美好的未来已经显现。我嘴里说着高兴的话,心里却并不兴奋。年岁渐长,我知道了些人世沧桑,与他在一起的一帮人,比他年轻的早就走到了他的前面,他追上他们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随着电影的不景气,他又开始游走于一个个电视剧组,照样演着一个个小角色。他打电话回来说,电视剧虽然艺术性差多了,可钱比以前挣得多,这次挣了两万呢,你想买什么就买,爸爸这次挣了大钱了!他的欢喜与自豪让我有种说不出的心酸与心疼。我刚从杂志的八卦新闻里看到,那个剧的男主角报酬是一集12万……
  他一直不知道,大学期间,我曾偷偷去看过他拍电视剧。除了认真地饰演自己的那个配角,他似乎还干着剧务的工作,买盒饭,收拾场地,帮着照看五六个小演员……谁有什么事叫他一声,他准马上赶到。他总是乐呵呵的。可在没人注意到的地方,他披着一件军大衣,靠在道具箱上疲倦地睡着了,手里还夹着没燃尽的香烟……
  直到今天,他仍是跑来跑去地拍电视剧,仍是演着小角色。自从我工作后,他经济上没什么压力了,甚至不太计较报酬的多少。所以,他几乎没有停下来的时候,总是从这个剧组到那个剧组。只要他还能演戏,他的梦想就永远在高飞……
  这些年来,我已认同了他的生活,我想对他说:爸,配角总是要有人演,让别人去当红花吧,你是最绿的那一片叶子。
  所以现在,我可以坦然地告诉你,电影电视剧中那个一闪而过的黑衣蒙面人,那个被一脚踢飞的"坏蛋",那个逗你一笑的丑角,你从来不曾记住他的面容与姓名——可他,是我的父亲——今生今世的父亲。
   (司志政摘自《家庭生活指南》2007年第5期,马建刚图)

捡回丢失在雪夜里的良心 风为裳

  我从她的身边逃走了
  
  办公室里的同事指着报纸说:这世道啥缺德人都有,这老太太都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了,亲戚家属集体玩失踪,良心都喂了狗了。有人说:没准儿就是个无儿无女的孤老太太呢,不然,那么晚,那么大雪,老太太一个人站在路边干啥?
  我心神不宁,钉书钉钉着了手,电话铃惊心动魄地响了起来。我拿话筒的手有些抖,是妻子洪丽打来的,问我回不回家吃饭。我气不打一处来,吃吃吃,就知道吃。说完,把电话摔在机座上。
  办公室的人走光了。我站在窗边,天上又纷纷扬扬飘起了雪。
  时光倒流到26年前。雪下得很大,我趴在家里热热的火炕上,看她缝棉衣,去山里拉柴火的父亲还没回来。
  天黑透了,父亲还没回来。她坐不住了,说:东子,你哄着点妹妹,我去村口看看你爸。
  她去了很久,妹妹都睡着了,我害怕,不敢睡。她是被人背回来的,身上沾满了雪。她一把把我搂在怀里,说:东子,以后你就是咱家的顶梁柱了。父亲被一棵树砸在了下面,送到医院时,已经停止了呼吸。那一年,我8岁,妹妹6岁,她不过30岁。
  手机铃声像潮水响了又退退了又响。我索性关了机,使劲地呼吸一口冷空气,人清醒了很多。买了一份晚报,晚报的头版登着无名老太受伤住院的消息。报纸上说老太太的医药费高达8万元了,老太太还在昏迷,如果亲人不去唤醒她,也许她再没有醒过来的机会了。
  我独自走在初春的街上,整条街流光溢彩。我和这个城市里的许多人一样,西装革履,一身名牌,处处显示着生活的品质。这便是我从小就向往的城市生活吗?高楼大厦里有我一间,银行里也有我的24万元房贷。我是机关里的小主任,却不得不时时刻刻仰人鼻息。家里有漂亮的妻子,她不断地纠正着我作为山里人几十年养成的习惯。
  我快步走向了第一人民医院,医院的走廊里人很少。隔着门玻璃,我看到她像一片落叶一样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昏黄的灯光下,她的手无力地垂在床沿上。我很想进去,把她抱在怀里,告诉她:东子来了,咱们回家去。
  有个护士走过来,问我:同志,你找谁?我匆忙抹了一把脸,下意识地说没事,我就是随便看看。护士很警觉:你是来看8床无名老太的吧?
  我转身,逃一样离开了医院。是的,我又一次从她身边逃掉了,就像小时候,她举着鸡毛掸子打我,我总能逃掉一样。
  
  她成了最厉害的女人
  
  她像男人一样上山砍柴,下地割豆子。这还不是最难的,寡妇门前是非多。
  父亲去世不长时间,关于她的谣言就传开了。学校里那些孩子指着我说:你妈是破鞋。我冲上去,把那些骂她的孩子一个个摔倒。我的衣服破了,脸上身上也被打得都是伤。我没有上后面的课,一个人游荡在树林间,我想:长大了,我一定让她享福,让她天天在炕上坐着,啥也不用干。
  不知怎么我就在树林边的草垛上睡着了。远远近近的喊声把我惊醒时,天已经黑了,天上的星星一眨一眨的。我揉揉眼睛,大声哭了起来。看到我后,她拎过我,上来就是两巴掌。
  回到家,她阴着脸给我找衣服,端来水让我洗澡。我脱下衣服,她看到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一下子就急了,问我是怎么回事。我说是自己摔的,她不信,说我不说真话,她就不要我了。无奈,我说了白天学校里发生的事。她没吭声,第二天送我去上学,却在办公室里好一顿闹。她说:我这辈子也没啥指望了,谁再敢动我家东子和小西,我就跟他拼了。
  她走了,老师们小声议论:王香平从前挺文静的,现在咋泼辣成这样了呢?
  她变成了村子里最厉害的女人,霸道不讲理,爱占小便宜,她在村子里基本上没什么亲戚朋友。她很孤单,干完活,就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发呆。我跟妹妹不忙了,她就跟我们说父亲,说他当初怎么追她,说他说要跟她过一辈子的。她说:你爸那个挨千刀的,等我死了,我饶不了他。妹妹笑:都死了,再饶不了还能咋的。她便也笑,她说:你俩小兔崽子给我听好了,我的后半辈子全指望你俩了。你们要也像你爸那样没良心,我就活砍了你们。
  我和妹妹上了高中,她把一分钱掰成两半儿花。她说:你俩使劲儿考,考上哪儿妈供你们到哪儿。就是砸锅卖铁,我王香平也要供出个大学生来。
  我考上大学那年,她的腿疼得厉害,她说自己可别瘫在这床上,她还等着带孙子去林子里采蘑菇呢!我说我不去上大学了,她回手就给我一巴掌,她说你个熊玩意儿,还能有点儿出息不?
  我上了大学,妹妹考了两年,便心疼她死活不再考了。为这事,她提起来就骂妹妹没出息。
  
  妈妈,让我带你回家去
  
  我回到家,已10点多了。洪丽没睡,她把饭菜热了给我端上来,我开了一瓶酒,咕嘟咕嘟空嘴喝进去半瓶。洪丽说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可是事情都到现在这个地步了,你想想,你要是去认她,那近10万元的医药费不说,单说你被曝光出来,你这个国家干部的工作也不用干了……
  我把手里的酒杯摔到地上,大声吼道:是的,钱、工作、面子,哪个都比她重要,她就快死了,是个累赘,就让她自生自灭好了!
  林林听到我们吵,光脚站在卧室门口。我说:你给我滚回去,养儿养女有什么用,良心都喂狗了。洪丽说你疯了,冲孩子喊什么?
  我就是疯了。我连自己的妈都不认,让她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医院里,我可不就是疯了嘛。
  我一夜没睡,面前的烟灰缸里是小山一样的烟头。电话响了,是妹妹。她说:哥,我昨晚眼皮一个劲儿跳,夜里梦见咱妈了,她拉着我的手,一句话不说,就是哭。哥,咱妈不是有啥事吧?
  我干笑了两声,说:咱妈没事。妹妹说:哥,你还是让妈回来吧,你们城里的床妈睡不惯,她的腿风湿得厉害,你上学那年,割豆子,她都跪在地里爬。这两年,她的记性也差了……
  妹说:哥,有些话,也许我不该说,那天嫂子打电话来数落她的不是。她是不好,但她是咱妈。你上大学后两年,咱家这儿遭了灾,黄豆绝产,一年到头一分钱不挣不说,还白搭了种地的钱。她急疯了似的,她儿子在读大学,她上场部去闹,哭天抢地,跪在人前,一跪就是一个礼拜,人家说:闹就给钱,就都闹了。她说:先把我儿子的学费给上,钱我还你们。她打了8000块钱的欠条啊!她回来,大病了一场,却硬是靠吃止痛片挺了过来。
  我的泪顺着面颊流进嘴里,又苦又涩。这些事,她从没对我说过。放下电话,我狠狠地敲自己的脑袋。林向东,你真没人味啊!
  我穿大衣时,洪丽问我去哪儿。我说:我去把良心找回来,离婚协议书我放桌上了。
  我结婚8年,她只来过4趟。这次,她来过年,她说:梦里都想着这小兔崽子。她说的小兔崽子是林林,林林却连手都不让她拉。她想亲亲林林,洪丽马上大呼小叫的,说:人嘴最脏了,会有传染病的。她就那样愣在那儿,看看我,又看看林林,然后说:城里的孩子就是金贵,我孙子也成金贵的孩子了,多好!
  洪丽给妈妈专门准备了一个碗,吃饭时,她夹给林林的菜都被洪丽挑着放到了桌子上。她在这个家里有些不知所措,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她的飞扬跋扈变成了小心翼翼。
  那天我在外面喝酒回来,洪丽哭着跟我说妈妈给林林倒水,把林林烫着了。我的火上来了,我冲妈妈吼:不是让你啥都别干吗?她站在门前,个子又瘦又矮。妈妈说:东子,我还是回家吧。我醒酒时,她已经不在家里了。
  电视里播出了一条早新闻:天黑雪大路滑,无名老太被车撞了,肇事司机逃逸,老太被路人送去医院抢救。我一眼看到了车祸现场红色的三角兜,那是她来时给我装松子用的。洪丽说:林向东,你去认她咱俩就离婚。我很犹豫,司机逃逸意味着高额的医药费要自己拿,房贷已经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林林还在学钢琴……
  我以为我可以昧着良心等她死,继续过自己的日子。可是,那样没了良心的日子还会有幸福吗?她养我时,搭上了一辈子的幸福,她计较过这些吗?
  我这辈子只有一个妈,和她相比,什么都不重要了。我在众目睽睽之下跪到了她面前,我说:妈,咱回家,咱回林场老家去!
  她的手满是老茧,粗粗拉拉的。她的头发都白了,我把脸贴到她的脸上,多少年了,我没再亲吻过她。
  我轻轻叫着:妈,儿子带你回家……她的眼角一点点渗出泪来,她在等我,她在等我找回雪夜丢失的良心……还好,我来了。
  (刘可荣摘自《婚姻与家庭》2007年4月下半月刊,洪钟奇图)

白马王子那么胖 落桐

  在我年少的花痴岁月梦想里,白马王子从来都是玉树临风清秀俊朗的。可是事实证明,爱情这档子事如若拿来幻想,那一定是非常非常的,不靠谱。
  下课的时候,林英俊陪我去讲台找教授问问题。和蔼可亲的教授立在台上,看到居然有这么用功的学生下了课还勤奋学习,笑得镜片后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我和林英俊心怀鬼胎地站在教授身旁,林英俊把一段自认为很难理解的英文阅读拿来问教授,我则靠在教授的那堆卷子边小心翼翼地翻试卷。
  3分钟后,我向林英俊发出暗示,林英俊立刻对教授说:"快上课了,我看我还是自己再想想吧。"言毕,我们恭敬地转身离开。在教室的拐角处,我狠狠地一掌拍到林英俊肩膀上,"查到了,第三个交试卷的男生,他叫李孜木,这个名字真文艺啊!"我陶醉在搞清美男身份的喜悦中,完全不顾身边的胖子使劲地揉搓着肩膀,脸上的痛苦表情。
  还在扎羊角辫的时候,我就表现出了色女本色,喜欢和所有眉清目秀的小男生玩。而我对于胖子的恐惧来源于8岁那场梦魇。8岁那年,我在家门口的院子里和一帮小朋友玩捉迷藏。我藏在一个自以为隐蔽的角落,正得意着,我面前的天一黑,一个身影黑压压地扑了过来,我一躲闪,站立不住,大门牙狠狠地磕到了墙上。"哇——"我还没哭呢,眼前的胖子却指着我捂着嘴大哭起来。"我不是有意要撞你的。"他抽噎着说,两行清清的鼻涕顺着眼泪流到嘴里。
  从此,我的门牙没了,而我的身边却多了个胖子。那么的胖,却叫林英俊,真是搞笑!
  ——莫莫的BLOG
  
  从小学到大学,我从没为那次门牙事件要求林英俊有任何赔偿和表示。虽然他让我对胖子有了心理阴影,从此路上遇着体积庞大的人就绕着走。可是见鬼的是,他居然就可以一路跟我跟到大学,十年如一日地照顾我,替我挡了许多仰慕者,并大言不惭地说是为我学业着想。我有苦说不出,门牙掉了可以长,可身边多了个胖子,还有哪个帅哥敢招惹我?
  到了大学,我终于可以明目张胆地嚣张。我注意李孜木很久了,英美文学是大课,教授总是喜欢提一些刁钻古怪的问题,每次都是有个坐在前排的男生站起来侃侃而谈。他的发音完美极了,舌头在唇齿间灵活地一转,就是一串好听的句子。虽然从我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的后脑勺,可是一个能把语言说得如此动听的男生,本身就是一种诱惑。
  我生平第一次表情严肃地派林英俊去和他套近乎。这个胖子摸着后脑勺老大不情愿的样子,"我又不认识他为什么要和他套近乎?"他嘟着香肠嘴,表情似车太贤。"林英俊!"我扯着嗓门大叫,"别忘了当年我的门牙是谁撞掉的!"
  林英俊这个胖子真厉害,才没几天,他居然就和李孜木勾肩搭背了。看着他们一起朝我走来,我惊得嘴都合不拢。
  "莫莫,外文系第一系花,内外兼修,品学兼优。"林英俊这样对李孜木介绍我,我嘴角抖动似抽筋,欲笑还休。
  李孜木做绅士状,主动和我握手,"久仰,莫莫在演讲比赛上的风采,我印象很深。"
  我没想到自己名气这样盛,李孜木居然对我印象很深。
  林英俊曾说过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第一是色,见不得帅哥,第二是不经夸,一夸人就晕。所以,在李孜木面前我彻底晕菜了,"李孜木,周末的三大高校英语角十分有趣,你有兴趣和我一起去吗?"我不顾林英俊的死命飞眼,毫不含蓄地向李孜木发出了我的邀约。
  ——莫莫的BlOG
  
  周末的天气十分好,阳光微微,小风习习。我穿上最得意的绿色雪纺长裙,一缕黑色羽毛垂在耳边,做性感纯情状打扮。男生宿舍前,李孜木的眼睛如我所料亮了又亮。我正在心里偷笑,一抬眼却看见李孜木身边多了一大块黑影,居然是林英俊这家伙!这个超级电灯泡!
  三大高校的英语角果然名不虚传,我左手边的女生刚吐出一句伦敦贵族音,我右边的男生立刻马不停蹄地接上一段标准美语,表面上你来我往聊天谈笑,暗地里却刀光剑影比拼十分激烈。许多人上来都昂着头报自己鼎鼎校名,嘴角带着隐约的招摇。我有点失望,原打算交几个志同道合学英语的朋友,却人人都忙于表现自己。林英俊在旁边不耐烦地嘀咕:"什么烂英语角,简直就是社交缩影。"李孜木却看似兴致勃勃,他不停地穿梭于各个圈子,大声且刻意地说着他的完美英语,不一会儿他的身边就围了好几个女生,目放崇拜光芒。李孜木说得忘了形,竟把我晾在一边,有女生问他英语为何说得那么好,他笑得快飞起来:"天分吧!"我心里有些不舒服,对林英俊发牢骚,"不过是口语说得不错而已,就这样现。"林英俊促狭地看着我,"佟莫莫,嫉妒也有点技术含量好不好?"从小到大,林英俊一直都和我臭味相合,这次居然唱反调,让我感觉怪怪的,好像一件属于自己的东西背叛了自己。
  不过这个死胖子,居然让李孜木邀请我去体育场打网球。哼哼,他终于聪明了一回,我16岁时就拿过市青少年网球冠军,网球美少女可不是浪得虚名。上次在英语角李孜木春风得意,这次要好好煞煞他的锐气。
  虽然是初夏,可北京的阳光依然很盛,露天球场人少得可怜。半个小时过后,李孜木白脸变黑面,举着球拍气喘吁吁。我面不改色心不跳,继续大玩我的"S"发球。英语课堂上的口语骄子也并不是全能嘛!
  不过说起来这个花美男一看就是缺乏锻炼,居然连林英俊这个胖子也不敌。李孜木输了球,面黑黑地坐在一边喝水,一边喝还一边说:"佟莫莫你怎么会喜欢这种运动,太没意思了,哪有篮球好玩,想当年我可是学校的主力前锋呢!"我皱起眉头看李孜木,人人都不可能是多面手,你李孜木自然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现在反过来说这话,未免太不考虑别人感受了吧!
  林英俊却不知好歹地跑过来,"莫莫,累了没?喝瓶矿泉水吧。"这个胖子满头大汗,却连擦一擦汗都顾不上就拿着瓶矿泉水关切地递给我,我突然觉得胖子的笑容很贴心。
  ——莫莫的BLOG
  
  我和李孜木两次约会都不爽而归,不免有些扫兴。不知为什么,在没接触李孜木之前我觉得他处处都好,但真正接触了,却发现很多事情并不是看上去那么美。比如他挺爱现的,而我则讨厌孔雀男;他完全以自我为中心,根本不懂得关心他人,而我最厌恶自恋。可林英俊告诉我李孜木说他对我感觉不错,我想了想,要不,再给自己和李孜木一次机会?
  我找李孜木单独约会,地点是我喜欢的哈根达斯店。今夏他家推出的新款冰淇淋火锅十分诱人,最适合情侣分享。
  约好3点见面,李孜木三点半才出现,"没有英俊提醒,我差点睡过了。"他一来就匆匆擦汗打理自己的外表,甚至连句对不起都没说。我的心有些凉,但什么都没说。
  新版冰淇淋火锅上架,色泽清凉,香味十足。落地的玻璃窗外槐花飘扬,美景美食,我决定不跟情调唱反调,于是对李孜木说:"我点了两份,你肯定喜欢吃。" 谁知李孜木却睁大眼睛说:"不会吧,我今天没带那么多钱啊,再说了,你怎么点那么贵的火锅啊!"我差点没噎着,这个男人,他出来约会居然说没带够钱,还嫌我点的东西贵?我并无贪他便宜之想,只是这样一个男生若连这点物质都不给你,还指望他把什么真心掏出。
  于是我当着李孜木给林英俊打电话,我说我没带钱请他先垫钱送过来。20分钟后,林英俊抹着汗出现在我的面前,"莫莫500够不够,不够我再回去取。"我微笑着看着他,说:"足够啦,你坐下来我们一起吃吧。"李孜木看着我温柔地把火锅端给胖子,气结,丢下一句话气冲冲地走人了。
  他说,我没想到你会看上这个胖子,你真好品味。
  今天死党第5次跑来问我,代表大众意见,一直挑三拣四的莫莫怎能舍弃花样美男而择胖子?这太不符合你的风格了吧!
  对此我实在也难以解释,我也没想到自己会和林英俊真的走到一起,也许是我变得成熟了,也许缘分使然,也许习惯的延续,更也许,喜欢就是喜欢了。
  ——莫莫的BLOG
  
  今天为了请李孜木吃火锅,我实在是大出血啊,不过为了莫莫,也是值了。
  李孜木的脸简直要埋到火锅里,他一边把羊肉往嘴里塞,一边含混不清地和我说:"林英俊,我这次为了你可真是形象全毁啊,你说你要怎么补偿我吧?"
  呵呵,能怎么补偿,李孜木,一个萝卜一个坑,莫莫这颗大萝卜早在8岁那年就栽到了我这个坑里。这个,你就认了吧,至于你的友情出演,看在我们同寝室兄弟的份上,一个月的早餐够不够?
  ——林英俊的BLOG
  (顾大宝摘自《星期9·美文版》2007年第4期,马建刚图)

葡式蛋挞的秋天 青奴

  莫小西骑着那辆蓝青色的单车穿过操场时,伊米正站在一株桂花树下吃葡式蛋挞。她的肌肤薄玉一样透明。莫小西把《挪威的森林》推到她的眼前:"嗨,这书是不是你掉的?"伊米抬眼,淡淡地接了书,继续吃她手中的葡式蛋挞。
  莫小西想,好傲慢的女孩子!
  骄阳下,莫小西看到伊米肌肤里淡蓝的血管,一条条像小河水一样淌着,他就原谅了伊米。他觉得她只不过是个苍白而贫血的家伙。
  高二分班,莫小西去了文科班。他抱着大堆的书去新教室,却在门口一头撞见穿着棉布裙的伊米。后来,莫小西在教室里几次遇到伊米,伊米表情浅淡。在校园文化节上,伊米演了一幕莎剧,与比他们高一届的学生会主席搭戏。莫小西在台下看,不觉内心就有点潮湿了。他想,这样的女孩,不知怎样的男孩配得上她呢!
  转眼高考,莫小西考取了北方的一所名校。那是秋天,莫小西坐在操场上回首,两年前的今天,他在阳光里遇见了伊米,而在今后,他可能再也见不着这个女孩了。
  莫小西想着就沮丧起来。
  17岁的单恋,在这个秋天无声无息地夭折。
  莫小西在球场上。
  一个高大男孩捶了一下他的后背:"今晚与505寝室的女生联谊,你去不去?"莫小西"切"的一声,继续他的投篮动作。
  到了晚间,莫小西到底去了,他一副舍命陪哥们儿的模样。
  莫小西随了7个男生找了张角落里的凳子坐下,刚接过一瓶水想喝,突然瞥见对面一个吃着葡式蛋挞的女孩正盯着他看。他的一口水没咽下喉,呛得全洒在地上。那些哥们儿后来取笑他,真会装,见了美女,动静比他们还大。
  莫小西问伊米,你怎么老是在吃葡式蛋挞?
  伊米依然是一副淡定的神色,说,我低血糖,吃这个补充糖分。
  这个说法,莫小西是第一次听说。但自此,莫小西和伊米的距离突然拉近了。莫小西发现,伊米其实并不像她表面上所表露的那般冷,她会给莫小西吃她的葡式蛋挞,然后笑着很天真地问他好不好吃,或者说还要吗?
  伊米的蛋挞上总洒了一层青翠的茶粉,入口,阵阵轻微的苦和凉。莫小西吃不惯。但是,他爱上了和伊米在一起的感觉。起风的深秋,他们一起去看城外的烽火台。到了城门外,一间临山的铺子里竟有卖法国歌星Helene的歌碟。
  Helene略沙哑的嗓音纯美无比,却又似一只温暖的猫爪在人的心里一挠又一挠,酥麻且青涩。
  伊米看着莫小西说,这是她最爱的歌曲,一听,就想把自己的小手插入爱人暖暖的裤兜里。莫小西想,伊米,我愿做那只裤兜。当然,话涌到嘴边,说出来的,又是另一句话了。
  一夜之间,莫小西的身边围满了他的哥们儿。
  他们给莫小西漫画书看和电脑用。当然,他们是让莫小西帮忙,把他们的情书安然无恙地递到伊米手中。伊米总把这事当笑谈,说给莫小西听。
  私底下,莫小西是庆幸的。伊米没有男朋友,他就觉得伊米还不曾远离他。不过,莫小西想,伊米是个有点善变的女孩,她或许只是寂寞,便借用了一下他莫小西的手。自己只是她秋日里的一只蛋挞。
  于是,伊米再约莫小西去玩,他一连好几次都借故推脱。
  大学很快即毕业,莫小西在邻城找到工作,他每天西装革履,陪着秃顶的老总四处谈判,忙得焦头烂额,两个月没返校。当他腾出闲心翻手机,伊米的短信已在里面躲足了15天。
  伊米反复问他:明天是我的生日,你来不来?
  莫小西的一颗心,如悬风中定不下来,他想到伊米只是需要他,不爱他,便深深地悲伤起来,他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为生计奔波的学生,伊米的世界,是他供不起的奢侈品。他的自尊不允许他痴迷。
  莫小西有莫小西的世界,他是个骄傲的男孩。
  毕业典礼上,莫小西没见到伊米。同学们说,伊米像是出国了。莫小西颓丧的表情,让他才明白原来自己是多么的爱伊米。
  同学各奔东西。莫小西却多出个癖好,老爱逛那些街头的蛋挞店。他甚至吃过好几个城市里洒了茶粉的蛋挞,都不是伊米给他吃的那种味。
  只是,偶尔听Helene沙哑的歌,内心微微割疼。
  5年后,莫小西混得风生水起,在公司做到高级主管。在那座没有伊米呼吸和记忆的城市,莫小西有了房子,有了温婉娇美的女友。那一年春节,莫小西的父亲糖尿病住院。莫小西携了女友坐车探望。晚间,辞别了父母,他们一同走回去。红红绿绿的琉璃城,总是滴淌着如画的年华,不会老。女友指着一家点心店说,肚子饿。
  两人一同踏入。可莫小西突然觉得有异样的感觉。俏皮的女店员,忙着介绍柜里陈列的品种,给他们看说明书。莫小西的心咯噔一下,他问店员,你们的老板是叫伊米吗?女店员点头,依然是巧笑灿灿,她说,这是献给爱人最好的点心,给您的女友买一盒吧。莫小西愣住,那女孩机灵,笑说,很多年前,我们老板专门订做给她爱人吃的,男孩有胃病,老板便在蛋挞里,混了多种药粉……
  莫小西的眼睛像是被吹进了沙。他别过头,指了架上一盒小巧的蛋挞,让女店员打包。
  深冬的风,贴着地面凛凛,莫小西打开包,咬了一小口蛋挞——还是那多年前的味,魂牵梦萦,它们如今尚在莫小西的唇齿间缠绕,苦涩中透着奇异的清甜。
  莫小西的眼泪,终于汩汩不住地往下流了。
  那捏皱的说明书,他凑着街灯细看。清新的文字和图片,仿若一册美食散文书。莫小西翻到最前一页,上面说那洒了茶粉的蛋挞叫"米西",图片下面,粉淡的字体印出了它略略伤感的爱的故事。
  莫小西差一点一生都不会知道了。那一年,伊米在学校的办公室里偷看他的高考志愿,于是,那个秋天,伊米带着那一捧的蛋挞随他一起考到北方……
  (米儿摘自《知音女孩·校园版》2007年第1期,孙瑶图)
 

丑小鸭的爱情雪藏之旅 五月人鱼

  17岁的时候我开始暗恋,喜欢上一个叫江汉平的男生。所有的女生都在背地里喜欢他,还打探到他喜欢莫文蔚那样的骨感美人。
  我不是骨感美人,相反,我胖得要命,同学都叫我"肥肥"。
  沈原就是这样的一个骨感美人。沈原是我们的班花,她叫我"肥肥"的声音又脆又响,每次听到她的声音,江汉平就会回过头来。他的眼睛里有一抹让人沉醉的温柔,那抹温柔,是给沈原的,当然,他的眼睛里还有怜悯,那是给我的。
  江汉平的名字在宿舍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每个女生都肆无忌惮地评论着他,只有我不敢开口,我怕第二天"肥肥"暗恋"第一白马王子"的新闻就会成为本年度的最大笑话。
  我本身就已经是个笑话了,我不想再闹出什么别的笑话来。
  我开始幻想着总有一天丑小鸭会变成美丽轻盈的白天鹅,那时候就轮到江汉平来追我了。我得意地笑起来,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美人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炼成的。
  期考结束的时候,我第一,他第二。
  江汉平有些意外,他说,肥肥,不简单啊。
  那是江汉平第一次和我说话。虽然他叫我肥肥,可是我还是开心得很,这充分证明有实力才有吸引力。
  一年以后江汉平考去了北京,而我去了上海。其实我也可以去北京的,可是我要用几年的大学时光把自己炼成美人,所以我决定把自己雪藏起来。
  不久就听到江汉平和沈原恋爱的消息。我有些心酸,但还是每天到操场跑步。我的愿望变得很简单,就是再次见面的时候,江汉平不再叫我"肥肥"。
  跑步对于我来说简直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情。挪动我那肥硕的身躯让我喘不过气来。第一天跑步,我只跑了500米,后来是800米,1000米。
  大学毕业的时候,我腰围从二尺三变成了一尺九,我知道自己已经脱胎换骨了。以前被臃肿的脸蛋挤得变形的五官变得清晰起来,随着五官的凸显,我发现自己居然是个美女。
  接下来我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找到江汉平,然后让他看看,丑小鸭如何变成了白天鹅,再告诉他,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爱他。
  江汉平做项目部经理的北京那家公司正在招聘。凭着美丽和聪慧,我过五关斩六将,在2000多人中脱颖而出,应聘成功。
  我穿着浅蓝色的职业套装,绾着高高的发髻去上班。在电梯里就遇见江汉平了。我按着胸口,担心我的心会跳出来,但江汉平看我时一脸的陌生,根本没认出我来。是啊,我以前体重70公斤,现在我45公斤,我的鼻尖,刚巧够到他领口下第一颗纽扣,这个比例正是人们所说的情人比例呢,这样想时,我不由得笑起来。电梯里的人都看着我发愣,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
  到人事部报到,人事部经理一个电话召来江汉平。我有些发愣,只是想着跟他做同事,没想到竟然可以在他手下做事,这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打住,打住,还有沈原呢。
  上班第一天,我对我的顶头上司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江经理这么帅,一定有很多女人追吧?"
  "我对下属一视同仁,要求严格,希望刘小姐好自为之。"他瞥了我一眼,说:"别以为长得漂亮我就会对你要求不严格。"
  我大喜:"你说我长得漂亮?"
  他从鼻子里嗤一声:"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自己长得漂亮。"
  我学着他的样子从鼻子嗤一声:"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自己长得帅。"
  他用研究的表情看着我:"你到底是来上班的还是来当花痴的啊,在你眼里我到底是你的上司还是帅哥。"
  我说:"是帅哥上司。"
  我跟踪江汉平。可是一连几天,都没有看到沈原。反倒看到我们老总的独生女儿,几次开着宝马车在楼下等江汉平。
  我有些失望还有些生气。没想到江汉平竟然是这样的男人,老总的独生女儿当然好了,偌大一份家产的唯一继承人,更何况她还长得山清水秀。难怪江汉平会抛弃沈原而就她了。
  我把我才签好的一份合同甩到江汉平桌上。他喜滋滋地翻看着:"不错,不错,上班伊始就有这么好的业绩,真是不错。"
  我的表情依然是愤愤的。他有些诧异:"刘小姐,是不是工作上遇到委屈了?"
  我说:"不是,我只是为沈原不值。""沈原?"他诧异地看着我,"你认识她?"
  "不认识。"我说:"但我听别人议论说她是你的初恋女友,对你一片痴情,可你为了攀龙附凤,抛弃了她。"
  他默然无语,良久才说:"这好像是我的私事,我没有解释的必要吧。"我一时语塞,愤然而去。
  我一定要弄清真相,我不希望自己这么多年爱上的竟然是一个势利的男人。我联系以前的高中同学,有人告诉我沈原在大三那年就嫁给一个美国华裔出国去了,是沈原抛弃了江汉平。
  原来如此。我为自己错怪了江汉平后悔不已,不过这也成了我请他吃饭谢罪的绝佳理由。我说天涯何处无芳草,江汉平点头称是,他说沈原离开后,他也谈过恋爱,可惜都找不到什么感觉。
  他盯着我的脸说:"你让我感觉很熟悉,你总让我想起高中时的一个同学来。"
  "她叫什么名字?"我故作漫不经心地问。
  "你俩的名字一样呢,都叫刘梅。这个名字太普通了,重复率高,我有个大学同学也叫刘梅。"他顿了一下,"我觉得最后悔的就是我从来没有叫过她的名字,那时我们都叫她的外号'肥肥',太年轻了,伤了别人的自尊还不知道。"
  我笑:"别自责了,我想她不会怪你的。"
  他看了我一眼,叹口气说:"你不知道,也许别人叫她'肥肥'她不介意,但我不应该那么叫她。"
  "为什么?"
  "因为她喜欢我。"
  我的手一抖,杯中的酒洒了。
  江汉平没有注意我,继续说:"虽然她总是沉默,但我知道她喜欢我。我踢球的时候,讲话的时候,不用回头,也知道她在看着我,可是我只能装作不知道。因为她是个很胖的有点儿丑的女孩子,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喜欢上她的。最近,她的眼神常常在我眼前出现,那是一种不求回报,因为爱所以爱的眼神。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想我会接受她的,不就是胖点吗?"
  我强忍住眼泪:"你可以去找她啊。"
  他摇摇头:"她是个聪慧敏感的女孩,考上大学后和所有的高中同学都断了联系。"
  我心中酸酸的。江汉平啊,我梦里寻你千百度,为你,我一次次脱胎换骨化蛹为蝶,原来,你的心中一直都是知道的,亲耳听到你对青春往事的追悔,我无悔了。
  但此时我什么也不想说。江汉平已经不再奢望爱情了,老总的独生女儿又在追求他,他很可能就此"嫁"入豪门,享一世富贵了。我不想在这个时候强求什么,一切顺其自然吧。工作之余,我和江汉平经常一起吃饭、喝咖啡、聊天。我们像好朋友一样相处融洽,谈笑甚欢。
  渐渐地,他和我待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我取笑他,怎么,被老总的女儿甩了?
  他答,是啊。所幸,有你这个花痴。我打他的头,他捂着头叫,上班第一天就说上司是帅哥,你不是花痴是什么?
  但这个周末我笑着拒绝江汉平的约会:对不起,我另有约会。
  老总的独生女儿要和我谈谈。我不明白她和我有什么好谈的,她说谈一谈江汉平。我说好。她说如果不是我,江汉平一准答应了她的求婚。她说,离开他,你好处多着呢,升职加薪一路顺风,如果你再纠缠我男朋友,小心我叫你吃不了兜着走。
  "你男朋友?我从17岁就爱上的男人,而且等了他8年。"我张牙舞爪,"我是不会放弃的,除非江汉平选择你,那我马上拍屁股走人。"
  有人鼓掌。江汉平从转角处出来,他凑近看着我:"你是谁?刘梅,肥肥?"
  我说:"是我怎么着,青蛙可以变王子,灰姑娘可以变公主,就不许我丑小鸭变成白天鹅?"
  "我爱死你这只丑小鸭了。"江汉平说。
  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终于说爱我了。江汉平对老总的女儿说了一句"对不起",一伸手搂着我的腰向前走。
  走了两步,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今天怎么看起来像一场戏啊,我说江汉平你是不是不相信我,想考验我?
  他笑:"也就试一下喽,如果你被腐蚀拉拢,那我娶谁都无所谓,如果你的心还如17岁时,那我就非你不娶。"
  "那你是怎么知道我是谁的?"
  "你的眼睛喽,你的眼睛出卖了你,你什么都变了,身材、面容,唯一没变的,就是你的眼睛,爱一个人的眼神没有变化。"
  没想到穿帮了还不知道,我闭上了那泄露秘密的眼睛。跟着江汉平,闭上眼睛也能找到幸福吧?
  (李建芬摘自《当代青年·青春派》2007年第4期,梁毅图)

床底藏着六十五声笑 戚祥浩

  我一眼就瞧出了他的慌乱神色,他正挡在床前,双手一会儿探进裤兜,又一会儿伸出,双脚不自在地在原地挪来挪去。这是个8人寝室,别人的床单都压在垫子底下,唯独他的床单顺着床沿挂落。做辅导员好多年了,经验告诉我:他的那张床底下肯定有问题。在我们这所作风严谨的学校,自从有老师在男生寝室床底下发现私自进入的女生后,学校对寝室的检查工作骤然严格起来。
  我板着脸走近他,甚至已经做好了发怒的准备。他看着我,脸越来越红,双脚不停地后挪,以至于整个人都紧贴着床沿了。可我还是冷笑着推开他,然后俯下身子掀开了床单。我听到他在紧促地喊:老师,老师!我知道这时候决不能手软,于是,毫不犹豫地拧亮了手中的电筒。顺着手电筒的光,我在床底发现了个黑色的大塑料袋,胀得鼓鼓的。我一下子想到了近期宿舍发生的丢鞋子、丢衣服事件。我转过头看他,他的脸这时已然有些发白了。
  我心里已经猜到了八分,我知道将袋子打开的后果是什么,尽管有些不忍,可我还是做了。可是,袋子里竟然装了满满一袋易拉罐和矿泉水瓶!我吃惊地望着他,他的脸上有汗渗出,结结巴巴地说着,这些都是别人丢掉不要的……我忽然后悔起刚刚的冲动,这样的学生,一看就知道家里穷而且自尊心强。为了掩饰尴尬,我对他们说,刚刚老师只是在检查卫生。然后,我对他说,这些东西放着没关系,只要不影响卫生就可以了。
  没想到他的声音陡然增大了三分,他说,老师,我只要再放两天,你千万不要扣我们寝室的卫生分啊!原来他先前的局促不安,仅仅是因为害怕寝室被扣分!但我很快反应过来,事情并非这么简单:这些瓶瓶罐罐要卖可以随时卖掉呀,何必一定要再等两天呢!他又接着说,他妈妈回去看外婆了,后天回来。室友在一旁插嘴,他妈妈是这幢宿舍楼的管理员阿姨。
  仿佛一切恍然大悟,他一定是趁着母亲不在的时候,积累些瓶瓶罐罐,等母亲回来时,再交给她;很多宿舍管理员同时负责整幢宿舍楼的卫生清运工作,他们边打扫卫生,边收集废品,往往有不错的副业收入。我有些感动:像他这么懂事的大学生,已经很少见了。我想,后天,当他的母亲接到他递来的大袋废品,该有多开心呀!可没想到,他竟然对我讲,老师,你千万不要告诉我妈妈我捡废品的事,不然她又要骂我了!
  我有些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接着说:我曾经帮妈妈捡过,结果被妈妈骂了,她说不好好学习来捡垃圾,真没出息。他说,妈妈其实是怕他丢脸。他母亲曾对他说,那么多人的眼皮底下,弯腰捡废品,妈妈老了没关系,你正年轻,你自己心里没想法,可别人对你有想法啊。他又说,他真的不在乎母亲说的这些,可母亲的话又不得不听,他只好偷偷地捡。他说现在废品其实并不好捡,很多学生喝了饮料习惯将瓶子带回寝室自己攒着,很多次,他看到母亲,提着一个袋子,从一楼爬到五楼,从五楼下来时,她手中的袋子,还是空荡荡的。他说母亲是那种爬一层楼梯都要喘气的人,可母亲每天早晨要爬一趟,中午要爬一趟,傍晚要爬一趟。9点学生晚自习回来后,她还要爬一趟。很多时候,母亲一趟下来,连一毛钱的废品也没捡到。有一次,他看到母亲提着袋子经过走廊时,忽然笑了起来,母亲平时很少笑的,可那一刻母亲的笑,分明像刻在脸上的一朵花。原来,母亲仅仅发现了走廊中间躺着一个易拉罐。这种易拉罐卖给废品收购站,才值一毛钱,可母亲笑得那么开心。
  他说着说着,忽然也笑了起来。他说他这几天总共捡了65个易拉罐和矿泉水瓶,母亲来上班的那天,他要赶在母亲行动前,这层楼上放几个,那层楼上放几个,到时候,母亲该有多开心呀!如果每个都能换来母亲一声笑,那加起来总共就有65声笑啦。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那微笑的脸,说实话,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迷人的微笑呢。
  (程静摘自《辽宁青年》2007年3月中旬刊,刘晟图)

野蛮邻居许三三 手语

  我怎么会忘记,在那个寒流汹涌的早春,我曾经靠在一个女人的怀里,放心地落泪,放心地伸出手去,拥抱那些不期而遇的温暖……
  
  1
  
  2005年,我们的春天比冬天冷,老公最信任的那个副总携巨款逃走,公司最终没有了退路,清理完所有的债务之后,我们悄悄搬到了城外一处简陋的出租屋,并且把女儿转到了附近的学校。
  搬家第一天,就领教了隔壁女人的凶恶,女儿的小狗三三刚跑过她的门前,她就尖叫着喝骂追打,女儿要去拼命,被我拉住了。
  女儿放学回来后直叹晦气,说恶女人就在她们学校做清洁工,恶女人的儿子成了她的同桌,我让女儿小心些,别招惹他们。
  墙壁薄得什么也隔不住,我常常听见她在骂人,骂小狗,骂儿子,门前废弃的花池子里,全是她泼的污水,我说了两句,她的脸色比以前更难看了,不过从家中债主蜂拥的那日起,我就见惯了冷脸,听惯了恶言,也不在乎多忍一个恶人了。
  可是忍让并没有换来安宁,只要看见三三的影子,她都会发飙,几次三番地来找我,要我把狗卖了,我忍无可忍,把她赶了出去。难道世上的恶人都容不下弱小者吗?
  一天下午,恶女人下班时脸带伤痕,一见我就转过身去,可喉咙里却带出粗重的抽噎,那么蛮横的女人也会吃亏?我心里有隐隐的快意,你恶,世上比你恶的人多着呢!
  女儿晚自习回来,居然和恶女人的儿子有说有笑。我十分惊奇,她已经很久没笑过了,而且因为恶女人的缘故,她从不搭理这个同桌,今天是怎么了?男孩哼着歌进了屋,到底是孩子,跟着这样坏脾气的妈还能唱出来,我叹了口气。老公敏感地抬起头,我看见了他眼睛里藏不住的难过。
  
  2
  
  看到老公,我才知道一夜白头是真的,每天他都将自己泡在酒里,面对我和女儿的劝解他总是沉默,我们的日子从头至脚都浸在湿冷的灰色里。
  终于在一天夜里,他说不想活了,我和女儿大哭,他决绝地推开我们冲出去。"咣当"一声隔壁的门开了,恶女人凶凶地挡在老公面前,劈面就是两耳光,唾沫星子四溅地骂开了:"你这个死男人,我早就想打你了,整天只会喝酒发牢骚,这会儿又想出作践人的新招了,你死后要是老婆孩子受罪,你从骨灰盒里爬出来救她们?呸!"灯光照在她黑胖的脸上,她的目光刀子一样凌厉。
  老公在院子里待到很晚,恶女人也虎视眈眈地在门口坐了半夜,好像随时准备打架。第二天老公悄悄出去应聘,心平气和地接受了一个底薪很低的工作,说心里话,我对那个恶女人是心存感激的。
  半个月后,老公要去出差,他叫我轻易不要出门,还叮嘱我别忘了大后天是女儿的生日,女儿说要请同学来吃蛋糕,老公宽慰地笑了,孩子终于不自卑了。帮他收拾东西时,我发现了一沓债务清单,原来老公骗了我,我们仍然负债累累!
  不露声色地送走了老公,我开始四处寻找工作,在街头遇见了丈夫的一位朋友丁总,他劝我不要着急,找工作的事交给他,他愿意尽全力帮助我。尝尽冷眼之后,他的热心让我几乎流泪,我把住址和电话都给了他。
  第二天丁总就来了,看着正往花池倒脏水的恶女人,看着我们寒酸的小屋,他满脸的惋惜,说我受这样的委屈太不值,说他一直喜欢我。看着这张趁火打劫的脸,我气得手脚冰凉,拉开门下了逐客令,三三也对他大叫。他一脚踢开小狗,微笑着靠过来:"只要我一句话,那些债主会来活活把你分吃掉。"
  忽然,恶女人男人般怒吼着冲进来,用那双还带着大团肥皂沫的手,把瘦小的丁总抱了起来,轻松地扔进了污水池。遍身污水淋漓的丁总,连滚带爬地进了奔驰,迅速消失了。我放声大笑,自公司倒闭后,我还是第一次如此开怀大笑。
  恶女人依然坐在大盆前,用力搓着一条被罩,太阳暖暖的,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丁总没有放过我,第二天一早债主们纷纷拥来,原先他们还稍存客气,现在见我孤身一人,越发放肆地威胁谩骂。我再三解释债我们一定会还,只是请宽限一些时间,可是他们哪里肯听,有的人甚至开始动手了,看着被摔在地上的蛋糕,想到女儿和她的同学马上就要到了,我几乎想跪下来哀告,此时忽然理解了老公那晚的脆弱,太难了,太难了,真的不想活了,我的心绝望地哭泣着。
  粗重的脚步声响起,恶女人来了!她挥舞着一把菜刀,袖子卷得老高,头发乱蓬蓬地炸开着:"你们这群恶狗,人家说了不会赖账就不会,现在没钱拿什么还你们,你们要逼死这女人,先来跟我拼一拼!"她忽地扯住一个秃顶男人,作势要砍,我急急拉住。这一幕惊呆了众债主,他们一窝蜂地散了。
  忽然女儿冲过来,抱住恶女人大哭。女儿边哭边断断续续说了前些天的事,她在放学时被这个秃顶挡住,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拉着她的胳膊不放,说她爸爸欠他很多钱逃跑了,现在要拿她去抵债。当时恶女人正在清理校门口的垃圾,便挥舞着扫帚扑过去,同那个男人打了起来,男人被打跑了。女儿怕我们担心,央求她保密,可是她却因这事被解聘了,后来又去了一家工厂做搬运工。怪不得那天我看见她表情怪异,她的哽咽,她的受伤,原来都是为保护我被欺侮的女儿!
  我藏了多少天的泪,在这一瞬间放心地落了下来。她慌了,忙低下头,张开胳膊抱紧我们,那满头的乱发硬硬的,仿佛每一根都不服输,那结实的身体带着汗味,暖烘烘地烤着我们,我和女儿在她怀里,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
  
  3
  
  后来我才知道,她的丈夫是个煤矿工人,在一次透水事故中没有生还。她和儿子相依为命,心里很苦,经常会无缘无故地发火。女儿说,怪不得你经常骂三三呢,她粗声粗气地笑了,我的名字就叫许三三,你们弄条小破狗也叫三三,我怎么会不生气。小狗围着她直撒欢儿,她无奈地把它抱起来。女儿大笑着,当即给小狗改名为春天。
  一个月后,公安局通知我们,那个副总落网了,钱被全部追回。我们一家三口相拥而泣,房东热乎乎地赶上来,说平时对我们关照不够,还命令儿子跑步去小商店,替我们买来一挂鞭炮,噼里啪啦地放起来。隔壁的门紧锁,许三三还没有下班。
  我们就要搬家了,女儿红着眼圈说,她舍不得这个小院,舍不得凶凶的许三三阿姨,她想和这位女侠做一辈子的邻居。许三三笑呵呵地骂女儿好傻,其实我心里又何尝没有这傻气的想法呢?我怎么会忘记,在那个寒流汹涌的早春,我曾经靠在一个女人的怀里,放心地落泪,放心地伸出手去,拥抱那些不期而遇的温暖。
  (卜黎飞摘自《时代青年》2007年4月上半月刊,季平图)

艺术赤子吴冠中 韩小蕙

  我差不多每年春节都要去给吴先生拜年,同时看他新出版的画册。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马年的大年初一,吴先生把那第一本画册送给我时,他闪耀的目光如火焰一般明亮、灿烂!我珍重地捧起厚厚的画册,翻开来,发现一共选印了64幅作品,不由得不吃惊:全年365天,平均每5天就画出一幅新作,而那年,吴先生已经是83岁的老人了!
  当时他还对我说:"这还不包括废掉的不满意之作。我不重复老路,不抄袭自己,必须有了新想法才动手,不然就不画。"
  我问他为何总要这么"逼"自己?又为何总能捕捉到新的东西?他让我看画册的《自序》,其中有这样一句话:"定型的形象有限,不定型的思维无限,由思维引申形式,虽难产,婴儿却应永远是新生态。"待我念完,他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找不到最满意的表达时,是我最苦恼的时候。有时候,似乎找到了,内心里就特别快乐;可是它又离你而去了,你就又处于痛苦之中。我这一辈子都在寻找……"
  
  他又一次绝处逢生
  
  是啊,80多年风雨兼程的生命羁旅,一分一秒地垒筑起这位享誉国际的绘画大师的艺术高度,每一步,都艰难备至。其中,有3个细节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一是抗战时期在昆明,敌机来轰炸,全校师生都上山去躲避,只有吴冠中苦苦恳求图书馆管理员,让他将自己反锁在馆内,临摹古人画册。那独自对话经典的自在滋味,至今仍在他心头畅快地荡漾着。
  二是上世纪60年代,一次南下广东写生回京,吴冠中将他画的一包画立在座位上,自己则站在旁边以手相扶。站了3天3夜,下火车时腿、脚都肿了,可是他心里高兴,庆幸作品们终于平安到家了。
  三是上世纪70年代,吴冠中的岳母在贵阳病危,他好不容易请下假来,携妻前往探视。途经阳朔时,他太想画桂林了,遂中途下车,盘桓一天。谁知天雨不停,他叫夫人打伞遮住画板,两人则淋在雨中,任雨丝打湿衣衫。后来刮起大风,画架实在支不住了,怎么努力也画不成了,失望之下,吴冠中竟哭了起来!
  这是我唯一一次听到吴先生说起他的哭。
  这同一的悲切,2005年,在吴先生家中,又真实地上演在我眼前。那是国庆节期间,他大病后身体有所好转,我去探望他。那年春上的一场重感冒引起一些并发症,大夫强迫他住进医院。对于这辈子一天也没闲过的吴冠中来说,不能画画了,就整日烦躁不安。后来争取回到家,却发现孩子们怕管不住他,干脆把大画案撤了,于是吴先生更加痛苦不堪。
  他严肃地瞪着我,打着强烈的手势,激愤地说:"上帝的安排不好,对生的态度积极,给予生命、母爱、爱情;可是对死的问题就不管了,人老了、病了、痛苦了也不闻不问。我认为生命是个价值过程,在过程中完成价值就可以了,鲁迅先生只活了56岁,做出的成绩远远超过长寿之人。我们为许多人可惜,是因为他们做的事没完成,如果完成了,不非得痛苦地活那么长。"
  我望着他越发消瘦的身躯在衣衫里面强烈地抖动,虽然腰板还挺得笔直,但胳膊细得只剩下了骨头,让我见证到"形销骨立"这个词。于是我竭力寻找着,想拣几句能够宽慰他的话。不待我开口,他又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我就是进入不了老年生活——叫我养花、打牌,不行!叫我休息、不做事,不行!回想这辈子最幸福的时期,就是忘我劳动,把内心里的东西贡献出来的时候。现在思维、感情不衰败,还越来越活跃,可是身体的器官老了,使不上劲了,这是最痛苦的晚年。"
  不过,在那段"最痛苦"的日子里,吴冠中也不管不顾,左冲右突。最后,火山终于找到了突破口,辉煌的岩浆喷发而出,一泻千里——他又一次绝处逢生,找到了"字画"的新形式。
  比如一幅作品,画面上只有"土地"两个字,但它们不仅是写出来的,也是画出来的,是字和画的合一。它们与吴先生过去的书法、绘画都不一样,但一眼又能看出还是他的笔墨,吴冠中神韵在焉。
  
  血液里的"不安宁粒子"
  
  吴冠中的血液里有一种特殊的东西,叫做"不安宁粒子",或者也可以说是"不安分"吧。他的血液只要一经"艺术"这个导火索点燃,马上就会沸腾起来。用他自己的话说,"像含羞草,一碰就哆嗦。"
  他当了一辈子美术教师,从第一天做助教开始,直到耄耋之年的最后一次登台,其特色始终没有变,一上讲台就激动,越讲越兴奋,就像陷在恋爱中,不能自拔。
  其他,只要一涉及"艺术",他马上就变成奋起的雄狮,谈话激动,写文章也激动,更不用说画画了。多少年养成的习惯一直持续到今天,他作画,往往早餐后即开始,一直画到下午、傍晚、深夜,其间不间歇,不休息,也不吃饭、喝水,何时画完何时才回到"人间烟火"。艺术是他永远的新娘,初恋的狂热一直持续到黄昏恋,始终恋不够。
  这样的性格,这样的执著,不在他身上发生点事,简直就是不可能的。小的挫折和坎坷当然不断有,后来比较重大的有两件,一是那场旷日持久的"《炮打司令部》假画案",一是"笔墨等于零"的讨论。
  对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到中期的那场假画官司,明明是别人伪造的拙劣之作,假冒吴先生的名字卖了52.8万元港币,还被卖家扬扬得意地宣扬,谁能不动气?他的单位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出面替他打官司,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最终还是真理战胜了金钱。
  而对于至今仍在争论的"笔墨等于零",吴冠中没想到会掀起这么大的波澜。笔墨等于零是指脱离了具体画面的孤立的笔墨,其价值等于零。正如未塑造形象的泥巴,其价值等于零一样。
  这道理,听起来非常好理解,可是却相反,争论四起,甚至超出绘画界,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事件。
  这当然是一件好事,学术之争,越争越接近真理。
  
  最重要的是思想
  
  88个春秋飞渡,吴冠中早就成了大画家,也成了著名作家。他已在北京中国美术馆、香港艺术馆、大英博物馆、巴黎塞纽齐博物馆、美国底特律博物馆等处举办个展数十次,在国内外出版画集、文论集、散文集近百部,多次荣获国内外艺术奖、文学奖,还获得了法国文化部最高艺术勋位,被选为法兰西艺术院院士,等等。但他认为,做成"家"不是目的,做成"大家"也不是人生理想。最重要的是思想,一个优秀的文艺家,首先应该是一个深刻的思想家。
  他永远也忘不了当年留学欧洲时碰到的一件事:那天,他坐在伦敦的公共汽车上,待售票员来售票时,他将一枚硬币交给她。这时旁边的一位英国"绅士"递过一张纸币买票,售票员顺手将吴冠中刚才交给她的那枚硬币递给他。谁知"绅士"大怒,拒绝接受这枚中国人拿过的硬币……这侮辱性的一幕像尖刀一样插在吴冠中心上,淌着血,一直记忆到今天。国家不强大,就要受人欺侮;个人没本事,就要受人轻慢;我古老的祖国啊,什么是你最正确、最迅捷的发展之路呢?
  吴冠中将思考埋在心底:过去世界看不起中国,中国陈陈相因的传统审美,又的确狭隘,让人看不起。他憋着一口气,一定要"拿来",借鉴,改造,创新,不用传统笔墨,画出传统精神,重新光大灿烂的东方文化,让全世界真正认识到她的价值——这是他创作的思想底线,也是他一辈子孜孜以求、始终不渝的艺术"长征"。
  不了解他的人看他整天写写画画,涂涂抹抹,一辈子和颜料、色彩打交道。殊不知,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只为艺术而艺术的"技术主义"的画匠,也不是一个单纯吟诗弄月的"自我娱乐"式的文人。他的眼睛紧密关注着时代的进程,思考从未停止过。在多年的接触中,他的思想经常是灵光一闪,随口就跟我谈起他对许多事物的看法,不乏心得独运的真知灼见,我在这里复述几节与读者共享:
  我有两个观众,一是西方的大师,二是中国老百姓。二者之间差距太大了,如何适应?是人情的关联。我的画一是求美感,二是求意境,有了这二者我才动笔画,我不在乎像和漂亮。那时在农村,我有时画一天高粱、玉米、野花等等,房东大嫂说很像,但我觉得感情没表达出来,认为没画好,是欺骗了她。我看过的画多矣,不能打动我的感情,我就不喜欢。
  艺术到高峰时是相通的,不分东方与西方,好比爬山,山坡东面和西面的不同风光在山顶相遇了。
  我很幸运:出国前,是跟着潘天寿学的中国画,他是完全传统的,本人画得很好。后来我在巴黎学了3年,看遍了欧洲的艺术馆,知道西方艺术好在哪里;回来后结合国情,加以表现。我明白,最重要的是思想——感情。感情有真假,有素质高低的不同,有些人有感情,但表达不出思想。我现在更重视思想,把技术看得更轻,技术好不算什么,传不下什么。思想领先,题材、内容、境界全新,笔墨等于零。
  
  风格是作者的背影
  
  吴冠中在晚年,透露了一个秘密:当年他赴法国留学时,本是抱定"不打算回国了"的想法,因为当时在国内搞美术毫无出路可言。但在巴黎呆久了,他越来越觉得那灯红酒绿、"画人制造欢乐"的社会与自己不相干。"祖国的苦难憔悴的人面都伸到我的桌前!"于是,他终于下定了决心:"无论被驱在祖国的哪一角落,我将爱惜那卑微的一份,步步真诚地做……"
  "文革"中,吴先生下放在农村劳动,还患了严重的肝炎和其他病症,经常通宵失眠,体质非常坏。当时他和夫人朱碧琴都感到他已活不太久了。吴冠中索性重又任性作画,决心以作画"自杀",结束生命也值了。不料后来奇迹发生了,多年被医生治不好的肝炎,居然被疯狂的艺术劳动赶跑了,他的健康竟一天天恢复了。"天意从来高难问",吴冠中也终于脱颖而出,成为享誉国际的绘画大师。
  很自然的,人们都会问:"如果吴冠中当年留在法国,会怎么样?"然而历史是不能"如果"的。吴冠中也不是一个耽于昨天的人。他甚至说:"明年怎么样?顺其自然。风格是作者的背影,自己看不见。"
  哦,我理解,他的意思是说,艺海无涯,"长征"无尽头,个人只管一心一意地探索下去,其他都无需计较——是非曲直,功劳功绩,由别人去说吧。
  哦哦,他是艺术的赤子,他的心中只有艺术,装不下别的了。
  (钱大军摘自2007年4月4日《光明日报》)

我要做世界首富 程骋 巩胜男

  口述/程骋
  整理/巩胜男
  
  听我妈说,我小时候挺让大人头疼的。我妈说我人不大,胆子却不小,还特"正直",看见别人什么事做得不对了就敢说。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我和高年级的同学踢球,结果他们不讲理,输了球还耍赖。我们班同学都说算了,我就不干,非和他们讲理。最后当然是我吃亏了。后来我妈点着我脑门说我"傻",我觉得我不傻,对不讲理的人就不能服软,要不以后他们就更得意了。
  还有一次,是在9岁那年。那时家里刚买了一个电热棒,就是放在盛满水的暖瓶里烧开水用的。妈妈插上电以后,再三嘱咐我别去碰它。她越说不让碰,我越好奇,到底那个金属棒是怎么把水给烧开的呢?我特别奇怪,心里痒痒,就想看看到底怎么回事。于是就趁我妈不注意,跑过去一把把电热棒抽出来了。结果"轰"的一声,着了一个大火球,暖水瓶也炸了,吓得我丢下电热棒就跑,幸好没有受伤。
  上初中以后,有一段时间我特别厌学,就腻味学习。我想课本上那些东西学会了有什么用啊?我学会了汉语语法、学会了解例题就能赚到钱吗?有些赚钱多的人他们连小学都没毕业呢,由此可见,学习没用,就是在浪费时间。
  我这些歪理连我妈都说不过我,所以,初中以后,她开始为了我的学习着急。
  想当"世界首富"是我初中时萌发的想法。之所以会这么想,大概源于我妈的一句话。我妈从小就挺注意培养我的理财能力的,从我上小学起,她就每月给我5元钱,让我自己支配,教我记账,花了多少钱、买了什么东西,都记在一个本子上。每月如果有剩余就让我自己攒起来,如果半截不够花了,我妈就要问干什么需要钱,如果是必需的她就赞助,如果是无关紧要的,她就不管了。所以,从小我就习惯了,把零花钱能省就省下来,放在存钱罐里,等没钱的时候再拿出来用,有备无患嘛。
  到了初中,零花钱涨到了一天10元钱,我就能攒下更多的钱了。那时我特想买个MP3,可妈妈不给买,我就憋着劲儿,攒了三年的钱,花200多元钱买了一个MP3,还是新款的呢。妈妈却淡淡一笑,对我说了一句话:"钱可不是攒出来的,钱是赚出来的。"当时我一愣,不太明白里边的意思。想了一宿我明白了,存下来的钱是不变的,不但不会升值,时间长了还会贬值;可如果我用钱去买一些东西,然后加点价再卖掉,那就能生出更多的钱来。
  "原来钱能'生'钱啊。"我好像发现了最有价值的黄金法则,兴奋得不得了。我得试试,看看到底行不行得通。
  我爱踢球,每次和同学一起踢完球都很口渴。大家怕麻烦都不带水,只好买球场边小贩的矿泉水,一瓶2元钱,比超市卖得贵。从超市成箱买水的话,一瓶水最多才7毛钱。如果我把整箱的水拆开来卖的话……
  再踢球的时候,我背了10瓶水,等大家汗流浃背地休息时,我把水掏出来摆在地上:"同学们谁喝水啊?每瓶只卖1元钱。"大家一听,比小贩的水便宜一半呢,都来买,于是一抢而空,有人还埋怨我带得太少呢。10瓶水就赚了3元钱,嘿,心里别提多美了!
  后来我还卖过笔和本,当然了,都是偷偷地卖。最多的一次,我赚过6块钱,一高兴,都请同学吃冰棍了。
  那会儿特开心,我能赚钱了,谁说我不学习就不能赚钱?我开始做梦了,想着自己将来大学毕业了,先去打工,赚够了钱就自己开公司做老板,把生意越做越大,赚好多好多的钱,然后成为"世界首富",比比尔·盖茨还牛!
  那时候我还没有想过,具体怎样才能成为"世界首富",就连怎样才能考上大学都没想过。
  但是我并不承认"世界首富"是个白日梦,我的自信心一向100%,我不像大人,人生目标一旦定得高了,就觉得自己根本实现不了,所以只能赚有限的钱,享受有限的生活。我不,我相信自己肯定能做到。比尔·盖茨怎么了?他不就是个美国人吗?中国人比美国人聪明多了,他能做到的,中国人绝对也能做到,只不过一直都没有人去做而已。既然没人做,那我就做。
  我妈知道了我的想法后,没打击我,而是对我说:"你先把学习搞好再说吧。"在她眼里,我那在中等上下晃荡的成绩,能不能考上名牌大学都堪忧,还想当"世界首富"?也就想想还行。
  为了给我提高成绩,我妈什么办法都想过了,就是不管用。后来,也不知她是怎么找到一位心理指导老师的,带着我就去了。我当时特不以为然,心想,想让我变成书呆子,门都没有。
  可是没想到,这位老师还真把我说服了。他不给我讲大道理,而是分析了比尔·盖茨为什么会成功,除了具备足够聪明的头脑外,他还具备了哪些成为"世界首富"的必备素质。然后他问我:"这些素质你具备了多少?"我被问得哑口无言,敢情自己与"世界首富"的差距还有那么大啊!
  老师说,要想成为一名登上成功顶峰的精英,就必须具备成功的素质。首先是渊博的知识,其次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虚怀若谷才能吸引一大批人才愿意前来辅助,同时要有坚定、正确的态度,还要有谋略,有一定的抗挫折能力、有韧劲、毅力和勇气等等。他说他相信我一定能成为"世界首富",但前提条件是我必须从现在开始培养自己各方面的素质。"爬到山顶是靠一步一步走的,绝不是想象着就能到的。"我仔细琢磨了好几遍他的话,不得不承认,以前的我确实想得太天真了,就像井底的那只小青蛙,看见了一方井口,就以为自己看到了整个天空。
  没关系,现在知道了自己的差距还不晚,毕竟我才18岁嘛,这丝毫不会影响我成为"世界首富"的决心。相反,我知道我该从哪些方面培养自己了,距离成功的机会就更大了。
  我现在的努力目标非常明确:好好学习,把各门功课落下的部分都赶上来。最近的目标是下学期把名次冲进前十名,然后就是一年半之后的高考,我的目标是厦门大学。至于"世界首富",30年之后肯定是我的,我一定会在50岁之前实现这个梦想,到时候你们等着瞧好了。
  (马建军摘自2007年2月25日《城市快报》,邹晓萍图)

拔掉那颗蛀牙 秦素衣

  她是恨全家人的。
  她在家中的地位也尴尬,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老二。姐姐比她漂亮,因为想要儿子,父母坚持还要生,结果,她还是女儿,父亲就有些恼,动过送人的心思,是母亲拦下了。后来,又生了弟弟。
  弟弟显然是最得宠爱的,父亲重男轻女,很小给她的理念就是,我将来所有财产全是儿子的!闺女是要嫁出去的,是与这个家无关的,能养着你们就不错了,姐姐不吭气,她嚷:凭什么?要不就别生我!
  结果挨了打,很严重的打。一个丫头片子,居然也顶嘴!母亲也是这样的态度,本来父母对她的态度就可有可无,这下,她的境遇更惨。
  那时,她就发誓,她要报复所有人,如果有可能,她将让他们知道她的厉害。
  3个孩子中,她学习是最好的,因为,没有别的地方突出,她拼命地学习。
  姐姐早恋了,17岁就不上学了。
  15岁,她也接到情书,把男生骂跑了,谁再给她写情书,她就贴在教室的墙上。她没有空谈情说爱,她有更大的抱负,她要有能耐,然后报复给过她伤害的人,无论是谁!是的,无论是谁。
  小小的心,长满了恨,恨是一个芽,很快就茁壮成长。
  她内向,沉默寡言,看到有人欺负弟弟,在路上拦着弟弟,她看着,不管,是的,她宁愿有人欺负他,谁让他被父母宠爱得不像样子了?那时,母亲抽着烟,和邻居说着是非,父亲喝着酒,说着脏话,这样的家,半丝爱都没有。她一个人抱着书看,关在自己屋里。即使看书,母亲也要嚷,不要费电了。于是,她去邻居的窗下看,借着光,可以看到半夜。
  从那时她就知道,她是坚强的女孩子,坚强到不会掉眼泪。
  全镇只有一个考上县里的高中的,她是唯一一个。
  父母不想让她去读,读高中太费钱了,而且还要住校,吃饭一个月就好几十块,她说,我不吃那里的饭,我带饭,带馒头,可以吃一个礼拜。
  终于去读了。竟然觉得无比自由,一周回家一次,一辆破二八自行车,半路上掉过链子,漏过气,30公里,一直推回去。
  然后带一周吃的馒头,大师傅心眼好,会给她热热,给些咸菜。她一个月只花几块钱,目的只有一个,要考上大学,要离开这里!要让他们后悔,他们对她的爱太少太少了!
  冬天还好,馒头不馊,热天,有时馒头会馊了,可是,她舍不得扔,还要吃掉。吃到拉肚子,一趟趟跑厕所,她从来不哭。她的母亲说,这孩子,眼窝子太深,所以,疼她也白疼。
  3年,整整3年,她始终是学校里的第一名。
  3年,她没怎么洗过澡,没看过一场电影,不是不想去,是没有钱。她不想开口要钱,她的父亲,不过是个补车胎的男人,她的母亲,不过是种庄稼的女人。
  她必须要逃离这里。
  这里的穷,落魄,低俗,全是她拒绝的,不要的。关键是,没有爱。
  高考成绩下来,她是状元,去北大读书,整个县城都轰动了。所有人说,看人家,吃了3年干馒头,照样上北大。
  去了北京之后,她仍然内向,打好几份工,为的是不要家里一分钱。她不想再沾他们了,每次要钱的尴尬她记得清楚,而且,她冰冷,内心拒绝温暖,有男生示爱,她爱不起来,怕别人算计自己。
  整整4年,她把自己交给了书本,以最好的托福成绩考到美国公费留学,她的整个县城又轰动了,这是那个小城中第一个到外国留学的呀。
  可是,她没有回去,没有给父母撑那个虚荣的面子。现在,她是自己的了,与他们无关。
  去美国之后,她还是一个人,无人交流,内心一片空白。
  没有亲情的感觉,不相信男人,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
  去看心理医生,医生说,你太自闭,而且内心里充满了恨。有恨的人,必定不快乐。你应该学会去爱,只有爱,才能拔掉那颗蚀了你心灵的蛀牙。
  她呆了。是吗?她有这么严重吗?
  一向是别人对不起她啊,所以,她拒绝和他们联系。
  半夜,她第一次掏出电话,然后通了家里的电话。
  母亲居然没有听出她的声音来。她有多长时间不和家里联系了呢?叫了一声"妈"之后,母亲就哭了,近乎死了人一样的哀号,哭着骂着,叫着父亲的名字,"他爹,二妞来电话了,二妞来电话了——"拼命地喊着,声音大极了,她内心里一震,而父亲接了电话过来,叫着,"妞妞,妞妞……"什么也说不出来。
  再接着,姐姐和弟弟都跑了过来。声音哽咽着,好像她恩赐了他们什么。放了电话,她发了一夜的呆,第二天,又发呆。本来有了绿卡的,可是,她决定回国。
  是一刹那决定的,回国!
  多少年没有回家了?她带着大包小包,所有人的礼物全有。下了飞机,直接打出租车回老家。家还是那个家,以前觉得很大,一进门才发现,家,老了,破了,两棵老枣树还在,正在开花,有淡淡的芬芳。
  那个爱发脾气的母亲正在树下择韭菜,满头白发了,那个喜欢打人的父亲在椅子上躺着,脏兮兮的椅子,有一个不到10块钱的半导体收音饥,正在听《淮河营》吧。
  抬头看到她的时候,父母的眼神都是慌乱的,伸开两只手,不知要干什么说什么了,好像她是天外来客,她太洋气了,穿最新的夏奈尔女装,酒红色的高跟鞋,大波浪的长发,与多年前那个瘦瘦黑黑的小丫头判若两人!甚至,母亲扑过来后,站在她面前,没敢抱她。
  沉默了有多久,也许没多久,她叫了一声,妈。
  母亲哭着,抹着眼泪,小孩子一样。她以为自己足够坚强,以为不会再流眼泪了,但父亲过来抱住她说:"孩子,回来啦。"她的眼泪,到底出来了。
  她把带回来的钱给大家分了,父母一份,姐姐一份,弟弟一份。父母养老,姐姐能买城里的房子了,弟弟要开个超市,这下,也有资金了,做完这些后,她居然感觉到那么幸福。
  拔掉了那颗恨的蛀牙,原来可以如此快乐。她回了北京,开了一个公司。不久,遇到一个男人,两个人相爱了,她以为相爱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原来,爱情有时很简单。
  结婚后,她天天给家里打电话,听母亲聊聊邻居的猪崽,听姐姐说家长里短,听弟妹给她告状,这浓烈的烟火气,让她欣喜。每年春节,她必然大包小包提着回家,然后一家人围着包饺子,她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了。
  后来,她接受一个杂志的采访,当被问及:你觉得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是什么?
  她笑笑,答:心中有爱。
  (可儿摘自《爱情婚姻家庭》2007年第4期,刘玉婷图)

穿黑衬衫的数学老师 易蓉

  我喜欢数学。虽然大学二年级之后就和它没有什么缘,如今又彻底"从文",但提起数学,总是会让我从心底里冒出一股子乐歪歪的感觉来。
  我对数学的喜欢,就像爱情,似乎是盲目的。这应该是高中时代埋下的情种。高二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几何女王,任何几何题都难不倒我。几何为我赢得的高分,拔高了我的名次,增强了我的信心。不过情种真正地发芽开花,却是因为我高三的数学老师。
  记得我的高中总是习惯把高三的教室放在底层。我刚读高一的那年,最靠近教学楼大厅的那个底层教室,是一个有很多帅哥美女的高三班级,学校学生会的某个美女主席就是那个班级的学姐。每次经过大厅,总会悄悄朝那个教室瞄一眼,学长学姐们忙碌的身影完全没有让人感受到高三的紧张气氛,反而令还是小孩子的我们有那么一丝向往。
  印象中,那个光彩夺目的教室门口,常常站着一个皮肤白净一身黑衣的男子。他总是潇洒地站在那里,修长的手指夹着一根烟,时不时深吸一口。听说,那是帅哥美女班的数学老师。那真是王中之王呀。听说,他大学一毕业就带高三,犹如英国王子上前线。听说,他很棒、很棒。
  高二的暑假,我们按加试科目分了班。我被分进了一个由半个物理班和半个政治班组成的班级。校领导为了补偿我们的不完整,特地安排了各个科目的优秀教师来特别照顾。我们班的数学老师,就是那个穿黑衬衫的C。
  我的高三,除了有点犯困之外,半点灰色都没有。每天的数学课、数学自习、数学午休,总之,一切可以见到C老师的时间,成了我们"痛,并快乐着"的非常时光。
  其实,上C老师的数学课,我会紧张到双手冰冷,甚至发抖。但是,我喜欢上数学课,非常喜欢。C老师的数学课节奏非常快,快到大家都是屏着呼吸记笔记,没有一秒钟开小差的机会。他总是风趣幽默,思路清楚。记忆中,自己经常前一分钟笑到肚子疼,后一分钟继续发抖记笔记。我的数学笔记,是两本厚厚的、好看的本子,用专门的黑色圆珠笔写下公式和概念,蓝色记例子,用铅笔画图,用紫色记重点,红色标注,荧光色……那些笔记现在还留着,感觉不仅是数学宝典,更像记录闺中心思的日记本。记得好友Heidi的黑色活页笔记里还写着C老师讲的笑话,笑话旁边,还有个"哈哈"。
  数学对于C老师,更像玩具和游戏。他是主持游戏、操纵规则的大孩子,我们是行走于他巧妙布局的迷宫的小孩子——虽然屡屡碰壁,却乐此不疲。
  最后的模拟考前一个礼拜,C老师因为是"身强力壮"的优秀青年教师,所以献血去了。献血之后,可以休息一个礼拜。于是,我们的数学课就"自习"了一周。没有C老师的数学课,对于我来说索然无味,所以一个礼拜,我没有碰数学。模拟考,我阵亡了,惨不忍睹。
  C老师回来以后,我跑去他的办公室里排山倒海地哭了一场。虽然他一直以为我是对自己的成绩绝望了才会大哭,其实我心里明白,我反而是觉得他会对我从此绝望,只是觉得辜负了他、辜负了喜欢的数学而哭。那天,同桌还以为我被C老师骂了,我揉揉眼睛回答:"他身上的烟味好重,我要晕了。"也是那天,我红肿着眼睛笑着拍了毕业照。
  一个雨天,和男友撑伞走在路上,他太高,雨飘到了我的脸上。忽然想起高中某一个下着大雨的下午,在学校附近,看到了熟悉的黑衬衫,正为女友撑伞,他太高,就弓着背搂着她,整把伞都在她的头上,那黑衬衫,几乎全湿了。一个红灯,我就站在他们身后,看着那件衬衫,呆了。
  大学,恋爱,毕业,工作,C老师和高中那段快乐的记忆渐渐沉入心底。要不是那天,Heidi发给我一个链接,C老师也许就像许多青春故事那样,被城市里的黑云尘封了。感谢网络,那个链接竟然有一个"我爱C老师"的帖子。一个毕业多年的校友,号称自己高中时就迷恋上C老师,至今无法忘怀,甚至亲吻男友时都会浮现C老师的"俊容"。此帖一出,立即引来无数C老师的粉丝,甚至接二连三出现了"我是学姐""我也是学姐"的暗恋姑娘们,热火朝天地讨论C老师还是否单身……
  一个好老师留给我的青春记忆,不仅是一种喜爱,那随时能够被点燃,从心底冒出的乐歪歪的泡泡;而且是,如何用有光彩的生命,去一下子照亮一种工作,一种职业,甚至照亮其他人的命运。
  (张剑峰摘自2007年3月30日《文汇报》,杜凤宝图)

没吃到香蕉的猴子 木同

  一次和朋友聚会,一个小有业绩的朋友出了这样一道问题:
  "有一只经过测试很聪明的猴子,人们把它关到了一间铁笼子里,笼子是用铁柱焊成的,铁柱与铁柱之间刚好可以容猴子把手臂伸出来。连续两天,人们不给猴子吃东西。第三天,有人给猴子拿来一串香蕉,放在离猴子很远的地方,又拿了一根长长的顶端带着铁钩的竹竿,放在笼子外猴子伸手可及的地方。"说到这里他有意识顿了顿,看到大家都在聚精会神地听着,才不紧不慢地问:"你们说,这只饥饿的猴子会怎么做呢?"
  大家七嘴八舌议论一番后,回答:"猴子最初自然是去抓香蕉,等到它发现自己不可能抓到香蕉时,就会试着用那根带着铁钩的竹竿来帮忙,最后的结果就是猴子依靠竹竿,吃到了香蕉。"
  他微笑着,故作玄虚地连连摇头:"错,结果是,猴子因为太饿,太想吃到那串香蕉,它一心一意地伸长手臂去抓香蕉,所以根本就没留意到自己身边还有一根可以利用的竹竿。最后,这只猴子也没吃到香蕉!"
  "这是什么答案?"
  "胡说八道!"
  朋友们都有种上当的感觉,异口同声地呵斥开了。
  "我告诉你们,"他急了,大声地喊道,"这可不是一般的问题,想想看,它说明了什么?动机太强,导致智力低下。换言之,你太在意一件东西,就往往会犯错误。有些还可能是致命的错误。"
  喊到这里,他不吭声了,一屁股坐在了凳子上……
  他说,很久以前他喜欢上一个女孩。女孩明眸皓齿,笑起来时眼睛微微往上弯,像一弯月牙漾在湖水里,他于是忍不住去看,这么看着看着,自己掉了进去。
  眼见女孩先后交了几个男友,自己偏又无能为力。
  周围的朋友看不过,问:你这么喜欢她,怎么不去追她?
  是啊,他虽然喜欢那女孩至极,却从来也没有对她表白过。不知为什么,只要一见到她,在众人面前的侃侃而谈,敏捷锋锐都变成了几句说不出口的嗫嚅。至于什么送花、送巧克力之类最"俗气"的招数,他更是没想过。
  就这样,一个本来极聪明且不乏勇敢的人,最后眼睁睁看着那个心爱的女孩子渐渐走远。"那时候我以为,我还是太小,不够坚强,不够勇敢!现在来看,哪里是坚强和勇敢的问题?"
  他不再摇头,只是轻叹。
  我们一时无语。
  其实,什么事不是这样?当我们太想恋爱,想让我们爱的那个人一样地爱我们;当我们太想升职,认为自己多年的辛苦只能靠这一次机会来回报;当我们太想……每当我们这么想的时候,我们自然而然就会变得战战兢兢,失去了惯常的水准,甚至不可避免地做出事后追悔莫及的蠢事。
  所以,当我们太过在意一时得失,让自己拼命钻进牛角尖、或在一团混乱中泥足深陷的时候,不妨让自己静下心来,想一想那只饿死的猴子——它本来,是可以吃到那串香蕉的。
  (好客人摘自《人生帆船》,侯海波图)

耀扬和他们的梦幻厨房 颜菁

  第一次见到耀扬和李杨,你会觉得他们是从电视剧里走出来的人物,男生高大阳光,女孩玲珑可爱;而他们的故事,则是关于对热情与梦想的寻找。
  
  其实我在家是从来不做饭的
  
  耀扬来自辽宁一个富裕的家庭,第一次走进厨房是5年前去爱尔兰读书的时候。那时,耀扬计划先读一年语言学校,再选择一个专业念大学。当时从国内去的留学生大都在餐厅打工,他也不例外。这是耀扬第一次接触西餐,尽管他只是厨房里的一名刷碗工。
  "西餐厅的厨房特别干净,所有的用具都银光闪闪,一天营业结束后,还必须把它们擦得像从没用过一样。"耀扬说。
  厨房里的"上帝"——厨师长,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不容置疑的权威和颐指气使的气度,让他第一次觉得"厨师特别牛"。刷碗工的工作量是超负荷的,从每天下午3点开始,要一直干到半夜一两点钟,中间只有半个小时的吃饭时间。堆积如山的碗碟让耀扬精疲力竭,他发现中国人几乎不可能在西餐厅里谋到大厨的位置,身边一个已经干了好几年的香港人也只是二厨。耀扬感慨地说:"当时就特想当厨师长,其实我在家是从来不做饭的。"
  转眼一年飞逝,耀扬不得不承认,自己根本无法在一年之内通过语言关,而周围成天接触的也都是中国人,与自己出国前的设想完全不一样。他放弃了留学梦,回国来到北京读了一所专科学校。
  大专毕业后,身边的同学不是进公司就是出国了,可耀扬对朝九晚五的生活毫无兴趣,他没找工作,也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一度陷入了迷茫。
  就在这时,耀扬通过朋友认识了从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毕业的李杨,他们很快成了朝夕相伴的恋人。李杨有着一张神似王菲的脸和一副随和的脾气,在她的影响下,耀扬对电影突然产生了兴趣。他尝试着写了一个电影剧本,又随当副导演的女友进剧组拍戏,还动过报考电影学院的念头,结果自然是没考上。
  对电影梦厌倦之后,耀扬也想过从事其他的职业,但大脑里似乎总没有一个清晰的思路,直到他阅读了安东尼·伯尔顿的书,那个在爱尔兰时的厨师梦忽然苏醒过来。这位纽约顶级餐厅的执行厨师长,从业28年,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小说家,他所描绘的厨房里发生的故事,展示着这个行业的激情与甘苦。一直处于摇摆状态的耀扬终于找到了生命中应该做的事情,这让他自己感到欢欣鼓舞。
  
  只要我喜欢做,也有人喜欢吃就可以了
  
  2006年的6月17日,经过几个月的筹备和装修,藏红花西餐厅开业了。店址选在一个胡同的一间厂房里,最多能接待60位客人,而为客人提供服务的则是一群朝气蓬勃的年轻人。
  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别致餐桌,从印度背回来的陶土烟灰缸,线条简洁的铁艺落地窗,窗外翠绿茂盛的葡萄树,每一处细节都渗透着餐厅主人的一份投入。耀扬在博客里写下这样一句话:"无论你在干什么,哪怕是捡破烂,最重要的是对自己做的事情感兴趣,才是人生的大快乐。"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耀扬觉得自己并不算一名真正的厨师,而只是一个喜欢做西餐的人。他说,只要我喜欢做,也有人喜欢吃就可以了。因为喜欢,他和李杨从潘家园淘来很多国外的二手烹调书,又流连于各大烹饪网站搜集各种配方。餐厅的招牌海鲜饭和各式冰激凌,就是借鉴了多种口味风格后尝试做出来的。别家餐厅做得好的,耀扬品尝过后也会学习吸纳。他对每道菜品的认真、挑剔,让李杨在向客人进行推荐时都信心十足。此时的耀扬很冷静:"老实说,不是我们做得有多好,是我们特别用心。"
  因为餐厅蜗居在胡同里,起初的经营状况并不尽如人意。某天,一本都市生活杂志的记者来到餐厅,品尝了这里的南瓜汤后,被餐厅的异国风情和家一般的温馨氛围所吸引,于是就在杂志上写了一篇推荐文章。之后发生的一切就像耀扬所说的:更多的人知道了藏红花餐厅又有更多的人继续写文章。当大众点评网上点评藏红花的人越来越多时,耀扬这才确信自己的餐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
  "我觉得我们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不把赚钱当做唯一目的。比如李杨在前面点菜,很多客人觉得跟她说话像在家聊天一样。我也希望餐厅里是一种特别放松的状态,我们的餐厅是有灵魂的。"耀扬说。
  
  厨师长要有暴躁的脾气、宽广的胸怀以及临危不乱的气质
  
  做厨师一定要做个快乐的厨师,不然怎么能做出美味的料理呢?然而只有身在厨房才能真正体会到厨师的压力。餐厅的厨房有一面透明的大玻璃,食客们轻易就可以看见厨师忙碌的身影。
  对于年轻的他们来说,厨房里的秩序并不总是有条不紊。忙得有如旋转的陀螺一般时,突然发现所做的几样工作是多余的,原因是看错了单子;手脚飞快地做好了一些需要烤制的食物时,才意识到烤箱忘记打开;什锦饭已经出炉,配角小虾米们竟然还没有下锅……
  耀扬在博客里写道:"没有什么比这些更令厨师沮丧的了。外面几十张嘴在等着你,单子有如大海波涛般一浪接着一浪涌进厨房,厨师们像在暴风雨中的水手,必须手脚利索地在厨房闪转腾挪,厨师长必须要有暴躁的脾气和宽广的胸怀以及临危不乱的气质,才能确保自己的英明不在暴风雨中毁于一旦。"
  圣诞节期间,餐厅超负荷运转,所有人都从上午10点一直干到晚上11点,厨师小扇向耀扬诉苦,担心自己快支撑不住了。"这时候有人抱怨你做的某道菜他不喜欢吃,你可能真会说爱吃不吃吧,我尽力了!可如果这样的话,说明你只是一个做菜机器。"
  耀扬曾经正像他所形容的机器一样,每当有人对自己的菜品提出异议,他就会气冲脑门,恨不得冲出厨房与客人理论一番。
  然而,现在如果有人说餐厅的海鲜饭太硬或味道太平,他不会再强调西班牙的做法就是这样的,他会改软一些,或将味道进行调整。
  
  土豆丝切成手指头粗都没关系,只要你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就在藏红花餐厅里的年轻人继续着他们的梦想时,传来了厂房要整体出租的消息,他们不得不寻找新的店址。
  李杨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每位登门的客人,脸上依然挂着持久的笑容。
  藏红花餐厅还没满一周岁,投入的资金连一半也没有收回,但耀扬依然怀着一片感恩之情:"如果没有餐厅我可能还只是一名怀揣厨师梦想的青年,也不会和这么多热爱生活和厨房的朋友们分享关于餐厅和我自己的快乐。这一年里我的梦想在一点点变成现实。既然已经得到了这么多,还有什么理由抱怨呢?"
  眼下,耀扬和李杨又找到了一处院子,对新餐厅,耀扬已经有了不少的设想:"我会把吧台的面积加大,在下午提供十来种餐厅自己的甜点。新餐厅还会卖各种餐饮的书、好玩的原材料、调料和厨房的用具。厨房要更像家一样,让客人们使用我的厨房,自己动手做蛋糕。"
  新餐厅还要招募更多的年轻人,耀扬希望他能提供给更多可爱的年轻人一份工作和一个当厨师的梦想。
  "你可以没有任何经验,甚至我会更喜欢一些没有厨房工作经验的家伙们。一些在厨房工作多年的厨师身怀绝技,经常比试把各种食材切成比头发丝细比纸薄,这不是我需要的。我需要的是热情、谦虚的态度和超强的团队精神。哪怕你把土豆丝切成了手指头粗都没关系,只要你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耀扬相信他的吉他老师所说的话:没有人天生是吉他手,也很少有人五音不全。那么只要你热爱、勤奋并努力,完全可以成为一名出色的厨师。
  最后,在新餐厅开张的那天,耀扬会写给客人这样一些话:如果我做得好你不用夸奖我,如果我做得不好也请你原谅我,因为我只是一个喜欢做饭的人。
   (王遥摘自2007年4月16日《北京青年报》,海鸿摄影)

冰雪世界的美丽童话 胡金一

  2007年3月21日,在日本东京举行的花样滑冰世界锦标赛上,第三次荣获世锦赛冠军的中国冰上情侣申雪和赵宏博以娴熟的动作、完美的舞姿深情诠释了法国作曲家马斯内的《沉思》。一曲终了,赵宏博单膝跪地,准备郑重向申雪求婚……全场观众起立,掌声雷动。他们以独有的深情和默契感动了世界。
  
  当《沉思》最后一个音符落下,赵宏博单腿跪在冰面上,"最后一个动作后,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求婚是事先想好的,不过我没告诉小雪。我想给她一个惊喜,这是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但赵宏博没料到,申雪竟然也"扑通"跪下了,结果到嘴边的"嫁给我吧"被生生堵了回去。"如果我准备个戒指挂在项链上就好了,不过最重要的是比赛,我会再向她求婚的。"赵宏博说除了未曾到手的冬奥会金牌,这次没能在赛场上求婚是他人生的第二大憾事。
  "谁让你没提前跟我打招呼?没戒指,也没说让我嫁给你,我哪能就这么同意?"拿到2007年世界花样滑冰锦标赛双人滑冠军的申雪在对搭档"发脾气",但此时申雪脸上浮现的是29年来最美丽的笑容。
  2008年,申雪的笑容会更幸福,那个时候她的身上将是美丽的婚纱,而身边的新郎从15年前就牵起了她的手,不曾放开过。
  
  我也知道自己的笑很假,但是我努力地笑,让宏博哥知道我看得开。但那些笑容背后,也不知流了多少眼泪。
  1992年6月,已经获得亚洲冠军的赵宏博的搭档受伤,国家队正在为赵宏博寻找新的搭档。哈尔滨体工队决定选送申雪去北京。此时申雪刚刚过完14岁生日,还是一个青涩的小女孩。已经19岁的赵宏博怎么也没想到,教练找来了一个"小毛丫头"。"一个多月,什么话都没有,说让做什么动作她就点头照做,摔了也不说疼。但她那么小,我都怕说话重了把她吓着。但也可能正因为她太娇小,初次牵起她的手,就想保护她。"
  赵宏博从心里接受了这个新搭档,"她很倔强,训练总跟自己较劲。"4个月后,他们收获了配对后的第一个全国冠军。
  后来赵宏博慢慢发现,这个娇小的女孩很多时候比他想象的要坚强,"就像花木兰。"那是申雪最喜欢的电影,也是1999年芬兰世锦赛上他们获得亚军的自由滑曲目。在芬兰,他们第一次如此接近世界冠军,然而完美的表现并没有赢得一干欧洲裁判的青睐——第二名。毕竟花样滑冰一直是欧洲贵族垄断的项目,他们不相信中国人能如此完美演绎他们的文化。"1999年、2000年,包括那之前,我们都是满怀着信心上飞机,最后惹了一肚子气回来。但无论头一天晚上多难受,第二天早上起来我都会对宏博哥笑,我觉得我的笑会让他忘记那些不开心的事情。"
  申雪说,她知道有时自己笑得很难看,"比如在都灵冬奥会前,我知道自己笑得挺假的,我想宏博哥也看出来了。但是我努力地笑,努力让宏博哥知道我看得开。那些笑容背后,我也不知流了多少眼泪。"
  花滑圈子里,男选手和女选手搭档,行话叫"拉手"。"每次我们不对,我们教练就会冲我们喊:拉手不是随随便便的事,也没有轻易说分开的。两人生一起生,死一起死!"申雪说。这话,教练喊了15年。
  
  只有我们两个人,那一刻我们突然有了相依为命的感觉。我想赵宏博就是我要嫁的那一个。
  圣诞节,女孩玛丽得到一只胡桃夹子。夜晚,她梦见这胡桃夹子变成了一位王子,领着她享受了一次玩具、舞蹈和盛宴的快乐。这是《胡桃夹子》的故事情节。对于申雪来说,赵宏博就是那枚胡桃夹子,牵着她的手,把她带到美丽的双人滑的世界……
  2002年,凭借着《图兰朵》,申雪、赵宏博第一次登上了世锦赛冠军的领奖台,"那是我们第一个世锦赛冠军。"用申雪的话说,那之后的"日子好过多了";2003年,同样是《图兰朵》,他们在申雪脚踝受伤打封闭的情况下蝉联世锦赛冠军;2004年的《胡桃夹子》赢下一枚世锦赛的银牌,《宋氏王朝》获得花样滑冰大奖赛总决赛冠军。一次次的出色表现,让他们在领奖台上做起了更多的梦,他们开始梦想站上奥运之巅,但命运恰恰在此时和他们开了一个玩笑。
  2006年8月5日,昆明红塔基地,申雪感冒了,赵宏博一个人去上冰。一个三周跳,两个三周跳,第三个,赵宏博倒在了冰面上……当"跟腱断裂"这四个字从医生嘴里说出时,赵宏博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想可能一切都完了。我抱着申雪,两人嚎啕大哭。"
  随后的3个月,申雪几乎每一天都是这样过的:她一觉醒来,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宏博哥的跟腱真的断了?"拉起训练器材一个人往训练馆走,越走越想哭, "看到张丹和庞清的手有人拉着,我都很羡慕,甚至已经到了嫉妒的程度,我在冰场上也想哭。"除了训练,连吃饭、睡觉申雪都带着手机,"他一有消息就会马上给我发信息,要不我吃不下、睡不着。好消息我哭,不好的消息我也哭,当时我觉得我就像病了一样。"
  2006年11月24日,赵宏博跟腱断裂后第一次上冰,申雪的手心里面不再是空荡荡的,"我愿意做宏博哥的拐杖,他累的时候可以扶着我。"3个月后,赵宏博戴着夹板和绷带,和她一起站在了冬奥会领奖台上。"虽然和4年前一样,仍然是一枚铜牌,但是为了这个结果,我们付出的要比4年前多得多。"
  又过了两天,赵宏博陪申雪去看了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女子决赛,这是中国代表团在冬奥会上另一个有可能冲击金牌的项目。寒冷的雪山上,申雪紧紧地依偎在舞伴的身边。回住地的路上,申雪晕车了,在大巴的最后一排,她趴在赵宏博膝盖上,不停地呕吐。赵宏博用手抚摸着她的头,他的衣襟也被吐脏了。"6个月后,我又觉得我有能力去呵护她了。"
  从都灵回来,有一位冰迷跟赵宏博说:"你是爱申雪的,只是你没发现。总有一天会发现你离不开她,就像她也离不开你一样。"
  "很难说出来我们是什么时候产生爱情的,就像我也很难告诉你,我们到底是谁先喜欢谁一样,一切都太自然了。可能是那些话触动了我,也许是我们一起走过都灵的那些岁月后,我真的醒悟了。"赵宏博回忆说。
  很多人说两个人会在冬奥会后退役,但他们不声不响地留了下来。"我们不想就这样离开,那样一个残缺不全的结局,让人怎么去回忆?"
  2006年6月,他们到多伦多开始了新赛季的音乐编排。"在加拿大编排《沉思》这套节目的时候,只有我们两个人,那一刻我们突然有了相依为命的感觉。那段时间我们想了很多,也谈了很多,我想宏博哥就是我要嫁的那个人。"申雪说。
  在那里他们决定:2007年3月,在日本这个他们拿到第一个世锦赛冠军的地方,为自己的冰上生涯画上句号。
  
  花样滑冰是一个非常美的世界,为了让这个冰上世界变得更美,我们付出了很多。
  2007年3月21日,中国双人滑的最终排名定格在第一和第二。
  从赛场下来,教练姚滨的声音一直在颤抖,这位从不轻易流露感情的东北男人,从申雪、赵宏博走上冰场的一刻眼睛就湿润了。"他们在场上滑,我想了很多,从他们第一次拉手到现在,很多很多的事情一下子就都想起来了。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候,我都把夺冠的信心留给他们,即使希望只是百分之零点几。"
  2006~2007赛季,申雪和赵宏博共参加了6站比赛,前5站全部拿了冠军。
  "只有中国站的比赛中,我有一个托举没举起来,还有在亚冬会上面后外三的连跳出现了失误,5站里面两站成绩超过200分。如果这次在日本没拿冠军,我们得多背呀。"赵宏博说。
  申雪尿检的时候,赵宏博一个人在运动员休息室外面打转,他焦急地向每个人要小分的成绩单,因为那是每次比赛后他第一个要做的事情。找到小分的成绩单就可以知道哪个动作他们做得好,哪个做得不好,可以在以后的比赛中进行改正。"找着找着,我忽然意识到没有意义了。已经是最后一次了,不用再改正,"赵宏博说,那种感觉很难用语言去形容,"不像以前,赛季结束时感觉解脱。"
  但第二天早上,赵宏博还是去新闻中心找到了自己的成绩单,"你看这个动作给了很高的分,联合旋转还是没转齐,分不高。"赵宏博指着成绩单跟申雪说。多年的习惯是无法一下子戒掉的。
  坐累了,申雪就在赵宏博的胸前靠上一会儿。这也是申雪的习惯,"有时累了就想拉着他的手,在冰上滑不动时都是他牵着我滑。"
  6岁起,申雪的父亲申杰就每天骑着自行车驮着女儿去滑冰,直到现在,父女俩每天一个电话的习惯始终都没变。申杰说:"能把小雪交给宏博这样的男人,我放心。"出征世锦赛前,赵宏博74岁的母亲荆玉兰准备了涮羊肉为两人壮行,"我们像待亲闺女一样待她。"
  他们的婚期定在了2008年。
  "花样滑冰是一个非常美的世界,为了让这个冰上世界变得更美,我们付出了很多,冰面是白色的,但花样滑冰的美是红色的,因为那个世界满是我们的心血和热情。但无论是《蝴蝶夫人》、《沉思》,还是《花木兰》、《胡桃夹子》都是别人的故事,我们还要继续的其实是我们自己的故事。"赵宏博说。
  中国短道速滑运动员杨扬在2006年冬奥会后宣布退役时,她的美国朋友、短跑运动员弗兰克对她说:"Welcome to the real world(欢迎来到真实的世界)!"
  那个真实的世界会是怎样的?
  申雪:"每天起床有丰富的早餐和阳光,冰场里有孩子们的笑声,周末开车出去郊游,不用打分,没有裁判。"
  赵宏博:"我给她照相,把她最幸福的样子都记录下来。"
  (魏来摘自《体育画报》2007年第7期)

我只看我拥有的 许思仿

  她站在台上,带点诡谲地看着台下的学生;偶尔她口中也会咿咿唔唔的,不知在说些什么。但是,她的听力很好,只要对方猜中她的意见,她就会得意地大叫一声,歪歪斜斜地向你走来,送给你一张用她的画制作的明信片。
  她就是黄美廉,一位自小就患脑性麻痹的病人。脑性麻痹夺去了她肢体的平衡感,也夺走了她发声讲话的能力。她昂然面对,迎向许许多多的不可能,终于获得了美国加州大学艺术博士学位。
  全场的学生都被她不能控制自如的肢体动作震慑住了。这是一场倾倒生命的演讲会。
  "请问黄博士,"一个学生小声地问,"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请问你怎么看你自己?你没有怨恨吗?"
  演讲会的主持人心头一紧,真是太不成熟了,怎么可以当着面,在大庭广众面前问这个问题。太刺激人了,他很担心黄美廉受不了。
  "我怎么看自己?"黄美廉用粉笔在黑板上重重地写下这几个字。
  她停下笔来,歪着头,回头看着发问的同学,然后嫣然一笑,在黑板上龙飞凤舞地写了起来:
  一.我好可爱!
  二.我的腿长得很美!
  三.爸爸妈妈这么爱我!
  四.上帝这么爱我!
  五.我会画画!我会写稿!
  六.我有只可爱的猫!
  七.还有……
  忽然,教室内鸦雀无声。她回过头来平静地看着大家,再回过头去,在黑板上写下了她的结论:"我只看我所拥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会场上掌声响起。
  (周军宇、曹炜明摘自2007年3月28日
  《今晚报》)

阿维安卡52航班的悲剧

  选自西课职业教育培训课程《项目管理》
  
  仅仅几句话就能决定生与死的命运?1990年1月25日恰恰发生了这种事件。那一天,由于阿维安卡52航班飞行员与纽约肯尼迪机场航空交通管理员之间的沟通障碍,导致了一场空难事故,机上73名人员全部遇难。
  1月25日晚7点40分,阿维安卡52航班飞行在南新泽西海岸上空11,277.7米的高空。机上的油量可以维持近两个小时的航程,在正常情况下飞机降落至纽约肯尼迪机场仅需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可以说飞机上的油量足够维持飞机的飞行直至降落。然而,此后发生了一系列耽搁。晚上8点整,机场管理人员通知 52航班,由于严重的交通问题,他们必须在机场上空盘旋待命。晚上8点45分,52航班的副驾驶员向肯尼迪机场报告他们的"燃料快用完了"。管理员收到了这一信息,但在晚上9点24分之前,没有批准飞机降落。在此之前,阿维安卡机组成员再没有向肯尼迪机场传递任何情况十分危急的信息。
  晚上 9点24分,由于飞行高度太低以及能见度太差,飞机第一次试降失败。当机场指示飞机进行第二次试降时,机组成员再次提醒燃料将要用尽,但飞行员却告诉管理员新分配的跑道"可行"。晚上9点32分,飞机的两个引擎失灵,1分钟后,另两个也停止工作,耗尽燃料的飞机于晚上9点34分坠毁于长岛。
  调查人员找到了失事飞机的黑匣子,并与当事的管理员进行了交谈,他们发现导致这场悲剧的原因是沟通的障碍。
  首先,飞行员一直说他们"燃料不足",交通管理员告诉调查者这是飞行员们经常使用的一句话。当时间延误时,管理员认为每架飞机都存在燃料问题。但是,如果飞行员发出"燃料危急"的呼声,管理员有义务优先为其导航,并尽可能迅速地允许其着陆。遗憾的是,52航班的飞行员从未说过"情况紧急",所以肯尼迪机场的管理员一直未能理解到飞行员所面对的是真正的困境。
  其次,飞行员的语调也并未向管理员传递燃料紧急的严重信息。许多管理员接受过专门的训练,可以在各种情境下捕捉到飞行员声音中极细微的语调变化。尽管机组成员相互之间表现出对燃料问题的极大忧虑,但他们向机场传达信息的语调却是冷静而职业化的。
  最后,飞行员的文化、传统以及职业习惯也使飞行员不愿意声明情况紧急。如正式报告紧急情况之后,飞行员需要写出大量的书面汇报;同时,如果发现飞行员在计算飞行油量方面疏忽大意,联邦飞行管理局就会吊销其驾驶执照。这些消极措施极大地阻碍了飞行员发出紧急呼救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飞行员的专业技能和荣誉感不必要地变成了决定生死命运的赌注。

离开还是靠近 李阳波

  在一场讲授如何做好人生规划的专业课中,老师问学生:"假设你一个人外出旅游,来到了一个峡谷,发现几米深的地方有一个手提包,而且手提包是打开的,里面明显装着一沓钞票。同时,你还发现,在悬崖边有一些看起来长得不是很牢固的树根,这树根可以帮助你到达手提包的位置,拿到这笔意外的财富,当然,你更有可能因此而被摔断脖子。请问:你会选择离开还是靠近?"
  一半以上的学生选择了离开,毕竟,再多的财富也比不上可贵的生命。
  老师没有发表意见,继续问:"如果那个装钱的手提包换成一个失足落下的小男孩,他此时奄奄一息地发出求救的呼唤——你又会怎么选择呢?"
  学生们考虑了几秒钟后,全部选择了靠近。
  "面对相同的环境,相同的危机,相同的后果,你们却做出了不同的选择,这是为什么呢?"老师问。
  "因为目标不同,一个目标是为了取得财富,一个目标却是为了营救生命,相比较当然生命要比财富重要。"一个学生说。
  "正是因为个人所设定的目标不同,所以你们的价值观也就不同了。现在,我们挨个内容。"老师接着说,"如果你有一个心仪的女朋友,你希望能和她厮守终生,但对方却不这样认为,也许她不是真的喜欢你。这时候,如果你一意孤行地付出自己的情感,那么结局会有两个:要么她被你感动,被动地和你在一起,但这段感情可能随时都会出现问题;要么她仍旧冷漠地离开了你,任你对她再好也没有用——这时,你是选择毅然离开,还是坚持靠近?"
  学生陷入了两难的思考。毕竟,面对自己所爱,怎能轻易放弃?有些人甚至想,只要能够挽回恋人的心,自己牺牲一切也在所不惜。
  "假若角色互换,"老师看到大家都不吭声,于是话题一转,"你是那个被人苦苦追求的女孩,在你根本没有打算接纳对方的前提下,你会选择离开,叫对方彻底死心,还是选择靠近,听任感情自由发展?"
  互换了角色之后,学生们变得不再迟疑,纷纷表示说:"既然不爱人家,就该及早离开,免得耽误了对方的青春和幸福!"
  有很多人在面对问题的时候,本该离开却选择了靠近,本该靠近却选择了离开,所以他们的人生路途,走得跌跌撞撞痛苦不堪。
  (刘德民摘自2007年4月29日《江南时报》)

不妨做个“受气包” 沈畅

  忍耐是痛苦的,但它的果实是甜蜜的。
  谁看谁的脸色?
  常有年轻气盛的朋友,在单位受了一点点委屈,就想不开,闹情绪,最终发展到辞职不干,对于这类朋友,我钦佩他们的傲气,却很不认同他们的做法。
  正确的做法该怎样?对于这个问题,最经典的回答来自于一位广告界青年才俊,他说:"头3年学艺未精,只能看老板脸色,这并不丢脸,有本事的人,3年后成为不可或缺的骨干,让老板看你的脸色。"
  这位老弟对此有亲身体会:他刚进入本地最大的广告公司时,发现大学里学到的东西,在实际应用中并不够用也不管用,致使办事成功率很低、出错率很高,他为此受到的责罚也很多。那时候不论寒暑,他都自觉地把领带吊在脖子上,"好让焦躁的老板方便拽紧它大声训斥"。但是慢慢地,他遭老板训斥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两三年过后,老板见到他时,变得跟换了个人似的,非但不说一句重话,有几次该老弟耍耍大牌,老板居然也不恼,还赔着小心。
  老板不能不赔小心,因为这位老弟现在已经是个"有本事的人",对于展览、策划、文案、平面设计等都很有一套,并获奖无数,是那家广告公司的台柱和招牌,当然他也赚到了无数钞票。他的确可以扬眉吐气,因为他有反过来让老板看他脸色的资本。至此,你是否也已认为:这位老弟有今日之成绩,源于他沉得住气、懂得卧薪尝胆?
  曾经总结过一个小小的规律,有两个阶段是公司员工离职的"高发期":一是新员工加入3~6个月的时候,他们尚处于适应和观望状态,其时若发现自身性格、能力与单位的要求存在差距,特别是在工作中遇到一点小挫折、受到一点小责罚,就很可能导致负气跳槽;另一道槛,是当员工在一家企业服务2年后,对本职工作已相当熟悉、急欲寻求突破和提升,但现实情况却并不总尽遂人意,他们极端的反应可能会是——痛恨上司没眼光,又自忖遇人不淑,这口气咽不下去,遂以辞职来抗争。
  辞职真的有效吗?一位公认的事业成功人士这样说:"我办公室抽屉里现在还锁着五六份辞职信呢——都是过去写了没交的。"他偷偷告诉我,好几次,他与老板为一些事情闹得不愉快,都认为非走不可了,但转念一想:选择现在离开,并非最好的时机,因为只能证明自己的失败,还不如暂且压压火气,拼命留住一些客户,成为独当一面的人物。他计划好,要等到时机成熟再辞职,好让公司一下子遭受重大损失、陷于被动,也让老板为失去一位精英而追悔莫及、大受刺激。
  那五六份辞职信,最终还是都没交成。因为一年多后,凭着自己的努力,他发展了不少忠实的客户,也因此获得了老板真正的信任和授权,该朋友如今官至营销老总,待遇优厚得惊人,我想即使用大棒,也休想把他从那家公司撵走了。
  (小文摘自《非常职务》2007年第4期)

决策的力量

 选自西课职业教育培训课程《项目管理》
  
  1998年8月的一天,位于芬兰赫尔辛基西部的诺基亚总部里一片欢腾,人们打开一瓶又一瓶的香槟,庆祝公司销售网覆盖国家的数量超过了麦当劳。
  当时,诺基亚的产品已经销往130个国家,比麦当劳多15个,在10个国家建厂,在45个国家设立销售办事处,拥有4.8万名员工,年销售额达到1180亿瑞典克朗。
  芬兰,一个并不显赫的北欧国家,而诺基亚,也不过是一个小村庄,最初的诺基亚公司,更不起眼,不过是一家小小的木材工厂。
  诺基亚的成功,和诺基亚一个"败家子"变卖家产分不开。
  这个"败家子"是诺基亚的总裁约玛·奥利拉。1993年,奥利拉下达命令:将移动通信之外的部门通通卖掉!
  此命令一出,立即遭到强烈反对,尤其是那些老员工,大骂奥利拉在败家。
  奥利拉没有改变自己的决策,他的理由是:卖掉其他部门,以保证移动网络和移动电话业务的持续发展。
  他真的行动了。
  每出售一个部门,诺基亚的老员工就会减少一些。随着放弃的部门相继被出售,诺基亚的队伍也越来越年轻。有一年某技术学院一个班的毕业学生全都来到了诺基亚。
  不久,所有芬兰人都认识到了,"败家子"约玛·奥利拉快速而坚定地转向电信业的发展规划,以及出售诺基亚其他部门的"败家子"行为是极富创意的决策,这一决策使诺基亚步入了快车道。
  其实,任何看到1992年诺基亚统计资料的人都知道,电信业务才是诺基亚的饭碗。可是,没有人能够做出丢掉其他部门的决策,除了奥利拉。

不要做别人都在做的事 卡路

  玩过股票的人都知道当大伙都在追涨时,你如果跟着追,那么股市中血本无归的失败者中肯定少不了你。生活中有这样一句话,"第一个把姑娘说成花的人是天才,第二个夸姑娘长得比花还漂亮的人是聪明人,第三个跟着称赞姑娘美得像花的人是不折不扣的蠢才"。
  没有人愿意成为失败者和蠢才,因此人们总是竭力避免讲别人讲过的话,做别人做过的事。
  遗憾的是,职场上有相当部分求职者出于急于求成的心理,也或许因为一些用人企业总爱给求职者"下套",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失败者"和"蠢才"。
  比如,有家公司招管理人员,题目是:用发给的一支气压计,测出一幢20层大楼的高度。一时间,应聘者们绞尽脑汁想种种办法,有的楼上楼下跑来跑去量气压,利用物理知识繁琐地计算;有的爬上屋顶,将气压计系上长长的绳子,一次又一次忙乱地测量;有的则到资料堆中埋头翻阅,希望找到一个更好的方法或公式……有个人却拿着气压计来到大楼管理处,对一位老者说:"大爷,这支气压计送给您,请您告诉我大楼的高度。"这位没花什么力气的聪明人入选了。
  同样的考题,同样的条件,为何聪明人只有一个?其实,聪明人之所以聪明,就在于他用与众不同的办法解决问题。回过头来看,此人解决问题的方法其实简单得不得了,可在谜底揭开之前,又有几个人能想到呢?
  职场中千万不能做大家都在做的事。不少求职者之所以在职场上屡战屡败,或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位置却成了公司里最不长进的人,关键在于,他们,总是和"大家"讲一样的话,做一样的事。
  有人说跟着大家走不易犯错误,可对于"求职"这样一件不要"大家"只要"个别"的事来说,它所导致的后果可能正好相反,如果你选择了和"大家"一样,你就只能是失败的"大家"中的一份子,而不是那个成功的"个别"。
  求职就是这么简单,不做大家都在做的事,你才能成功做好每一件事。
  (李亮推荐)

换个思维让你豁然开朗

 选自西课职业教育培训课程《推销员》
  
  从前,在欠债不还就要入狱的时代,伦敦有位商人,欠了一位放高利贷债主的一笔巨款。那个又老又丑的债主,看上商人青春美丽的女儿,便要求商人用女儿来抵债。
  商人和女儿听到这个提议都十分恐慌。狡猾伪善的高利贷债主故作仁慈,建议这件事听从上天安排。他说,他将在空钱袋里放入一颗黑石子,一颗白石子,然后让商人女儿伸手摸出其一,如果她拣中的是黑石子,她就要成为他的妻子,商人的债务也不用还了;如果她拣中的是白石子,她不但可以回到父亲身边,债务也一笔勾销,但是,假如她拒绝探手一试,她父亲就要入狱。
  虽然是不情愿,商人的女儿还是答应试一试。当时,他们正在花园中铺满石子的小径上,协议之后,高利贷债主随即弯腰拾起两颗小石子,放入袋中。敏锐的少女突然察觉:两颗小石子竟然全是黑的!
  如果你是那个不幸的少女,你该怎么办?
  故事中的女孩不发一语,冷静地伸手探入袋中,漫不经心似的,眼睛看着别处,摸出一颗石子。突然,手一松,石子便顺势滚落到了路上的石子堆里,分辨不出是哪一颗了。
  "噢!看我笨手笨脚的。"女孩呼道:"不过,没关系,现在只需要看看袋子里剩下的这颗石子是什么颜色的,就可以知道我刚才选的那一颗石子是黑是白了。"
  当然,袋子里剩下的石子一定是黑的,恶债主既然不能承认自己的诡诈,也就只好承认她选中的是白石子。
  一场债务风波有惊无险地落幕。这不是"解决导向"的思考模式所能处理的,因为,水平思考方式的关键不是选出的石子,而是换一个角度来看,"袋子里剩下来的石子是什么颜色?"终于逢凶化吉,把最险恶的危机变成最有利的情况。

看看外企怎样“炒鱿鱼” 边界

  据一项最新调查显示,如今外企80%的"跳槽"者是主动辞职、另谋高就的,只有20%的人属于被原单位辞退。而这20%也决不都是外企"炒"的。正规的外国公司,"炒鱿鱼"是有"讲究"的。
  IBM:不合格≠炒鱿鱼据说,IBM中国有限公司每年都要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一、二、三、四等,四等为不合格。对不合格的员工,IBM将做具体分析,并给予改正和提高的机会。IBM中国有限公司不能容忍员工犯两种错误:一是违法,二是违背职业道德。如果有人敢"越雷池一步",那就只好请他 "走人"了。
  西门子:允许员工犯错误西门子有这样一个口号:员工是企业内的企业家。
  这句话不是空洞的。在西门子,员工有充分施展才华的机会,工作一段时间后,如果表现出色,都会被提升。优秀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志向,设定自己的发展轨迹,一级一级地向前发展;对那些一时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西门子也不会将他们打人"另册",而是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换一个岗位,让他们试一试。许多时候,不称职的员工通过调整,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干得与别人一样出色。
  朗讯:"放水养鱼"胜过"炒鱿鱼"为了缩短员工能力和公司需求之间的差距,外资企业通常采取"放水养鱼"的方法,使员工迅速成长起来。
  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推行了这样的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当一名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部门经理必定与他进行一次深入的长谈:来到本公司后,你对个人发展有何打算,一年之内要达到什么目标,3年之内要达到什么目标,为了实现目标,除个人努力外,需要公司提供什么样的帮助。在朗讯,这已成为一项滚动发展的制度,每到年末,部门经理都要和员工一起对照上一年的规划进行检查,制定下一年的规划。人力资源总监李剑波说,职业生涯规划不仅为员工架起了成长的阶梯,而且使公司的发展获得永不衰竭的能量。
  我们知道外企不吃"大锅饭",解雇员工的情况不可避免,但"炒鱿鱼"也并不是外企的家常菜。
  (张文摘自2007年4月29日《中华工商时报》)

如何用英语与老板沟通等

  如何用英语与老板沟通
  
  1.表示了解上司的指示
  Yes,of course.(是,我知道了)
  也可用I understand(我明白了),或Yes,rightaway(好的,马上去做)。对上司说OK或all right并不恰当。很忙时,说I'm sorry,I'm busy now.Could Ido it later?
  2.确认上司指示的内容
  You did say next Tuesday at 2:00 p.m.,didn'tyou?(您是说在下星期二下午2点,是不是?)
  任何事都必须确认一下。如果对方是外国人更要如此。上句也可直截了当地说Let me confirm(让我确认一下时间和日期)。
  3.报告商谈结果
  I had a feeling he was in favor of the plan.(我觉得他赞成那个计划)
  记住I have a feeling(that)…(我觉得……),及…(that)he was against the plan.(他反对那个计划)这两句话都很管用。
  4.提议
  I think we need to buy a new copier.(我想我们需要买一台新的复印机)
  说出上句之前,必须说明our copying machine hasbroken down again.(复印机又出毛病了)以作为提案的依据。客气一些的提议,用suggest,如I would sug—gest we buy a new copier.
  5.申请许可
  Would it be possible for me to take the day offthis Friday?
  (这个星期五,我是否可以休一天假?)
  请求休假用take the day off。如果是两天以上就用days off。老板会很干脆地答应说That'll be OK,或是会带有不悦意味回答Will everything be all right?(一切都安排就绪了吗?),这些都要看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而定。
  (小明摘自《英语周报》)
  
  英美人的祝酒词
  佚 名
  
  每逢佳节聚会,英美人常欢聚一堂,频频举杯,开怀畅饮,"干杯!"、"为……干杯!"之声不绝于耳。那么英美人是如何表示的呢?
  一、用Here's to…表示:
  1.Here's to your health/success为你的健康/成功干杯!
  2.Here's to our friendship!为我们的友谊干杯!
  3.Here's to Tom for his new job!为汤姆的新工作干杯!
  二、用health,luck等表示:Good health!或Goodluck!或All the beet!例如:
  1.Your health,John!May you have a suc-cessful time in Manchester!为了你的健康,约翰,也祝你在曼彻斯特前程似锦!
  2 Helen raised her glass,"Good luck to you!"she said.海伦举起酒杯,说道:"祝你好运!"
  三、主人或主持人邀客人喝酒时,通常用Cheers1或Do the honors!例如:
  1.He raised his glass,"May you success!Cheers!"他举起酒杯说:"祝你成功,干杯!"
  2.Pat,you do the honors and propose thetoast.帕特,你敬酒吧。
  四、在比较随便的场合,通常用Here's how!还有Happy landing!(美俚,原为空军用语)等。例如:
  Oh,come,come,David.Here's how!噢,来呀,来呀,大卫,干杯!
  五、在比较正式的场合,英美人有时也用一些外来语。例如:
  Prosit!(来源于拉丁语,意为May it do good!To your health/Good luck!etc.)
  六、在陈述句中,英美语通常用toast,round,drink to,drink a toast for/to,propose a toastfor等词表示。例如:
  1.Friends,I'll give you a toast——to ourpresident!朋友们,我给大家敬酒,为我们总统干杯!
  2.I now propose a toast to the friendship betweenour two people——to our friendship.现在,我提议为我们两国人民的友谊干杯!
  (刘炜推荐)

新世纪高科技催生的新职业

  ■石油汽车业的生态能源工程师现在,就连像英国石油公司和壳牌石油公司这样一些老牌石油公司也对太阳能开发进行了大量投资。在这些诱人的前景展望中,生态能源工程师是真正的主角。他们在天然燃料箱和太阳能收集器上打主意,设计风能利用设备,使发电站设备更趋完善。无论是开发还是计划,无论是协调项目还是销售,在有关再生能源问题上,他们将起决定作用。
  ■基因农民。21世纪农业生产主动力 21世纪的农业具有多彩的魅力,其显著特点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的新型农业迅速崛起。以基因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农业绿色革命必将引发规模更大、影响更广的世界产业革命。在这种情况下,"基因农民"成了各农产品大国的真正主导力量。他们亦工亦农,有丰富的种植经验、科技知识和独到的市场眼光,能够迅速接受科学家们推出的基因改良农作物。目前,"基因农民"已经成为美国、巴西、印度等国农业的主导生产力,其农业、林业的价值不断增加。
  ■恐怖事件催生的安全专业顾问最近几年来,在世界上一些局势不太稳定的地区,以勒索巨额赎金为目的的绑架案时有发生。一个全新的行业应运而生。一些善于言辞、颇有心计的聪明人摇身一变成为负责处理绑架的安全专业顾问。当然,他们的收费标准也高得吓人。类似的"绑架顾问"每笔业务收取的服务费大约在每天2000美元左右。这个价钱还不包括租用直升机、旅行和住宿的开销。尽管开价很高,但是他们的客户名单仍不断增加。
  ■靠"天"吃饭的气象经纪人你信不信现在"靠天吃饭"又成时尚?这一新兴的行当就是气象服务经纪人。气象服务经纪人概念与目前房产、技术等中介人相类似,其主要工作是向气象用户宣传气象信息产品,同时又代表客户向气象部门提出新的"订单"。与此同时,气象经纪人在为气象部门和用户的"撮合"中获取自己的报酬。在国外,企业订购气象信息已非常普遍,通过掌握气象信息,企业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而起着举足轻重地位的气象服务经纪人,也将从中获得不少利益。
  (周正摘自大洋网)

开怀一笑

  留言条
  到大学里去看哥哥,他带我参观他们的宿舍。有些门上用图钉钉着留言条,其中有一个门上的几张字条引起了我的兴趣——
  "马克,对不起。请来电话。丽莎。""马克,我说对不起是诚意的。丽莎。""马克,逃避于事无补。丽莎。"
  最后一张写道:"丽莎,你弄错了房间。房客。"
  
  学会系鞋带
  一位母亲走进6岁儿子的房间,发现他正在哭。"怎么了?""我刚刚知道怎么系鞋带了。""噢,亲爱的,那好呀。"这位母亲意识到孩子主动学习自立,值得表扬,"你真是长大了。不过,你为什么哭呢?""因为,"他说,"我以后都要自己系鞋带了。"
  
  两者兼备
  面对他的求婚,她直截了当地说:"我嫁的男人,必须既勇敢又聪明。我承认你很勇敢。那天我们的船翻了,你救了我的命,但不代表你聪明。"
  "可你知道吗,"他反驳道:"船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地翻呢?"
  
  计较
  一个姑娘走进一家大公司的经理部,问:"你们要女秘书吗?"
  "我们倒很愿意录用您,小姐,可是眼下经济不景气,没活儿干。"
  "有没有活儿干我倒不计较,只要有工资就行!"
  
  指导手册
  美国阿拉斯加州的森林里有灰熊出没。林业部门的指导手册建议旅行者去野外活动时在身上挂一些铃铛,因为铃声可以惊走附近的灰熊;同时指导旅行者在野外行走时应该观察路面,如果留意到有灰熊的粪便,就要小心。
  手册还着重提醒旅行者,有一种情况意味着特别危险的灰熊在附近出没:"在灰熊的粪便里发现小铃铛。"
  
  还是去年的脚
  鞋店的营业员正在努力说服一位顾客购买一双并不合脚的鞋子。"我告诉你,这双鞋子太尖太瘦了。"顾客争辩道。"可是夫人,"营业员答,"今年就流行这种又瘦又尖的鞋子。""也许吧,"顾客说,"不过我的脚还是去年的脚。"
  
  公园奇遇
  一天,几个东方人到伦敦海德公园野餐,他们把盒装炒饭和一瓶高粱酒放在草地上,便去打羽毛球。等他们回来时,炒饭和高粱酒都不见了,代之以夹肉三明治、啤酒、巧克力和一张纸条:
  ——请不要生气!就算是东西方文化交流吧。
  
  仅此一地
  非洲某城市郊外的汽车加油站贴出布告:"给油箱和油桶加油,仅此一地。往前所有的加油站都是海市蜃楼。"
  
  放大镜
  一个胖子正在酒吧饮酒,进来一个外地人,盯着酒吧的玻璃门仔细地看。
  胖子很生气,因为他注意到那人始终盯着他的影子看。正要发作,外地人突然敲了一下玻璃,问酒吧老板:"嗨,老板,这块玻璃是个放大镜吗?"
  
  让你三天看不到我
  一个男人周五下午离开家去上班。当天是发薪日,因此他没有回家,整个周末在外面与朋友们狂欢,并花光了全部薪水。
  周日晚上他终于回到家里,火冒三丈的妻子正等着他,连珠炮似的对他的所作所为骂了将近一个小时。
  最后,妻子停止了喋喋不休的唠叨,问他:"要是你也连续三天看不到我,你作何感想?"
  他回答:"我倒感觉挺好的。"
  周一过去了,他没看见妻子。周二、周三,也都没看见他的妻子。到了周四,肿消了一些,他终于勉强能从左眼角看到妻子一点点了。
  
  战战兢兢
  语文老师写下"战战兢兢"四个字在黑板上,随即叫小明:"你来念一下。"
  小明:"战战克克。"老师不动声色,叫起小亮:"他念得对不对?"小亮回答说:"不对。"老师大喜:"那么你来念一下。"
  "战战克克克克。"
  
  再来一份
  "今天的饭看起来不错。"我对高大威严的炊事班长说,"给我来双份吧。""别人多少,你多少。"炊事班长毫不客气地说着。
  吃完饭往泔水桶里倒剩菜时,一不小心把餐具也扔了进去。我俯下身,正埋头在泔水桶里找刀叉,有人拍我的肩膀。回头一看,是炊事班长。"好了,孩子。"他说,"再给你盛一份吧!"

我为什么没有成为有钱人 刘建强

  人言70古来稀,我说70不稀奇。前10年幼小,后10年衰老,中间一半,又在梦里过了。按照20岁时的计划,我现在应该侧躺在私人飞机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思考下一步是先收购宝钢好还是先把通用电气干掉。你知道,像那些有理想的人一样,我们给自己安排的都是注定未竟的事业。
  我斜靠在公共汽车上,双目微闭,在坐过站之前想到,这些年来,我本来是有一些机会进入有钱人的行列的。这想法并不能使我激动,因为这是我近10年来思考的主要内容。
  1997年,包头市的某条街道上盖起了一排二层店铺,我经过那里,对路边补鞋的老李说:"这绝对是一个黄金地段。"老李点点头,找给顾客5毛钱。当天晚上,我在日记里写道:"我要动员大家购买一个店铺。"
  "你买它干什么?"
  "那么好的地方总能干点儿什么吧。"
  "到底干点儿什么呢?"
  "实在不行就租给别人,只赚不赔。"
  "租给谁呢?"
  因为我不能提供租房者的具体姓名,集资停止了。过了几天,一个叫张钢的人出现在那条街道,没跟补鞋的者李说话,买下了一间店铺。后来他说他当时也没想好干什么。过了一年,一个叫"小肥羊"的饭店开张,从此羊的悲惨命运就开始了。我启发过的老李放弃了自己祖传三代的手艺,跟着张钢开了一家加盟店,我20岁时的梦想他很有可能替我实现。为什么是他而不是我?
  有一个朋友听说我表哥是银行信贷科的科长,说死说活要我带他去认认门儿。他很执着,所以贷到了很多钱。我表哥曾经对我说:"你领这么多人找我贷款,你就没想过自己贷点儿?"我当时很冷静地回答他:"我贷点儿干什么?""总能干点儿什么吧。""到底干点儿什么呢?"
  经过我的引见贷到款的朋友们运气特别好,所以,他们也在实现着我的理想。
  饭局上,在政府部门做事的一个朋友问我想不想弄块儿地。我认真想了想,自己对农业确实不在行,就摇了摇头。后来,弄到地的人非常出乎我的意料,他们在上面盖起了房子。房子很贵很贵。
  如你所知,我又坐过站了。
  (刘名推 荐)

感谢一只流浪猫 感动

  这是一个飘着雪花的黄昏。一个公交车站点,有大约七八个人正在焦灼地等车。而在距人群不远处,一只流浪猫在寒冷中徘徊着、嘶叫着,它显然无助到了极点。最后,它向等车的人群走去,也许,在它看来,在这冰天雪地的钢筋水泥世界里,只有不远处的人类才是自己最可依赖的吧。
  猫钻进了人群,人群开始骚动。一个年轻女人一声尖叫,她身边的男人开始用力踢那只猫,猫挣扎着再次钻到人群,人们开始不停地躲着它,避着它。
  猫的希冀一个个都破灭了,它只好依旧无奈地趴伏在离人群不远的雪地上悲伤地哀叫。这时,一个推着垃圾车的清洁工走过来了。这是一个年过五旬的妇人,她显然发现了那只流浪猫,就俯下身子轻轻地把它抱在怀里,猫就不再叫了,乖乖地偎着她,并用舌头舔着她的手。妇人用手拭去它干涩凌乱的毛皮上沾满的灰土,然后脱下外面的褂子,把猫严实地裹在里面,放在马路边一个避风的墙角里,然后离开了。
  人群中所有的人都看着这一切,肃静无声。
  几十秒后,事情出现了令人想象不到的逆转。其中一个男人把新买的电饭锅从纸箱中拿出来,走到那个墙角,把猫放在了空纸箱里;接着,有两个小学生从人群中走出来,他们从书包里拿出几包小食品,撕开包装,放到了那个纸箱里。公交车开过来了,开始尖叫的那个女人突然着急地与她身边的男人耳语着什么,最后,她跑过去抱起那个纸箱,和男人上车离开了。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了。
  就在这时,那个清洁工人又神色焦急地回来了,她来到原来放猫的地方驻足了很久,才推着车离去。
  我想,如果这只流浪猫通人性,它应感恩所有刚才救助过它的人。但当我换个角度想,那些动了恻隐之心的人,他们更应该感谢那只流浪猫,是它,救活了他们即将枯死的心灵。
  (付凡摘自2007年5月8日《新民晚报》)

英国的两个决策失误 蒋光宇

  在英国历史上曾有过这样两个决策失误,在今天看来似乎有些可笑,但却能发人深思。
  一是否决将电力引进千家万户。当时英国的有识之士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之后提出,电能是伟大的新型能源,对人类的发展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巨大影响,伦敦应该率先普及使用。但是,在议会辩论的时候,那些反对者说: "如果把电通到千家万户之后,每一户人家至少都得有一个电插头吧?那个电插头的杀伤力绝对不可低估,简直就是现代化的杀伤性武器!如果小猫不小心碰上了那个电插头,不就立刻被电死了吗?如果一个哥哥让一个弟弟伸手摸一摸,岂不是立刻就没命了吗?如果在全伦敦、全英国普及用电,就等于是给每一个英国人,包括所有的大人、小孩、坏人、精神病患者等等,都发了一把枪,使他们每个人都具备了把别人或者自己随便杀死的武器和能力。这实在是太可怕了!"反对者的理由听起来似乎真的很可怕、很实际,就连深受国人尊敬的女王也站出来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我呼吁,我们所有的英国子民都举起坚决反对的手。"结果,普及用电的提议在接连不断的几次表决中都没有能通过。
  另一个决策失误,是否决将煤气引进千家万户。当时,议会辩论的时候,那些反对者说:"伦敦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著名城市,有极其宝贵的历史遗产,那么伟大,那么精致。如果千家万户都用煤气,肯定需要储存煤气的巨大煤气罐吧?把那么多个大煤气罐摆放在伦敦,那就等于放了数个巨大的炸药包。任何一个国家总有一些坏人,如果这些坏人自己不想活了,一旦把巨大的'炸药包'点着,两千多年的文明古城岂不是毁于一旦了吗?难道有谁能承担得了这个责任吗?"就这样,英国上议院连续两次表决否定了在伦敦使用煤气的提议。
  尽管社会进步与文明的步伐是任何人都阻挡不住的,尽管今天世界各国早已普及了电力和煤气,但这两个决策失误,还是被英国的一些大学作为汲取教训的案例选入了决策学的培训教材。教材还写下了这样的一段话:
  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会出现利害两种可能。可能发生的危害,并不等于一定发生;减少了变坏的可能,就会增大变好的可能。在任何时候,兴利除弊都是可能的。我们切不可用消极的心态对待新生事物,更不能夸大危害,把自己吓倒。
  (明心摘自2007年4月26日《今晚报》)

毛鼠与鳄鱼 祝春兰

  一只可爱的硬毛鼠向四下张望着,然后径直游下了水,水中十几条鳄鱼立刻像被按下电闸起动的传输带一样冲向硬毛鼠的方向。可小家伙丝毫没把这些"傻大个"们放在眼里,鳄鱼们在水中扭动着它们老树皮样的庞大身躯的工夫,硬毛鼠已经把它们抛在了脑后,并迅速地爬到了河流中央的一棵树上。
  十几条鳄鱼面目狰狞、凶神恶煞般地冲了过来,但望见已经爬上树梢的硬毛鼠后大都又失望地离去,只留下一条小鳄鱼还在那里向上张望……它试了试,向前冲,但是没什么效果,接着它又试了一下,还是如故。稍停了几分钟后,它调整了自己的状态,然后奋身一跃,这次它足足跳起了七八十公分,但是离硬毛鼠栖身的树杈还是差得很远。它又稍停了片刻,然后又是飞身一跃……一次,二次,三次……小鳄鱼不断地打破着自己的跳高纪录,一米三、一米五、一米八、一米九……最后的一跃,它居然跳到了两米多高,随着树杈"喀嚓"一声折断,可怜的硬毛鼠顷刻间便成了这只小鳄鱼的"点心"。
  我不敢肯定这到底是一只硬毛鼠的一次觅食遭遇,还是一条小鳄鱼的一次超常发挥。
  因为硬毛鼠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世代居住于此,与鳄鱼家族比邻而居。常常栖身于树杈之上,食野果。它们深知鳄鱼凶猛暴戾的本性,从不轻易越雷池半步,鳄鱼们则多半时间潜伏在水中捕食猎物,如鱼类、蛙类,硬毛鼠这类小动物也是它们喜食的美味。而捕食硬毛鼠这种陆地上的小动物,对于鳄鱼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非硬毛鼠自己游下水,鳄鱼才会有一点儿渺茫的机会。可此时岸上有无尽相似的野果可供食用,硬毛鼠为什么偏偏选择游到河流中央的一棵独树上来觅食野果呢?
  经过动物学家们细致的观察,答案终于揭晓:觅食并不是硬毛鼠的真正目的,它的真正动机是想"炫耀"一下自己的本领——爬树。也正是这一点深深地刺伤了鳄鱼的自尊心,因此生活在古巴内陆的鳄鱼独一无二地进化出了"跳高"这种行为方式。
  取得了一点儿成绩,便骄傲地炫耀起来,本以为能超越他人提升自己在众人眼中的地位,却没想到别人已经抢先一步做出了更好的成绩,弱者的炫耀成就强者前进的动力,凡事都没有值得炫耀的价值,尤其是在比自己强大的对手面前,若想不被"吃"掉,还是老老实实地呆在自己的"陆地"上吧!
  (丁玉琪摘自《现代交际》2007年5月下半月刊)

谢谢你,教会我挺起胸膛 王者归来

  大学毕业半年后,仍旧没有找到工作的我,只好灰溜溜地回到了家乡的小城。
  父母难以掩饰他们的失望和沮丧,那被岁月侵蚀的容颜上又多了一丝忧伤。母亲整日唉声叹气,爸爸默默地吸着劣质的香烟,家里的气氛变得异常压抑。我开始整夜整夜地失眠,躲在自己的小屋里看电视打发时间。偶尔夜里去洗手间,路过父母房间的时候,他们那压抑着的叹息便狠狠地敲击着我脆弱不堪的心灵。那些日子里,总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自从我回来之后,爸爸很少主动和我说话,我们就这样尴尬地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这样的日子过去几个月后,忽然有一天,爸爸叫住了正要出门闲逛的我。"我和你在中医院上班的表叔商量好了,明天你跟他去省城学按摩吧,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我咬了咬嘴唇,没说什么,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儿。"我知道你觉得自己脸面上过不去,可你也不想想,现在满大街的大学生为什么找不到工作?不就是因为放不下架子吗?出路出路,走出去才有路。咱不能被这点儿事情压垮了,就这么定了,明天就走!"爸爸不等我说什么,转身就走了出去。
  和表叔到了中医院之后,我就感到脸烧得火辣辣的。来这里学按摩的大多是十几岁的孩子,我这样的学历和年龄的大学生在这里显得有些另类。尤其让我觉得难堪的,就是自己不争气。我没想到自己除了上学之外居然一无是处!按摩老师教的手法、姿势,别人学几分钟就掌握了,我学半天还是学不会,只好厚着脸皮请教小学弟小学妹们。按摩的老师对我这个笨徒弟也很头疼。
  我开始打起了退堂鼓。我在电话里求母亲帮忙,求他们让我回家。让我没想到的是,一向最听母亲话的他,一反常态地拒绝了母亲,还在电话里把我骂了个狗血喷头。"别人的孩子能吃得了苦,你怎么就吃不了?学不好,你就别想回这个家!你给我拿出男人的气概来,别让我看不起你!"在他的怒吼中,我红着眼睛扣下了电话。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玩儿命似地学着按摩。我恨自己不争气,让父亲骂来骂去的。为了学好按摩,我整天泡在科室里。因为按摩的时间太长,我的手臂手腕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损伤。即使这样,我仍旧咬牙坚持着。下班之后,同伴们常常一起出去逛街,这个时候,我就独自一人在寝室里对着解剖图继续研究手法。为了省钱,我每天只吃中餐和晚餐,常常是一包方便面凑合凑合。我不想欠父母太多,尤其不想欠爸爸太多,我和他之间已经有了隔阂。超强度的工作量和营养不良,让我迅速地消瘦下去。在不到 3个月的时间里,我整整瘦了20斤。
  表叔常常来寝室看我,经常带我去附近的饭馆儿打牙祭。到中医院学习了几个月之后,我终于跟上了大家的节奏,再也不用在哄笑声中被老师点名批评了。母亲想我想得不行,表叔便陪着我回了趟家。
  到家之后,母亲一看到瘦了一圈儿的我,眼泪哗的一下就下来了。爸爸板着脸孔说道:"哭什么哭!男人就该出去遭点儿罪,吃点儿苦!生铁不打不成钢!"说着,拉着在一旁尴尬站着的表叔走了出去。母亲摸着我的脸心疼得不得了,连忙跑到厨房里给我炒菜做饭。吃饭的时候,母亲把菜推到我面前,拿起筷子使劲儿地给我夹菜,一边夹菜,一边擦着眼泪。
  很晚的时候,喝得醉醺醺的爸爸和表叔回来了,两个人都带着轻伤,我连忙跑过去扶住摇摇晃晃的他们。爸苦笑了一下,说人上了年纪就不中用了,老哥俩喝完酒居然摔得鼻青脸肿的。
  从那之后,表叔一有空就带可口的食物来看我,我真的再也没有瘦下去过。
  半年的学习很快就结束了,在爸爸的资助下,我在省城开了一家很小的按摩院。原以为凭着不错的手意,很快便能赚得滚滚财源,没想到人们对我这个没有名气的毛头小子根本不买账,常常一整天见不到一个顾客。爸爸发动了所有的人际关系,让在省城的老朋友们帮着打广告,做宣传。时间一长,广告的效应还真的显现出来,主动来找我按摩的人越来越多,生意逐渐好起来。
  可没想到的是,不久之后我又遇到了麻烦。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几个小地痞就常常在我附近转悠。后来,他们便走进来按摩,每次按摩的时候都想方设法地找麻烦,找借口不给钱。人生地不熟的我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一再迁就,可他们却变本加厉起来,为此,我苦恼不已。
  几天之后,当我刚刚打开店面的时候,风尘仆仆的爸爸便出现在我眼前。原来,他从母亲那里知道了我的情况之后,连夜赶了过来。他在店里陪了我两天,那群小地痞又找上门来了。
  做完按摩,他们又找借口不给钱,吵闹着就要向外走。这时,瘦弱的爸爸猛地拦住他们,和他们理论起来。对方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骂骂咧咧地继续向外走。我再也压不住心头的怒火,从厨房抄起菜刀就追了出来。瘦小的爸爸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猛地拽住我。几个小地痞先是一愣,随即怪笑着起哄。"有种你就往我身上砍啊!砍了我,我看警察管不管!"
  几个小地痞一阵哄笑,周围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爸爸的脸庞像燃烧的火焰一样炽热起来,他猛地捡起一块儿砖头,对方连忙向后退了回去。"哥几个,别怕!他打了咱们,警察得抓他!"几个混蛋叫嚣着。突然,爸爸拿起砖头狠狠地砸向自己的额头……
  鲜血如花般在爸的头上绽放,在场的所有人都傻了眼。"我敢在自己头上拍砖头,也能在你们头上拍,谁想试试!"爸爸面孔狰狞地大喊着。几个小地痞吓得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我疯了一样拦住一辆出租车,抱着他直奔医院而去。
  后来,母亲问他当时怎么想起来砸自己的额头。爸爸白了她一眼,哼着鼻子说道:"要是我打坏了那群混蛋,咱儿子还能做生意吗?"当母亲把这话转告给我的时候,我连忙转过头去,不让她看见我眼中的泪水。
  事后,我们才知道,那些小地痞是不远处一家按摩店雇来捣乱的。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在我店里捣乱过。
  时光如水,两年的光阴转瞬而过。生意越来越好的我在市区中心买下了一个更大的店面。开业的那天,来了很多人。爸爸妈妈也特意从老家赶了过来。吃饭的时候,坐在我身旁的表叔笑着对我说:"你爸为你真是耗费苦心啊!那年你学按摩时瘦了20斤,你爸当时就和我急了,我们老哥俩喝完酒之后,因为这个还打了起来。"我猛地转过头,呆呆地听表叔继续说下去。"后来,喝多了的他抱着我又骂又哭,委屈得跟孩子似的,哭着让我好好照顾你,哭得我都心酸。"说到这里,表叔红着眼睛猛灌下一杯白酒。我的眼睛也忽地湿润了。
  "人啊!有了孩子就是不一样,你爸爸小时候跟个小女孩儿似的,见到血都恶心。可他居然能拿起砖头拍自己的脑袋!这得下多大的狠心啊!"我身体猛地一震。我从不知道爸有晕血的毛病,此时此刻,我忽然有种说不出的震撼,一种温暖而潮湿的液体开始翻滚起来。
  爸爸在人们的祝福声中坦然享受着儿子带给他的成就感。他挺直胸膛,像个英雄一样享受这一刻的幸福。不,他就是一个英雄!亲情,或是温暖,或是无私,或是奉献,都让人感慨不已。而爸爸用他的亲情教会我挺直胸膛做人!
  我挺直胸膛,端起酒杯递了过去。"爸,我敬你一杯!"爸爸的泪水混在酒水中一饮而下。
  这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亲近生命最好的回报。

母亲的需要 落花无声

  谁都没有想到,纽卡夫人能够重新好转起来。医生们至今还在啧啧称赞,这是个奇迹。
  
  罗德是旧金山最成功的商人之一。他唯一苦恼的事情,就是母亲纽卡夫人不肯从淘金小镇上简陋的家里搬到自己在旧金山的别墅来。
  纽卡夫人七十多岁,头发花白。因为早年劳累过度,所以现在走路直不起身子。她穿最便宜的衣服,吃简单的面包和几片生菜叶子。陌生人谁都不相信,她的儿子是富豪罗德。
  这是她年轻时候养成的习惯。罗德3岁的时候,父亲因为结核病无钱医治死去。她带着罗德为了生存,不得不像个壮男人一样,加入到了开山挖石的队伍当中。
  每块被崩下来的石头,至少有三四百斤的重量。在漫天的尘土中,纽卡夫人和那些赤裸着上身,浑身沁出汗珠的男人们一起争夺着这些石头。因为每搬运一块石头,就能够得到50美分的工钱。而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很多,竞争激烈。
  纽卡夫人的工具,是一辆自己用铁皮做的小车。小车虽然看上去单薄,但是却很牢固。放上两块石头,会咯吱咯吱作响,但是却没有因此出过任何问题。
  罗德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母亲干活时候的样子。没有平日里的温柔,显得格外地彪悍。石头被崩下来之后,她会一边高声指责着企图跟自己抢夺的男人,让他们"滚"一边去,一边快速地弯腰去挪动石头。用力过度让她脸色通红,脖子上青筋绽了出来,看上去非常吓人。
  就算这样,抢夺依旧非常激烈。纽卡夫人不得不在崩落的石头没有落地前,就大概选择好位置,保证自己可以抢到这块石头。可是这样做的危险性太大,被崩得零落的、漫天飞舞的小石头打到身上火辣辣地疼,而且大块的石头也极其容易给人带来危险。
  纽卡夫人抬起石头的边缘,去挪动那块石头的时候,另外一块石头滚落下来,巨大的冲击力使她刚抬起的石头狠狠地落在了地上,一阵钻心的剧痛,纽卡夫人的头上挂满了豆大的汗珠,她坚持咬着牙关,尝试着把手指抽出来,可是根本感觉不到手指在哪里。
  就这样,她失去了10个手指的指尖。但是生活却逼迫她必须一直坚持做下去。
  罗德成功后,有人说纽卡夫人终于可以享福,住别墅,出入都有最好的汽车了。可是纽卡夫人的生活却没有任何的改变。除了她不再工作,性格也没有以前那样暴躁和冲动。她大喊的时候越来越少,脸上总是带着和蔼的笑容。
  可是纽卡夫人很快就病了,而且很严重。医生说,纽卡夫人是因为年轻时候过度的劳累,透支了自己的生命。她的各个器官老化严重,很可能支撑不过一年的时间。
  伤心欲绝的罗德给母亲买来了最好的营养品,他要去请全世界最好的医生来给母亲治疗,却被母亲拒绝了。纽卡夫人像罗德小时候那样,用粗糙的手抚摩着他的脸说:"亲爱的罗德,我知道自己没有多少时间了,所以你不要再为我费心。我现在感觉很好。"罗德强忍着眼泪,在母亲的眼里,他看到的是面对死亡的坦然。
  就在纽卡夫人一天比一天变得虚弱,一天比一天老态横生的时候,无心生意的罗德先生生意上也出了事情,一个合伙人席卷了他的钱财和契约逃之夭夭。一下子,罗德先生似乎老了10岁,以前那个意气风发的他显得苍老憔悴,嘴边总挂着一丝苦涩。
  豪华的奔驰换成了一辆老得不能再老的二手福特。罗德先生把车停在离家很远的地方,然后步行回了自己在小镇上的家里。纽卡夫人很奇怪,儿子怎么突然回来过夜。可是还是很欣喜地收拾出了罗德以前的小房间。
  消息很快就通过镇子上的邻居们传到了纽卡夫人的耳朵里。罗德的生意失败了,没了存款,欠了一大笔的债务,他卖了别墅、汽车和旧金山的一切。而且现在在一家小公司为别人打工。看样子,罗德是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了!
  惊讶的纽卡夫人一一登门,向邻居们央求,不要再说与儿子相关的一切事情。她怕他伤心,她像个勇猛的狮子一样,对不大情愿的人喊着:"别去招惹罗德!否则我会对你不客气!"
  纽卡夫人的病似乎被自己遗忘,她吃了一些药后,很快就重新生龙活虎起来,她在镇子上摆了个摊子,贩卖一些自己做的糕点。也许是因为味道好的缘故,总是会被镇子上的邻居,或者来镇子上办事的人,或者路过这里的人买个精光。
  纽卡夫人每天晚上,在给罗德做好饭菜后,就会回到屋子里,把卖糕点得来的钱一张张地存放到一个盒子里,然后在一张白纸上写下数目。
  罗德先生早出晚归地忙碌着,纽卡夫人不知道儿子在做些什么,虽然她想问,可是最后还是把这个疑问埋在了心里。
  这样一闪,就是20年。纽卡夫人的糕点成了远近闻名的美食。92岁的时候,纽卡夫人因为风寒去世,罗德先生伤心地给母亲办了一个盛大的葬礼。
  镇子上所有的人都惊呆了,罗德先生的生意已经更上一层楼。而旧金山一些政要也出席了纽卡夫人的葬礼,他们都是罗德的朋友。
  罗德先生今年60岁,在旧金山,我和他有过一些交往。我问过罗德先生,为什么要伪装得那么落魄地回到镇子上去。他告诉我,因为他觉得母亲只有自己先有了活下去的信念和配合治疗的想法,母亲才能活下去。
  "让妈妈坚持活下去的理由,没有什么比儿子需要她更加有力。因为那始终是世界上所有母亲最为牵挂的事情!"
  罗德先生纪念母亲纽卡夫人的餐馆,开遍了整个美国甚至欧洲。纽卡餐馆的甜点,为很多喜欢美食的人所称道。
  作为一个讲究孝悌国度里的中国人,我觉得,罗德先生比我更懂得什么是爱,什么是母亲的需要!

林美凤,我曾经那样恨过你 风为裳

  1
  
  从记事开始,奶奶和身边的人就告诉我:你妈林美凤不是个正经女人,两岁,就把你扔给你爸,一个人在外面野。什么是不正经女人,我问爸,他闷头抽烟,末了,说:晓静,别听别人乱说。我含混不清地犟嘴:不是别人,是我奶奶。
  林美凤大多时候是我家柜子上面的一张黑白照片,清秀、温婉,烫着短发,穿着碎花衬衫。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很生林美凤的气。她真的很自私,自己长得那么漂亮,却把我生得丑八怪样。
  我的眉眼还算得上清秀,只是上嘴唇裂成两瓣。村子里的人管我叫三瓣嘴。奶奶说:林美凤和我爸结婚后一直没孩子,到30岁头上才盼星星盼月亮般生下我,林美凤第一眼看到我就哭了,我天生兔唇,腭裂三度,唇裂三度。小村子里自命不凡的乡村教师林美凤自然不能接受我这样一个丑孩子,在生下我的第二年,就闹着出去打工,谁拦都拦不住。奶奶长长地叹了口气,说:你爸让妖精迷住心窍了,她说怎么就怎么。这一走就快10年了。
  是的,我一开始看到别人家的孩子跟妈妈亲亲热热还会眼馋,心想她回来,再不理她。可是林美凤回来,生疏了一会儿后,我还是会穿上她买的花衣裳,戴上她买的红头绳出去显摆。邻居家的孩子看了我的新衣裳和红头绳,撇了撇嘴说:臭美什么呀,你妈是妖精,才生出你这个丑八怪来的。我冲上去,揪住那孩子的头发。邻居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领着孩子来我家时,林美凤正给我洗我弄脏的新衣服。邻居指着自己的孩子说:你们家的三瓣嘴还真是厉害,不像兔子倒像老虎。林美凤沉了脸,说:三嫂子,你好歹也是个长辈,怎么能这么说孩子呢?女人讪了脸,七三八四把我的不知好歹说了一通。
  做晚饭时,我听林美凤在厨房里跟我爸说:晓静该管也得管,不能因为她容貌有缺陷,连心理也有缺陷了。
  我不喜欢这个一年一度回来做客一样的女人。家里有我,有爸爸,有奶奶,就够了。
  上初中后,过年她回来,给我买了很多漂亮衣服,我瞅都不瞅,不叫她妈,也不跟她说话。林美凤叹了口气,说:晓静长大了。然后也不再说话。
  林美凤通常会在家呆到初五,然后又拎着小包离开这个她叫做家的地方。走时,她会走到我跟前,紧紧地把我搂在怀里,每年如此,虚假得像是电视剧里的情节。我很厌恶,身体摆出拒绝的姿势,却不能把她推开,因为,她是我妈。因为,我爸不能没有她。
  
  2
  
  15岁那年冬天,我还没放寒假,林美凤就回来了,脸瘦得一条条,灰秃秃的,黯淡无光,仍是那一身旧牛仔衣。给我买了桃粉色的羽绒服,她说:城里女孩最兴穿这个色了,说是一树桃花呢!我脱下她帮我穿上的羽绒服,跟我爸说:快考试了,学校要举行家长会呢!
  老爸瞅了瞅林美凤,问我:最近没惹什么事吧?
  我是个学习好的学生,但不是个好学生。拔女生气门芯,跟男生打架的事常有。我爸每次去开过家长会,都气得脸色发紫。然后会到村头的小卖部里给林美风打电话。我一想到电话那头的林美凤也和我爸一样生气,心里就有隐隐的快乐。
  林美凤第一次参加我的家长会。我去办公室送考卷时,听老师们议论,没想到于晓静她妈长得那么漂亮,怎么会生出于晓静那样的女儿来呢?
  回到家,我跟我爸喊:谁让她去开家长会了,她算我妈吗?长这么大,她是管过我吃还是管过我穿?
  天底下有这样当妈的吗?村子里的人拿我当怪物,我爸是个老实人,一天到晚没有一句话,奶奶抱怨唠叨给我脸色看,那时你在哪呢?我第一次来月经,吓死了,哭着一遍遍洗自己,以为自己要死了,那时你在哪呢?
  兔唇让我的口齿变得很不清楚,我说的话没谁能听懂。所以,大多数时候,我跟我爸一样沉默。可是那天,我的话说得很流畅。我想林美凤每一句都听懂了。我看到她的脸色苍白,眼泪一双一对地往下落。
  屋子里静悄悄的,只听得到我和林美凤的抽泣声。并不是每个母亲都伟大,并不是每个母亲都配称做是母亲的。
  不知什么时候醒来,林美凤和爸屋里的灯还亮着。我爸说:别怪晓静,孩子也不容易。要不然你就回来吧!
  林美凤的嗓子有些哑,她说:本来想今年再挣一年钱就回来不干了,钱也存得差不多了。可没想到郭金英连钱带货全卷跑了,这些年的辛苦白吃了倒没什么,可是晓静……
  第二天,我没见到林美凤。
  我爸脸色阴沉着,不说话。
  那个没有林美凤的年过得很没味道。我爸做的菜放的酱油太多,一律浓墨重彩的。
  
  3
  
  春天来时,我第一次给林美风打电话,是因为奶奶居然托人给我爸介绍对象了。我在电话里对林美凤说:你嫌我丑没关系,但如果你还想要这个家,还想跟爸过日子,那就赶紧回来!说完,我砰地一声撂下电话,蹲在路边呜呜哭。
  林美凤没有回来,我爸也没有给我找后妈。我上了高中,开始把考大学离开家当成自己的人生目标。我丑,还好,我聪明,学习上的事难不倒我。
  那个傍晚,我爸把我从教室里找出来,他说:你妈回来了,她想看你。我转身想进教室。被我爸一把抓住,她在医院里。
  我的心颤了一下,回过头看着爸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爸点了一根烟,烟卷儿绕着他忧伤的一张脸。半晌,他说:晓静,你不该恨她的。为了你,她把能做的都做了。
  为了我?
  我第一次从我爸嘴里听到关于林美凤也关于我的事情。
  我爸说:看到我的兔唇,林美凤死的心都有了。她不想天天盼夜夜盼的女儿有半点儿缺陷。她疯了一样抱我去各大医院看病,医生说整形可以治好唇裂,但要五六千块钱。
  五六千块钱对于种地的老爸和当民办教师的林美凤无异于是个天文数字。林美凤决定去城里挣钱,她说:再苦再难,也要给晓静治好病。
  城里的钱哪是那么好挣的呢?林美凤做过保姆,卖过菜,给人家送过米面,甚至跟男人一样在建筑工地上做过工。后来与一个叫郭金英的女人一起摆地摊卖衣服,渐渐有了个小铺子,给我治病的钱有了,林美凤想再多挣一点儿,好供我上大学。那阵子林美凤总给我爸打电话,说:再过一年,咱们就带晓静去看病,医院我都联系好了。可没成想连钱带货都被郭金英给卷跑了。她说,她一定要把郭金英找到,把钱要回来,然后带我去看病,再然后回家,我们好好过日子。
  我爸说:你妈一边打工一边找郭金英,那苦吃得没数。上个月,好歹找着郭金英了,却不想郭金英死活不承认认识你妈,还找了几个地痞把你妈一通打,打完扔在道边的绿化带里,被人发现时,你妈只剩一口气了……
  我爸说不下去了。我的心一颤一颤地。她怎么样了?
  我爸说:她想见你!
  
  4
  
  我去了医院,林美凤昏睡着。我走过去拉住她的手,发现她的手很粗糙。本来我可以更早知道些真相的。只是恨挡住了我看到真相的眼睛。山再高路再远,双脚总能丈量;而亲情,可能很近,却永远无法丈量。
  那些日子,我不吃不喝地守在林美凤病床前,偶尔她醒来,看到我,很温婉地笑,那是一个母亲满足的笑。我拉住她的手,告诉她:没有人比我更爱她。就算是兔唇也没关系,只要有她,我就有了一个晴朗的天。
  我爸陪我。他继续跟我说那些我不知道的往事。
  林美凤怀孕8个月时,从讲台上下来,不小心摔了一跤,送到医院时,情况已经很危险了。医生问我爸:保大人还是保孩子?我爸说:当然是大人。林美凤大声叫:要孩子,一定要孩子。我爸含着泪答应了她。幸运的是林美凤和我都活了下来,不幸的是,我是个兔唇的女孩。
  村子里的人没人理解林美凤为什么会出去打工,他们跟奶奶一样认为林美凤是外面有野男人勾着。他们说:为了那丑八怪?还不如把她往道边一扔,再生一个呢!
  林美凤也不让爸跟我说,她说:别让晓静再多一份心理负担了。将来,她大了,会明白的。
  我泪如雨下。我抱住躺在病床上的林美凤。我很后悔那时她回来抱我时,我都用拒绝的姿势。林美凤淌着泪说我爸:说那些干啥?
  8个月后,警察抓到了郭金英和打伤林美凤的凶手。追回了林美凤应得的那份钱款。我爸用这些钱带我去做了唇裂修复手术。一年后,镜子里的我很像林美凤,清秀温婉。

赛莲,爱的悲歌 上善若水

  残酷的自然条件下,每种动物的生存繁衍,都需要它们懂得爱和牺牲。
  
  11月的夏威夷海域,湛蓝的海面下温度适宜。从遥远而冰冷的阿拉斯加,来了一群每年造访的客人——座头鲸。
  有幸成为马克博士跟踪考察座头鲸群船队的医生,我在这次鲸鱼迁徙的过程中,认识了那条被马克博士跟踪了3年的雌鲸——赛莲。
  到达夏威夷海域的时候,赛莲看上去很疲惫。在迁徙过程中,受到虎鲨攻击,让它失去了自己刚刚产下不久的幼鲸。看着虎鲨们疯狂地撕扯着幼鲸,赛莲脱离了队伍,用庞大的身躯一次次地冲击着鲨群,企图救回自己的孩子。但是由于缺少尖利的牙齿,它被鲨鱼们围攻,身上受了很重的伤。
  如果不是几条雄鲸的救援,或许赛莲也会命丧于阿拉斯加海域边缘冰冷的海水当中了。虽然被救援下来,可是赛莲却一路都游离在鲸群之外,显得格外的疲惫和伤心。
  按照马克博士的推测,在到达夏威夷海域后,鲸鱼群籽在这个温度适宜的海域进行新一轮的求偶和交配。对于失去孩子的赛莲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重新和一条雄鲸在一起,这样不但能够得到保护,让它的伤迅速好起来,而且也能减少一些丧子的哀痛。
  鲸鱼的求偶方式是让人叹为观止的。月夜里的海面上,温柔的海风中,雄鲸们努力地跳出水面,显示着自己的强壮。它们会在海面上震动声带发出犹如歌声般的美妙叫声,吸引着雌鲸的到来。可是从望远镜中,我却始终没有找到赛莲的影子。
  马克博士好奇地要过望远镜开始寻找那条伤心的鲸鱼。他忽然叫了起来:"怎么可能!上帝。"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重新从望远镜里看去,赛莲静静地浮在一群已经在阿拉斯加繁殖过幼鲸的雌鲸群里,根本不为雄鲸的歌声所动。
  而在它的身边,有幼鲸快乐地游动着,似乎在嬉戏,一条幼鲸忽然潜下去,到赛莲的身体下面去寻找乳头。
  马克博士惊奇之余,言语里有些担心,他告诉我,因为夏威夷海域海水温度的缘故,这里缺少阿拉斯加那样丰富的鳞虾和浮游生物。一般来说,鲸鱼们都是依靠着在阿拉斯加囤积的脂肪来度过在夏威夷海域6个月的漫长日子的。对那些需要喂养幼鲸的雌鲸来说,需要更多的脂肪转化为乳汁,往往到了6月向回迁徙的时候,它们会变得非常虚弱。
  像赛莲这样,本身带伤,但还要坚持喂养那些不是自己幼鲸的鲸鱼,对它来说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听马克博士这么解释,我感到有些疑惑。我不知道赛莲怎么想,是不是要喂养其他幼鲸,来弥补丧子对自己的伤害。
  整整一个冬春,我们对赛莲都特别地关注,我们发现,赛莲并不是只喂养某头幼鲸,而是当起了整个鲸群幼鲸的"奶妈"。那些雌鲸们似乎知道过度消耗自己的脂肪,对于迁徙来说是件危险的事情,并不阻止自己的孩子去接受赛莲的喂养,自己反倒很悠闲,保持着不错的身体状态。
  6月末的时候,我几乎不能相信,望远镜里定位的那条雌鲸就是赛莲,也许是内心感觉的问题,我觉得它非常地消瘦。游动的时候,庞大的身体缺乏力度,似乎已经极端地憔悴。
  迁徙回阿拉斯加的日子终于到来,等待着饥饿的鲸群的,将是营养丰富的大餐。我们的船队跟随着它们迁徙的路线进行考察。意外地发现,一向是雄鲸在迁徙队伍的外围,这次赛莲意外地出现在了队伍的最边缘。
  借助着同类巨大的划水的推力,赛莲勉强能够跟得上队伍的行程。大约用了40天时间,它们距离阿拉斯加海域越来越近。已经有鳞虾群出现,鲸鱼们开始有组织地交替着补充自己的营养。我和马克博士都为赛莲感到高兴。可这时,我们发现,鲸群被一群气势汹汹的虎鲨围困住了。它们的目标是那些又长了不少的幼鲸,但是想绕过雄鲸的包围,显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外围的鲸鱼们,开始左右摇摆着巨大的尾巴拍打水面,冲击和压力把鲨鱼们抵御在鲸群之外。虽然看上去不是很厉害,但是被那尾巴拍打一下,毫无疑问会结束这些深海强盗的性命。狡猾的虎鲨们,开始集中攻击一只外围的鲸,眼看着它抵挡得吃力,被狡猾的鲨鱼狠狠地咬去了一块皮肉,鲜血顿时染红了海面。闻到血腥气息的虎鲨们显得更加地疯狂,它们加紧了攻击,如果鲸群不能迅速摆脱,或者没有鲸鱼去援助被攻击者,那么肯定会失去自己一个伙伴。但是如果去援助,那么队形被打乱,虎鲨们一定能找到机会,攻击那些幼鲸。
  整个队伍抵挡着加快速度,可是依旧摆脱不了这些嗜血者。
  就在队形即将涣散的时候,赛莲却脱离了队伍,冲向了那群虎鲨。巨大的尾巴一下将一条虎鲨拍出了水面,虎鲨们疯狂地对它开始了攻击。皮肉一块块被撕咬下来,赛莲挣扎着,拼命地用尽全力在海面上翻腾,我的心被揪得紧紧的,期望着鲸群里会有鲸鱼像上次一样去救援它,可是鲸群却快速地向着前方游动着。
  我们的船经过那不平静的海面旁边,赛莲已经被撕咬得露出了白色的、巨大的骨架,几十条虎鲨一拥而上,可以看得出,赛莲的生命已经结束。
  那是我永远难以忘却的一条鲸鱼。它用自己的爱和牺牲,去换取整个族群的生息繁衍。

一张废纸片成就的文学大师 鲁先圣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美国密苏里州的大街上,行人散淡,有人手拿书本坐在街边的木凳上翻看着。这个时候,在不久之后的未来将要成为美国文学之父的马克·吐温,因为无所事事,也来到这个大街上闲逛。当然当时的马克·吐温还一文不名,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将要响彻世界文坛。
  这个时候,马克·吐温只有14岁。他漫不经心地走着,突然发现路边一个人正在翻看的书中掉下了一张纸。他以为,也许是一张银行存折,也许是一张现金借据,或者是一张财宝藏图。总之,他以为这是上帝的恩赐,他马克·吐温发财的机会来了。他快步上前捡起那张纸片仔细看。不是他想象的发财机会,那是一张记载着一个叫约翰的人的传奇故事。他闲着也没有事情,就从头至尾地阅读起来。没有想到这张纸片的故事如此离奇,一向讨厌读书的马克-吐温竟然读得如痴如醉。但是,接下来却让马克·吐温为难了,只有一张纸,约翰的故事中断了,可是他实在想知道故事的下文和结局。他立即在街上寻找那个拿书的人,希望能够借他的书让自己看完约翰的故事。但是,那个人早就没有踪影了。
  他立即去书店和图书馆,寻找阅读有关约翰的书。虽然这个时候年轻的马克·吐温已经开始工作,而且非常繁重,但是这丝毫没有影响他对于约翰的兴趣。当其他的人都去喝酒玩乐的时候,他独自一人呆在房间里看书。看不懂的地方就去查字典。甚至有一次,由于他彻夜阅读,到天亮了才刚刚睡下,其他人都准备上班去了,喊他一起去,他竟然说;"你们先睡吧,我得再看一会儿书才睡。"
  后来的传记作家卞曾在马克·吐温的传记作品中这样写道:"偶然得到的约翰传记中的一张纸,引起了马克·吐温对其生平的浓厚兴趣,对这种兴趣的热衷就是他一生智慧的启蒙标志,而且这种兴趣至死都没有改变。从捡起那片废纸的那一刻起,他就走向了开创自己卓越智慧的路途。"
  不久以后马克·吐温就开始了自己出外谋生的经历,做印刷厂的排字工人,来往于密西西比河一带的几个城市。他依然在不间断地阅读,并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开始了创作,给报刊投稿。几年以后,他当上了河上领航员,因为经常听到水手测量水的深度时喊:"马克·吐温,"意思是说水的深度可以航行。他就选择了这作为自己的笔名。因为他的经历惊险动荡,常常接触到社会最底层各种各样的人物,对他们的性格和生活状态进行了深刻的描述和挖掘,加上他幽默风趣的文笔和辛辣的讽刺,他的作品很快在美国文坛走红。 1862年,这个几乎没有进过什么学校,靠一张废纸片引起阅读兴趣,一直在流浪中读书写作的青年人,终于靠自己的文笔,在自己27岁的时候,成为《事业报》的新闻记者,以记者的身份游历欧洲,从此开始了自己叱咤世界文坛的文学创作道路。
  1867年3月,马克·吐温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作品,即包括《卡拉韦拉斯县驰名的跳蛙》在内的短篇小说集。他最著名的作品是《汤姆历险记》和《顽童流浪记》,当中呈现了他童年生活的面貌,文笔生动活泼,深受读者喜爱。美国名作家海明威曾经说:"美国的整个现代文学,都发源自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顽童流浪记》。"马克·吐温40年的创作生涯中,写出了十多部长篇小说、几十部短篇小说及其他体裁的作品。他的文章充满了喜悦、冒险、进取、轻快、幽默的意味,最能代表美国的民族性,因而被称为"幽默大师"。
  马克·吐温的幽默不仅反映在作品中,他日常的言谈也风趣幽默。一年愚人节,有人愚弄马克·吐温,在纽约一家报纸上报道说他死了。结果,他的亲戚朋友从全国各地赶往他家吊丧,却见马克·吐温正在桌前写作,于是齐声谴责那家造谣的报纸。马克·吐温却不怒不愠地说:"报纸报道我死是千真万确的,不过把日期提前了一些。"
  这就是被世界文坛誉为美国的"文学林肯"的马克·吐温。

妈妈的眼泪 沙岸

  不记得是在哪里曾看到一则资讯:美国人类学家对1000名死者进行调查,其中40%的男人在弥留之际都有一句想说的话——"还是妈妈好。"
  那还是我刚刚记事时,整整一个春夏老天滴雨不下,地里的庄稼全都早死了。
  妈妈和婶娘坐在大门洞拉话,我在一旁傻傻地玩儿。说到了年馑,妈妈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望着烘热的天空一个劲儿地念叨:
  "颗粒不收,颗粒不收,我们孩子吃啥呀?吃啥呀?"
  我清清楚楚地看见,她那布满愁容的脸上流下了眼泪……
  小学二年级的冬天,我期末考试成绩特别优秀。
  放学回家,我跑到妈妈跟前,异常高兴地说:"妈妈,妈妈,学校在墙上贴出榜了,我是第一名啊!"
  "真的?真的?"妈妈一把把我搂在她的怀里,眼里饱含着激动的泪水……
  上了高中以后,我长成了大小伙。
  放寒假那天,我步行90华里回到家,妈妈高兴极了。
  她取出一块猪肉来,边拿刀切边对我说:"这是二斤半,差点儿让你爹给卖了。我说杀猪的时候你不在家,没吃上肉,得多留上一块,给孩儿补上。"
  妈妈把肉烧上,过了一阵儿,对我说:"我出去一会儿,肉快熟了,你就趁热吃些,妈妈回来再给你们蒸米饭、烩菜。"
  闻着肉香,我馋极了,拿起一双筷子,就着热锅,忘乎所以地一块接一块夹着吃。不一会儿,锅里就只剩下了汤。
  妈妈乐颠颠地回来了,揭开锅盖一看,"肉呢?"
  我说:"我吃了!"
  "全吃了?"
  "嗯!"
  妈妈先是一愣,接着一把把我搂过去,失声哭泣:"哎呀呀!这是怎么回事啊?怎么把我娃烤(又饿又馋)成这个样了?你在外边是咋生活的呀?"
  妈妈没有想到,她为全家人准备烩菜的肉,被我一个人就给吃了个精光。妈妈没有一丝一毫的怪罪,而是伤感、自责,揪心地爱我疼我,不停地抚摸着我的头,满面泪流……
  二十多岁的时候,我在省城的一所大学就读。因为家穷,掏不起路费,寒暑假都不能回家看妈妈。
  整整三年之后,我下狠心决定回一次家。我把消息告诉了妈妈,她老人家从此睡不着觉,吃不下饭,每天下午都要在大门口走来走去,看着远方的路,渴望能瞭见我的身影出现。
  那天,我背着行囊走进了她的视线,我和妈妈从两头跑来……妈妈把我揽进了她的怀,大声地哭喊:"孩子啊孩子,妈妈想你,想你啊!"
  我给妈妈擦眼泪,可怎么也擦不完……
  三十多岁的时候,我为生计和事业开始四处奔波,一次又一次地放弃了探望妈妈的机会。我总以为把钱寄到家,妈妈就会高兴的。我万万没有想到,我的汇款单每回送到妈妈的手里,她老人家都要痛哭一场。
  邻居大娘不解,问她:"你这是怎么回事?"
  妈妈回答:"我不想要钱呀!我想见到我的孩子呀!"
  在盼望我归来的日子里,妈妈经常会搬来一个高凳放在大门口,坐在那儿远眺、发呆、流泪……
  我真要归来时,再也不敢提前把消息告诉她老人家了。
  有一天,在和煦的阳光下,妈妈照旧坐在门前守望,邻里几位大娘也过来闲聊,妈妈对我的思念暂时被排解。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我知道她老人家的视力已经不行了,就径直走过去,弯下腰,想逗个乐儿,几乎是用脸贴着脸去看她。
  她显然有些生气,不快地喊:"你是谁?干啥呀!"
  "是我,你不认识啦,"我故意大声说。
  "啊呀,老天爷!我的孩子!我想也没想到……"妈妈说着,一把抱住我,号啕痛哭起来,"我想也没想到,想也没想到呀!"
  当接到"母亲病危速回"的电报时,我心急如焚,无论如何也不能不回去看她老人家了。
  让妈妈老去的病苦是腹部疼痛,那天妈妈的精神稍有好转,能坐起来说话了,我像过去一样,头枕着妈妈的大腿,躺在炕上和她聊天、逗乐儿,因为她最喜欢这样。
  不知为什么,我一时心犯迷糊,就悄声无息地睡着了,醒来看手表,入眠时间至少也有90分钟。我怀着沉重的自责对妈妈说:"睡了这么长时间,把你的腿压麻了吧?"
  "没有,真的。你枕妈妈的腿,时间再长,妈妈从来也不会麻的,我倒是奇怪,你枕着我的腿,这么长时间了,我肚疼的病也一直没有发作啊。"妈妈面带喜色,一板一眼地说着。可是,她突然发现我在偷偷地哭泣,也赶紧背过脸去用手抓着衣袖,偷偷地揩去了她那跟着流下来的眼泪……
  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的妈妈的眼泪。
  妈妈走了,她的眼泪也枯竭了;可我还在,还能继续流淌原本属于她的泪……
  (武宣摘自《女友·家园》2007年第5期)

和平篮球手 [美]西尔·图海

  编译/刘宇婷
  
  不共戴天的仇敌在篮球场上成为了亲密的队友……
  恐惧——学校保安员的脸上写满了这两个字。 2005年11月的一天,我们的汽车满载着巴勒斯坦儿童在一所以色列大学的校门前停下来,我们是如约前来与以色列儿童一起打篮球的。虽然已经为使用该校的体育馆而付费,保安却仍紧锁大门,拒绝我们入内。愤怒的巴勒斯坦学生们——这些从前的加沙定居者与面前的"阿拉伯入侵者"冲突起来。阿拉伯教练担心孩子们的安全,赶紧把他们赶回汽车,一溜烟地开走了。我被撇在人行道上,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过去的6年里,我和哥哥布伦丹已成功地把不同文化冲突下的孩子们通过篮球联结在一起——我们称之为"和平篮球手"工程。然而此时此刻,在冲突频仍的以色列,我们似乎遇到了真正的对手。
  从幼年起我就酷爱篮球,我和哥哥在首都华盛顿的一个黑人聚居区长大,经常与黑人小孩一起打篮球,那时我就学会了尊重文化差异。我们打过高校篮球联赛,甚至在北爱尔兰的职业球队效过力。但后来我受了伤,不得不离开赛场。我在北爱尔兰的一所小学担任篮球教练,组织训练和比赛,还破天荒地把信奉天主教和新教的孩子们混编成篮球联合会。看到他们逐渐成为队友而不再是敌人,我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和平篮球也许能在其他地方同样生效。
  在哥哥的帮助下,2000年秋天,我带着一只篮球和仅有的7000美元前往南非港口城市德班,决心在那里有一番作为。5年过去了,我们在南非和北爱尔兰都启动了全年运作的"和平篮球手"工程——将近12000名北爱尔兰天主教和新教儿童,以及25000名南非白人和黑人儿童学会了一起打球,共同合作。这时,又一个念头闯入我的脑海 ——既然和平篮球在这些地方能行得通,为什么在以色列不行呢?
  一踏上以色列的土地,我就明白了这里的确不同——它仍处于战乱之中。当我在 2005年6月初次抵达约旦河西岸时,不得不通过全副武装的检查站,深入一些非常危险的地区。我亲眼目睹过法塔赫与哈马斯武装的小规模战斗——我正经过一个检查站时遭遇了伏击,子弹在我的耳边呼啸而过。我怎么可能在这里开展"和平篮球手"工程呢?我彷徨了。
  2005年11月的那天,本来是我们举行首场阿拉伯——以色列篮球赛的日子,但看起来比赛不得不取消了。参赛的孩子们分别来自东耶路撒冷和西耶路撒冷交界处的两个村镇,他们本来是近邻,但是一周前两村之间增设了关卡,起因是一名以色列士兵打死了一个阿拉伯司机。我们费尽心力想要消除的恐慌如今更加厚重地凝结在空气中。望着以色列大学校门前坚定站立的保安,我一筹莫展……
  过了一会儿,以色列球队的教练带着队员们到了。我向他解释了情况,他说:"把阿拉伯的孩子们找回来,现在正是需要我们克服困难的时候!"他给几个熟人打了电话,终于迫使保安放行了。不久,阿拉伯人和犹太人齐聚一堂。
  起初,孩子们摩拳擦掌地要各自为战,我说:"那当然可以,不过要等到你们熟悉每个人的名字以后。"于是他们只好交谈起来。我们把两个球队混编后开始训练。这些公认的敌对者穿行于彼此中间,为彼此加油,玩得很开心。这次训练预计两小时,可是进行到40分钟时,该校校长气势汹汹地闯进体育馆,命令我们马上离开。她高声指责那位犹太教练竟然让阿拉伯孩子在这儿打球!转眼间,所有的人都争论起来。我偷眼观察孩子们,他们正在朝我们窃笑,似乎为做了大人不允许的事情而沾沾自喜。我们离开体育馆,全体去吃了顿比萨饼。这一天结束时,孩子们知道了彼此的名字,很多人还互换了电话号码。此后,两支球队每个月就相聚一次。
  无论我们之间的差别有多么巨大,在篮球场上,在生命的舞台上,我们都属于同一个团队。不同文化间的畏惧和猜疑不会在一夜之间消弥,然而,学习合作共赢也并非难如登天。它始于一群孩子简单地互通姓名,并将以此为起点,将和平的种子不断地散播下去……

尘封的信件 [英]西莉亚·弗雷姆林

  编译/一彬
  
  "我是你的亲生母亲,"信是这样开头的。这是一个已经年久泛黄的老式信封,信上没贴邮票……而且……唷,太反常了!罗莎琳德定睛一看,那不是自己的名字吗——罗莎琳德·费尔菲尔德——她婚前娘家的姓,还是她熟悉的妈妈的笔迹。那封信妈妈肯定是在30年前写的,但从未寄给她。好奇怪啊!满怀好奇和莫名的激动,罗莎琳德伸手拿过裁纸刀,裁开了信封。
  "我亲爱的林迪,我的小女儿,你坐在儿童小桌旁串珠珠玩儿,那么可爱、安静,而我正坐在这里给你写信,看起来挺怪的吧。而且我知道,在今后二三十年,也许40年里,你都不会看到我的这封信!我是在给一个陌生的成年妇女写信——一个我一点儿也不熟悉的女人。而这个女人将会是你,林迪,正因此,我爱她,我要让她享受生活所能给予她的全部幸福。我不愿看到她的幸福受到破坏——被我(她自己的母亲)毁掉。因为那是常有的事,林迪。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是个像你奶奶那样年纪的老太婆了,就像我们认识的其他老太太一样——我经历过老人们的自私带给我的痛苦,我不愿让你像我一样遭罪。所以我此刻就向你交代清楚,到时候你一定要把我送进养老院。不要管别人怎么说,也别管我会抱怨什么,不要犹豫,把我送走。
  "因为当我年老时,我会对你提出种种苛求,亲爱的,无法承受的荒唐要求——所有的老人都这样。我会盼着到你家与你住在一起,就像奶奶跟着我们住一样。我会对你的丈夫指指点点,干涉你煮饭做菜,对你养育儿女的方法不断表示不满。整天你都得听我唠叨,还要强迫自己客客气气地应声作答;如果你晚上出门,我会疑神疑鬼,心里不痛快;屋里到处是我撂下不管的零碎东西,等着你来收拾。
  "我的宝贝,我明白。我亲身经历过一切;我也见过朋友们在与她们的妈妈相处中的苦恼,我下了决心不能让你也遭遇这些麻烦。所以到时候,你能否答应我不要忍受这一切?答应我一定把我送走,过你自己的生活,此事至关重要。不要在意这位老太太说什么——虽然她仍被称作你的母亲。如果她哀求、哭诉,装出一副可怜相,也别理她。实际上她已不再是你的母亲。现在这个正给你写这封信告诉你该怎么做的女人——她仍然年轻、头脑清醒——才是你真正的母亲。
  "但是我怎么知道你有朝一日会收到这封信呢?在封存了那么多年后,我怎么知道未来我将变成的那个自私的老太婆不会阻止你找到它,不会把它藏起来使你永远无法知道你真正的母亲想让你做的事呢?
  "不过,我总觉得她不会这样做。我有理由相信,即使老年的糊涂自私像初冬的大雾使她晕头转向,她也仍会记得必须让你拿到这封信。不然的话,如果我真糊涂到失信于你和我年轻时的自己,真正的自己——噢,那么,亲爱的,我祈望你自己一定及时找到这封信。我想你会的,我知道老太太们总是到处乱放旧日的书信文件,把它们弄得乱七八糟,又从不丢弃……是的,上帝会帮助你找到它的。
  "好的,再见了,我的宝贝。你玩串珠珠玩腻了……
  "深深地爱你,亲爱的,直到永远。母字"
  是的,她记起了那个下午。小珠珠、炉火光,还有妈妈的笔,发出嚓嚓、嚓嚓的响声。接着就是那个故事,美妙的故事,好像讲的是一只会变魔术的小猫。不过,最终她还是得自己找到那封信。妈妈从未把信交给过她。
  罗莎琳德松了口气,微微一笑。她想,我现在不正在这儿怄气吗,就因为妈妈已74岁高龄还作为代表又一次匆匆赶赴在国外召开的会议,而且又怕麻烦没给我留下她的地址,所以我才不得不把她所有的书信文件全翻腾出来找一找。
  母亲为儿女们所操的心有多少都白费了,罗莎琳德想到。然而,当她轻轻把信折起时,她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不对,无论岁月可能带来多大的变化,任何操心都不是多余的,绝对不会白费。
  (孙丽摘自《英语世界》2007年第5期)

于无声处听乐音 (台湾)于恒

  每当我听到由小提琴拉出的优美乐曲时,总会想起数年前的一段往事——
  那时候,我刚步入社会工作,居住的租屋较为简陋。就在前一段时间,对面的房间新搬来了一对夫妻。两人看起来似乎是新婚不久,但家庭用品却十分简陋,只有一台颇为高级的音响,特别显眼。
  这天晚上,我洗漱完毕,刚想睡觉,一阵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从对面的套房中传出,回响在空气中。
  这么晚了,这一对夫妻还要欣赏音乐,而且还开这么大声!我试着在床上忍受了一下,但音乐声实在过于嘈杂,根本难以入睡。我气愤地跳起身,冲到了对方的房门外,一边拍打着房门,一边喊道:"麻烦将声音开小一些,好吗?"
  但里面没有丝毫的回应,声音继续在楼层间回响着。这时候,四周的邻居,也大都爬起身,一个个开始指责起来。
  幸好,十几分钟之后,音乐带子终于放完了,这才安静了下来,我也才能安静地躺在床上睡觉。
  第二天我起床时,正好看见对面的那一对夫妻准备出门上班。我急忙赶上前去,在后面喊了几声,两人都没有任何反应,直到我轻拍那位丈夫的肩膀后,才发现一个异样的事实。
  原来这对夫妻竟然是一对聋哑人,难怪他们会听不到音量的大小和敲门声了,因为他们根本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既然听不到声音,为什么又要购买那样一台豪华的音响呢?由于我不懂手语,无法向他们提出疑问,只好笑一笑便走开了。
  大概是知道了夜晚音响吵人的事情,这对夫妻似乎十分内疚,急忙请朋友在音响设备的音量旋钮上面,画上了一条白线,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音量过大的情况了。我也松了一口气,但还是可以在黄昏与清晨之时,听到从这间小屋内,飘来的一段轻柔的乐曲。
  为此我更是纳闷儿,这对聋哑夫妻根本就听不见,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几个月过去了,这个疑问似乎也露出了一点儿线索。
  这对夫妻中的年轻妻子,走路的步履,越来越慢了,而腹部也渐渐隆起。后来,大家终于知道这个两人家庭,很快就要变成甜蜜的三人世界了。
  几个月又很快地过去了,这对夫妻终于有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幸运的是,这个小男孩五官正常,并没有遗传父母的残疾。
  直到这个时候,那套昂贵的音响,才显现出真正的用途。原来那音响根本不是给夫妻俩自己听的,而是给这个小宝贝听的。
  现在,几乎整天都可以听到来自对面房间的优美音乐。音乐回响在空气中,带来了一种温馨的感觉,而且时常还可以听到阵阵婴儿的欢笑声,只可惜那对夫妻却听不见。
  小男孩一天天地长大,渐渐地可以在地面上慢慢行走了。
  正当我准备搬出这个地方时,突然在一天的下午,看到那个年轻的丈夫,买来了一把漂亮的小提琴,兴冲冲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从琴色上可以看出,那把琴肯定价值不菲。为什么他会买这样一把昂贵的小提琴呢?难道夫妻两人还可以听出琴音的高低与优美吗?或者是要拉给小孩听的?
  这真是一对奇怪的夫妻!我摇摇头,就继续忙自己的事情,并搬离了那里。
  几年的时间就像流水一般,迅速地流走了。
  我也早已淡忘了那里的一切,不过有一个还有联系的旧邻居,一天突然送来了一张社区音乐会的门票,据说演出的人士,都居住在社区里面。
  这倒是一件新鲜事。正好那一天晚上没什么事,我就顺路回到那里的文化中心,观看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音乐会。
  开头的节目,都具有一定的水平,再加上观众大多是邻居,所以,掌声不断,气氛还算热烈。接着,一个小男孩举着一把漂亮的小提琴,走上前台。
  当司仪说出了小男孩的名字时,我不禁一愣,他就是当年那对聋哑夫妻的儿子。
  当优美的琴声在舞台上飘扬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难道这对聋哑夫妻真的培养出了一位能拉小提琴的儿子了吗?我不知道在这背后,他们究竟花费了多么大的精力,多么长的时间?
  琴声继续在舞台上回响,而我的眼睛,却在观众席上四处搜寻着,终于,在不远处的座位上,我看到了一对脸上带着笑容的夫妻,正凝神静气地观看着舞台上的小男孩。
  或许他们这一生,都无法听到自己儿子所演奏的音乐是多么的美妙与动听,但只要看见周围人群的鼓掌与欢笑,他们也会跟着一起鼓掌与欢笑。
  虽然他们听不见世间纷杂的声响,但却可以听到心灵发出的悠扬乐音。
  (高远摘自《台港文学选刊》2007年第4期)

减肥,会减去生命 依云

  减肥为什么会得厌食症和败血症 厌食症曾经盛行于西方国家,近年来由于国人过分强调苗条身材,所以厌食症的患者有增加的趋势。患者的年龄以15~35岁居多,女性多于男性,除了那些以身材为职业本钱的模特明星等人外,发育中的女孩、青年女性是最易患厌食症的人。
  厌食症是指一个人因为害怕肥胖而蓄意节食或不愿进食,勉强进食后也会采用过度运动或催吐、导泻等方式以减轻体重,即使体重已减轻至标准体重的85%以下仍会主观地担心体重增加。
  厌食症会令女性月经紊乱、皮肤粗糙干裂、贫血、维生素缺乏、头晕、低血压、低血钾、便秘、失眠、情绪不稳,还会导致免疫力下降,引发其他疾病。厌食症的死亡率高达20%,的确需要引起减肥者的重视。
  败血症是细菌等致病微生物进人血液后迅速繁殖并产生大量毒素而引起的严重的急性全身感染。该病的发生与患者的免疫力有直接关系,而患有营养不良、贫血的人因抵抗力减退,更容易得败血症。
  吃水果能减肥吗曾经在女同胞中间流行过"三日或五日的水果餐减肥法",几天之内确实能减掉几斤。如果选择了高纤维的水果,短短几天确实能收到瘦身效果,但如果一个正常人每天获得的热量低于800~1000卡路里,就会造成营养失衡,降低身体的代谢率,反而不利于减肥。
  而且,光吃水果或许能熬上几天,可是坚持不住时就要吃东西,此时你的食量可能比原来还大,于是体重就会迅速回升。
  以水果代替蔬菜减肥行不通大多数水果中含有的都是葡萄糖、果糖和蔗糖,它们进入人体肝脏后,很容易转变成脂肪,使人发胖,不利于减肥。水果和蔬菜虽然都含有维生素和矿物质,但是在含量上是有差别的。除了含维生素C多的鲜枣、山植、柑橘等外,一般水果如苹果、鸭梨、香蕉等所含的维生素和矿物质都比不上蔬菜,特别是绿色蔬菜和橙色蔬菜的营养素非常丰富。因此要想获得足量的维生素还必须吃蔬菜。另外,吃蔬菜时往往要烹调加工,人体还可以从盐、植物油、酱油等调料中获得一些营养物质。
  搭配水果减肥是较佳的选择 如此说来,用水果减肥岂不一无是处了。不然,如果要把吃水果纳入减肥行动中要尽量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吃水果应有节制。不是所有的水果都能减肥,像榴莲、荔枝、龙眼以及瓜类水果,它们的热量是较高的,想减肥应少吃高热量水果,尤其不要在晚上临睡前吃。比如吃半个中等大小的西瓜,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摄入了680卡的热量,这也相当于一大碗米饭了。所以,还要多选择那些含糖较少的水果,如苹果、猕猴桃、柠檬、李子、樱桃、柑橘类等,它们的血糖指数较低。
  第二,若想减肥最好在餐前吃水果,选择那些味道不过酸或过涩的水果,如苹果、梨、香蕉、葡萄、甜瓜等。研究表明:如在进餐前20分钟至40分钟吃一些水果或喝一杯果汁,则可防止进餐过多导致的肥胖,起到间接阻止过多脂肪在体内屯积的作用。而饭后吃水果等于吃进了多余的糖,这部分多余的糖就容易转化为脂肪储存在体内。但须注意,柿子、山楂、菠萝等水果不宜空腹吃。
  以不吃主食来减肥危害更大 生活中有不少人在用不吃主食的办法来减肥。但是,不吃主食等于"慢性自杀"。
  大脑所能利用的唯一能量来源是血液中的葡萄糖。血糖主要由主食中所含的碳水化合物分解而来,如果不吃主食,大脑能量供应不足,脑细胞就会怠工,人就容易出现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等现象,严重时甚至会导致昏迷。所以,越是青年学生,越是工作压力大者,越不能缺少主食。
  不吃主食易导致营养不良 主食,主要指粮食,包括米、面、杂粮、薯类等。人体每天需要的能量由三大营养素——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提供,而碳水化合物是最好最快的热能源。
  每天只食用蛋白质和脂肪类食物,或者只食用水果、蔬菜,不仅不能满足人体所需能量,还会因营养素摄入不足和不全面而造成营养不良。或许体重能降下来,但人的精神状态也会降下来,体质会降下来,连面容也会变得憔悴。
  应该减少的是高热量食物而不是主食把主食与高热量等同起来,这是很多人的一个认知误区。三大营养素均可产生热量,但碳水化合物产生的热量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高,比如100克大米饭可产生热量117千卡,而100克瘦肉却可产生143千卡的热量。而且,肉类食物包括蔬菜在烹饪过程中都要加入烹调油以及调味品,摄入的热量就会远远高于同量的主食。而且,主食的摄入可以使人产生饱腹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节制饮食的作用。所以,应该减少的是高热量食物而不是主食。
  其实肥胖的主要原因是人体摄入的总能量超过所需能量,所以,平衡膳食、增强运动才是减肥和防止肥胖病的最佳方法。
  (吴铭摘自Tom网"鲨威体坛")

颠三倒四翻车鱼 编译/田朝晖

  在加拿大纽芬兰岛附近海域,生活着一种形状怪异、体态硕大的翻车鱼。这种鱼看上去好像是有头无身,故又名"头鱼"。翻车鱼的经济价值较高,是名贵食用鱼类。它体长约3~5米,体重可达1.5~3.5吨,在海里好似一艘轮船。可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艘"船"有"舵"无"桨",没有腹鳍和尾鳍,只有一对高耸的背鳍,它的尾部还拖着一条细小的像天线似的尾巴,游动时只能在海里随波逐流,翻来滚去地前进,看上去非常滑稽可笑。它最快的时速一小时还不到5海里,因此几乎没有什么冲刺能力。这在海洋世界里几乎是一个足以致命的缺陷,但在凶险莫测的海底世界里,它却千百年来一直快乐地生存着。
  2005年9月,美国潜水家詹姆斯·罗瑞只身前往加拿大纽芬兰岛附近海域,探访了这种奇怪的大鱼。
  那一天,渔船刚刚驶出了船坞,渔民突然指着远处水鸟翱翔的水域,对着下面的一片黑影兴奋地大叫:"看,翻车鱼!"远远望上去,它就像是一个漂浮在海面上的飞碟,安静地晒着太阳。一群海鸥欢快地聚集在它身上,啄食它身上的寄生虫。还有一群小鱼也围绕着它,有的疲惫的小鱼干脆附在它的身上休息一会儿。罗瑞用一根长长的竹竿轻轻地戳了它一下。那个巨大的"飞碟"开始缓缓地游动,上移,一个拳头大小的眼睛逐渐探出水面,直愣愣地盯着海面上的不速之客。
  罗瑞一边笑一边偷偷地想:干脆叫你"巴塔"吧!
  在这片海域里,巴塔感到很安全,因此,这里就成了它的领地,渔民出海的时候,常常会望见它在那里惬意地晒太阳。认识了巴塔之后,罗瑞便天天下海潜水与巴塔逗乐。巴塔的日子过得十分惬意,当天气好时,它便将背鳍露出水面作风帆,随风漂浮。天气变坏时,它便潜入深海,侧身以背鳍和臀鳍划水游动。
  可是,10月的一天,罗瑞再次潜入巴塔经常活动的海域,却发现巴塔正在用胸鳍和尾巴挖开海底的泥沙,好像在建一个小床。罗瑞正在纳闷儿时,一条长约一米的翻车鱼从后面漂了过来,它腹部的颜色较为黯淡,是一条成年的雌性翻车鱼,罗瑞叫它皮鲁。
  原来,整天无所事事的巴塔也寂寞了,好不容易在深海中碰到了中意的异性,它也渴望爱情生活了。巴塔挖了一会儿沙之后,皮鲁迎上前去,巴塔急不可耐地碰了碰皮鲁发胀的腹部,皮鲁的背鳍开始剧烈地抖动起来,它的体色逐渐加深,伴随着尾部的剧烈抖动,皮鲁开始大面积产卵,瞬间巴塔布置的产床上就布满了数以亿计的浮游卵!但绝大部分浮游卵成了大自然的牺牲品,活下来的不到千万分之一。
  产卵后,皮鲁慢慢地离开了产床,再也没有回来,巴塔担负起了护卵、育儿的职责。3个月后,巴塔幸存的3个孩子渐渐长大了,它们长约2厘米,和爸爸一样有着银蓝色的皮肤,罗瑞给唯一的一条雄鱼取名波特。随着3个孩子慢慢长大,巴塔开始带着它们一块儿巡游了。
  虽然是"单亲家庭",但巴塔的孩子们并不孤单,因为巴塔绝对是最有耐心的父亲。这天,巴塔觅食归来,波特和两个姐妹看到爸爸回来了,一道慢悠悠地迎了上去。巴塔和它们挨个贴了贴肚皮,3只小翻车鱼马上躺在巴塔的肚皮上不走了,巴塔十分配合地平侧着,等3条小鱼都坐上了爸爸的"海洋飞碟",一家4口兴致勃勃地出发了。这个时候,巴塔颠来颠去的身体又变成了婴儿天然的摇篮,让孩子们的旅途一点儿也不寂寞。
  11月的一天早上,罗瑞再次乘船前去探访巴塔一家,刚刚到达附近海域,他突然看到海面上飞起了一个直径约30厘米的银盘。还没等他看清,一只胖墩墩的成年海狮从海底冒了出来,飞快地游向落到海面上的银盘。罗瑞仔细一看,被抛到空中的那只银盘竟然是波特。
  原来,翻车鱼性情温顺且行动迟缓,因此经常受到海狮的袭击。为了躲避海狮咬掉头部,一旦发现海狮前来袭击,这些小翻车鱼中的强壮者就迅速地摆动身体,将腹部对着海狮,而把头部侧到一边。翻车鱼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厚皮,成年翻车鱼的皮由厚达15厘米的稠密骨股纤维构成,而未成年的翻车鱼的皮也厚达几厘米,只要不是被海狮咬中头部,小翻车鱼就有可能逃过一劫。当海狮咬不透小翻车鱼的厚皮时,就会气恼地将翻车鱼高高地抛向空中。那些小翻车鱼就会像飞碟一样在海面上惊险地飞来飞去……
  十几头海狮发现巴塔前来护驾,仗着自己同类多,又开始向巴塔发起了攻击。海狮张着大嘴快速冲向巴塔,水底还传来它们那低沉恐怖的吼声,罗瑞不禁为巴塔暗自着急。
  但巴塔却好像毫不介意。僵持了几分钟后,巴塔开始反击了,只见巴塔庞大的身体猛地翻滚着向前一撞,一只一直在它身边逡巡着准备下口的海狮猝不及防,遭受重击后,翻滚了几下,就肚皮朝上地漂在海面上了。
  水面上波涛汹涌,巴塔翻滚着潜水几次后,再一次像炮弹一样跃出水面,那两只不知死活的海狮远远地被它甩到一边。终于,海面上又恢复了平静,劫后余生的小翻车鱼群又围绕在巴塔的身边。巴塔又像个飞碟一样"低调"地浮在水面上晒太阳。刚才那只被它撞昏的海狮醒过来后迅速逃之夭夭……
  在大海中生存,善于捕食是最重要的一关。同样漂浮在海中的箱水母,是翻车鱼理想的食物。成年的箱水母,有足球那么大,蘑菇状,近乎透明。它的触须上有几十亿个毒囊和毒针,足够用来杀死20个人,毒性之大可见一斑。然而,巴塔有自己独特的捕食方法来制服这个海底世界的毒王,当箱水母头部的触角开始肆意摇曳,随时准备缠住巴塔将它毒死时,巴塔却慢慢悠悠地从箱水母的后方或者是上面向它发起进攻,先是用嘴将箱水母的触角咬断,箱水母上下翻滚,慢慢便失去了抵抗能力,最后成了巴塔的猎物。
  在静谧的海洋里,翻车鱼采取了一种随遇而安的处世之道。当许多弱小的鱼类四处游窜,有的甚至已被鲨鱼吃掉时,翻车鱼却悄悄长大,它用5年的时间,从体长0.25厘米长到成年后的3~5米,体重比幼鱼时增加了6000万倍,成为名副其实的海中一霸,再也不惧怕任何天敌。而这种生长速度,堪称动物界的生长冠军!
  在离开海岛之后,罗瑞在一篇散文中动情地写道:"离开纽芬兰之后,我始终忘不了憨憨的翻车鱼,它呆头呆脑,却大智若愚,是个友爱纯洁的大鱼。在浩瀚的大海中,它不会游泳,却能够生长成没有天敌的强者,这种柔中带刚的坚毅,又是我们几人能够做到的呢?"
  (钱华摘自《知音》2007年6月上半月版)

5昼夜孤岛求生 戴炜

  去年,一部风靡世界的美国电视连续剧《迷失》以其惊险的剧情,在全世界刮起一股收视旋风,《迷失》讲述的是一架飞机于东南亚上空失事后,机上幸存乘客在一座荒岛上绝境求生的故事。不久之后,在美国阿拉斯加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惊险故事……
  
  身陷绝境
  
  2006年12月23日下午,在美国阿拉斯加上空,47岁的飞行员霍尔曼驾驶着他心爱的MAULEMX-7小型单引擎飞机正在云层中穿行。他是个商业飞行员,平时主要为阿拉斯加的一些科学考察机构服务,霍尔曼是个有着数千小时飞行经验的空中老手。这一天他就是从瓦西拉附近的帕尔默出发,为300英里外的塞尔多维亚当地一家公司送份快件。这样的短途飞行对他来说就像吃饭睡觉一样简单。
  飞到中途,他忽然想起这附近库克托利克海湾中的一个海滩上,有一种妻子特别喜欢的鹅卵石。明天就是圣诞节,再过几天就是他和妻子妮可拉结婚20周年纪念日,既然路过,何不顺便去帮妻子捡上几块当作礼物呢?这可比花钱在商场里买华而不实的东西更令人惊喜啊!他轻巧地将飞机拉了一个弧线,掉头向库克托利克海湾飞去。
  将飞机停在海滩上后,霍尔曼走了出来,他一边散步,一边寻找着妻子钟爱的那种鹅卵石,他浑然不知,在这一片安静祥和气氛的背后,危机正在向他紧逼而来。
  等霍尔曼心满意足地提着一袋鹅卵石打算回家时,时间已经不知不觉过去了3个小时。当他坐进驾驶舱,却惊讶地发现引擎怎么都无法发动了。在这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碰上机械故障可不是个好事情。正当他着急地鼓捣飞机时,海滩上的水位开始迅速上升:涨潮了!一波又一波汹涌的浪头向飞机扑来,飞机就像孩子手里的玩具一样剧烈摇晃,不一会儿,就开始发出"嘎吱、嘎吱"的断裂声,MAULE MX-7总重量不过700公斤,机翼轻薄,它哪里能够经受得起巨浪的撞击?
  多年的飞行员逃生训练使霍尔曼当机立断,他本能地抓起后座上放的一顶帐篷、一支枪以及一些沙丁鱼罐头,然后打开机舱门,迅速跳下飞机。冰凉的海水瞬间将他包围,一股冲力像拳头一样把他打了个趔趄。胸口发闷,几乎摔倒。霍尔曼奋力向地势较高的地方跑去,等他将手里的东西放下,准备再次冲上飞机取其他东西时,飞机早已被卷进无边无际的大海了……
  好险,就差那么几秒,他差点儿就和心爱的飞机一起被卷进大海了!此刻,暮色开始蔓延,他悲哀地发现:虽然自己侥幸捡回了一条命,但眼下的处境却极为凶险!自己已经彻底被困在了这个远离正常航线的孤岛上。没有食物和呼救设备,也没有取暖用品,自己如何在这孤岛上度过危机四伏的漫漫长夜呢?
  此刻,几百英里外的霍尔曼家中怎么也想不到,正在回家路上的霍尔曼已濒临绝境,面临着死神的威胁!
  
  孤岛求生
  
  在勉强咽下几口沙丁鱼罐头后,霍尔曼紧紧地蜷缩着身体,尽量不让热量流失。霍尔曼在帐篷内冻得瑟瑟发抖,他闭上眼睛,去想自己深爱的妻子和孩子,只有这样,他才不会感到寒冷和孤独。
  此时,距离霍尔曼失踪已经整整8个小时。在快递公司向机场打来问讯电话后,机场控制台就不停地呼叫着霍尔曼的MAULEMX-7,可霍尔曼依旧杳无音讯。空中雷达扫描显示也是一片空白。无奈,机场工作人员只得把这一不祥的消息通知了霍尔曼家。妻子妮可拉惊呆了!……
  在度过一个惊心动魄的不眠之夜后,霍尔曼看到灿烂的太阳浮出了海面,他也开始了求生之路。要想绝境求生,首当其冲的就是要解决肚子问题。食物怎么办?罐头最多只能支撑一两天,可等待救援或许是个漫长的过程。霍尔曼望着大海,忽然灵机一动:干脆捕鱼吧!于是,他砍了一截树枝,撕下一截衬衫,把随身携带的小刀绑了上去,一把最原始的"鱼叉"做成了。他跳入冰冷的海水中,努力寻找着猎物。可是,他挥舞着"鱼叉"干了两个多小时,不仅没有又到一尾鱼,脚底还被海底锋利的贝壳划开了几道伤口,被海水一浸,钻心地疼……
  霍尔曼看到沙滩上有几只被海水冲上来的贝壳,不由得喜出望外,他用石头砸开贝壳,生贝壳里含满泥沙,而且有一股腥味,寄生虫也不少。开头两口,他几乎全吐掉了。后来霍尔曼闭上眼睛,囫囵吞下了贝壳肉,大嚼起来。
  两天过后,又冷又饿的霍尔曼感到全身虚弱,而且,贝壳也不是随时都能捡到的。脚底的伤口此时开始化脓,疼得他直咧嘴,难道自己就这样死在这个鬼地方了吗?霍尔曼忍不住悲哀地想。但一闪念间,妻子和孩子们的身影又出现在他眼前。霍尔曼从来没有比现在更加思念他们,即使为了他们,他也要顽强地活下去。
  阿拉斯加的冬天摧毁了所有的绿色植物。四周除了冰冷的海水,就是光秃秃的岩石。突然,一点灰暗的颜色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伸手一摸,软软的、粘粘的,原来是苔藓。他抓了一点试探性地放进嘴巴里一嚼,顿时一股苦涩的味道刺激了味蕾,他连忙吐了出来。
  好不容易发现"食物",霍尔曼不甘心放过,他试着生起火堆,将苔藓加热。嘿,加热后的苔藓入口就不那么生涩了,味道也不那么难闻了。这天是25号,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圣诞节。"圣诞快乐!宝贝们!"霍尔曼默默地在心里对他们说,然后抓起一把苔藓"圣诞大餐"含泪吃了起来……
  26日一早,霍尔曼背起枪和帐篷,拖着受伤的腿,准备沿着孤岛的海岸线走一圈,看看能不能觅得一线生机。小岛上的地势崎岖不平,他的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怎么都抬不起来。此刻,霍尔曼的精神已经陷入了一种昏昏沉沉的状态,脚底的伤口因为没有消毒,已经受到感染,他发起了低烧。他整整走了17个小时!因为走动时脚底的伤口还在不停地渗血,染红了袜子,滴在了路上,对霍尔曼来说,这就是一条求生的血路!他实在太累了,饥寒交迫中,他真想就地美美地睡一觉,但他不敢睡,在这种低温天气下,只要睡着也许就意味着再也无法醒来。
  深夜,霍尔曼蹒跚着来到一处较为平坦的沙滩。突然,他发现前方不远处晃动着一个巨大的黑影,在呼啸的海风中显得格外诡异,那个庞然大物似乎正在向他压来。极度惊恐之中,疲累不堪的霍尔曼晕了过去……
  
  劫后重生
  
  两个小时后,海滩上的霍尔曼奇迹般地从昏迷中苏醒。他发现前方的黑影还矗立在那里。他细细一看,不禁哑然失笑——这个昨晚看起来像魔鬼一样的庞然大物,居然是个简陋的小木屋。霍尔曼看到了希望,他激动地推开木屋的门:原来这是当地渔民在岛上建的临时住所。屋里还有一些大米,饮用水以及一张较为完整的地图,最重要的是,还有一个无线电通讯设备,喝下两口水后,霍尔曼就开始锲而不合地用无线电向外界发出求救信号。他知道,这也许是他唯一的求生机会了。在焦虑中度过几个小时后,霍尔曼终于收到了回应。
  27日凌晨3点半左右,正在附近执行训练任务的阿拉斯加海岸警卫队一架C130飞机,接收到了霍尔曼的求救信号。
  老天似乎还嫌作弄霍尔曼不够狠,正当海岸警卫队如火如荼地准备营救时,一场暴风雪却又不期而至。孤岛地区空中能见度极差,飞机向下只能看到一片狂舞着的白色雪花。眼看营救人员无法找到自己,霍尔曼情急生智,他拆除了小木屋的门板和床,用它们生了一堆为营救人员指路的篝火。
  在漫天飘舞的雪花中,营救人员几经努力,最终成功地用捆绑带将霍尔曼拉上了直升机。在独自挣扎整整5昼夜之后,霍尔曼几乎衰竭。获救后,他气若游丝,微弱地说了句"告诉妮可拉,我还活着",就陷入了深深的昏迷之中……
  两天后,霍尔曼终于在医院中睁开了眼睛,此时,他的妻子妮可拉早已带着孩子在他身旁守护多时。霍尔曼示意妻子从他的大衣口袋里取东西。妮可拉伸手一摸:赫然是一小袋自己最喜欢的鹅卵石!她什么都明白了,看着躺在病床上的丈夫,手捧着这袋石头,她仿佛捧着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石。她忍不住低头亲吻丈夫:"谢谢你,亲爱的!不过,你以后可不许擅自离开航线了……"
  在恢复健康后,霍尔曼接受了英国《泰晤士报》的采访,他说:"在这5天时间里,我心里不停念叨的就是妻子和两个孩子,与家人团聚的强烈愿望使我挺过了最难熬的时刻。"
  (从渊摘自《知音·海外版》2007年第5期)

品味橄榄油 [法]黄晓敏

  橄榄油含不饱和脂肪酸80%以上,在植物油中占首位。它降低血液中的低密度脂蛋白,有防止动脉硬化的功能,是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理想用油。此外还可以减少胃酸、促进胆汁分泌和帮助维生素的吸收。
  地中海一带,橄榄主要用于烹调,炖家禽烤比萨饼,扔进几粒可以提味。单吃,大多是喝开胃酒时当下酒物,经过腌制的橄榄,有成、酸、辣、苦或者几味兼而有之,还有碾碎成酱的,抹在面包上。绿橄榄和黑橄榄其实是一种,前者是未成熟的青果,后者是在10月采摘后经过碱水处理,然后用盐水浸泡而成的。
  橄榄的产地集中在地中海沿岸欧洲五国:法、意、希腊加上西班牙和葡萄牙,占了全世界产量的75%。
  最有名的食用橄榄来自希腊。这大概是因为希腊橄榄个儿大漂亮,而且罐头出口最多。就其味道来说,绝对比不上法国和意大利的小黑橄榄。著名的尼斯橄榄比云豆大不了多少,且核大肉薄,但嚼起来余香满口,即使需要嗑瓜子儿一般的耐心,也都值得。不过这样的橄榄出了产区很少能买到,当地人自己吃够了,就把丰收的果实榨了油。
  法国东南一带橄榄园随处可见,过了意大利边境方知是小巫见大巫。意大利沿海橄榄漫山遍野,枝叶和树干之间有一层杏黄色,走近才看清那是树下张起的尼龙丝网。熟透的果实落在网里,主人只需定时去收。后来听说这办法是法国科西嘉人发明的。
  以为意大利是第一橄榄大国的错误,我持续了多年,直到去了西班牙的安塔露琪亚。一入境,仿佛陷进了连绵起伏的橄榄树海洋,这里的树矮小干瘦,孕育果实的能力却惊人。春末夏初,安塔露琪亚的太阳还没有把土地晒成一片焦黄的时候,满坡是翠绿的地毯,团团淡青色的雾,草尖浮着星星点点的野花。
  说起西班牙贵族,还是因为安塔露琪亚的橄榄。这里的园林至今保留着"阿西恩达"的统治形式:
  大片种植园是贵族庄园主的领地,当中筑起别墅,耕种有农奴,起居有仆役。15世纪末,哥伦布为西班牙女王发现了新大陆,这种庄园就移民南美,成为典型的蓄奴制农场。如今,农业工人代替了奴隶,贵族们仍以无所事事为荣,舞会饭局游乐消遣。"阿西恩达"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种制度,也是一种残存的文化。
  采摘成熟的橄榄,从11月的圣卡特琳娜节开始,持续到来年2月。收下来的橄榄要当日压榨,否则就会发酵。鉴定橄榄油,跟品酒差不多。品油师把产品依次送进嘴里,咂漱一番,再吐出来。新油上市要庆祝,原始的美味是用面包蘸了橄榄油,往上边擦一瓣大蒜或者抹一勺橄榄酱,就着它喝红葡萄酒。
  按欧洲标准,橄榄油分为6个等级,不过很少有人对它认真。其实不能忽视的只有一点,就是要买冷压初榨油,这第一次压榨出的油,纯度高,味道也好。除此之外,就像喝酒一样,看各人口味了。一般说来,拌生菜可用香气醇的;中国菜以热炒为主,宜用味道清淡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入烹调只用橄榄油,甚至用它代替黄油做糕点。
  西方人食油习惯的改变,大概较我们迫切,因为他们除了肉食还吃黄油、奶酪,摄入的动物脂肪即饱和脂肪酸太多。美国人认为,经常喝少量葡萄酒的法国人之所以身体好,是因为酒中的鞣酸促进血液循环,波尔多红酒含鞣酸最多,效果尤佳。
  橄榄油好在含不饱和脂肪酸。这样的植物油还有很多,不吃橄榄油的人也不必遗憾。玉米油和大豆油都能降低胆固醇,对动脉硬化有特殊疗效。葵花籽油除了含有大量不饱和脂肪酸,还有维生素E和胡萝卜素,可抗细胞衰老。
  论起好吃的,还有核桃油,不但香喷喷,而且含有心血管健康不可缺少的两种亚油酸,这些基本亚油酸人体不能合成,必须从食物中摄取。
  在法国,只有几棵橄榄树的人,自己没有榨油作坊,不愿意让橄榄烂在地上的,可以送到油坊请人加工。你可以带着瓶子和橄榄去油坊,先按公斤交了加工费,再交几个瓶塞儿钱,便能美滋滋地带着橄榄油回家了。
  (李亮摘自《海外文摘》2007年第5期)

向奥林匹克致敬 佚名

  奥运何来?
  
  奥林匹克,原指古希腊时期在奥林匹亚举行的天神宙斯的祭祖活动。祭祖活动中的体育比赛被称之为"奥林匹克竞技"。后来人们又把包括奥林匹亚竞技在内的整个活动都冠以"奥林匹克"的称呼。
  在希腊这个充满神话故事的国度里,单就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起源就有三种不同的传说。相传宙斯的父亲克罗诺斯为了考验儿子的能力,决定和他进行一场比武。宙斯大胜,接受了万神之首的王冠。为了庆祝这个胜利,奥林匹亚举行了盛大的庆典,其中包括竞技比赛,也就是最初的古代奥运会。另一种传说与宙斯的儿子赫拉克勒斯有关。他在伊利斯城邦完成了常人无法完成的任务——不到半天工夫便扫干净了王国里堆满牛粪的牛棚。但国王不想履行诺言,赫拉克勒斯一气之下赶走了国王。为了庆祝,他在奥林匹亚举行了运动会。关于佩罗普斯娶亲的故事流传得最为广泛。传说宙斯的孙子佩罗普斯爱上了皮萨城邦国王的独生女希伯达米娅。但是国王要求求婚者与他进行驾车比试,获胜者才可以娶走公主,反之将被处死。通过激烈的角逐,佩罗普斯大获全胜,既娶到了公主,又继承了王位。因此佩罗普斯在奥林匹亚举行盛大的竞技会,以示庆祝。佩罗普斯成了传说中的古代奥运会的创始人。
  奥林匹克运动会发源于古希腊,复兴于希腊。这个看似来自远古的机构,却因为它渴望和平、尊崇公平、追求健美的理念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变得越发有意义。古代奥运会所创造的竞技运动模式与组织形态,在现代体育中得到伸展与升华。
  事实上奥运会的起源与古希腊的社会体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公元前9世纪~前8世纪,希腊城邦制的奴隶社会逐渐形成,建立起了200多个城邦。城邦各自为政,彼此之间战争不断。公元前884年,伊利斯城邦与斯巴达城邦发生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争夺奥林匹亚的战争。然而广大人民渴望和平的生活,经过协商,双方订立了"神圣休战月"条约,规定奥林匹亚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并将其作为和平的圣地和竞技的场所。在古希腊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只有体育竞技活动可以将战争与和平暂时统一起来。
  按照竞技会的规定,赛会前后一段时间(初为1个月,后延长为3个月),整个希腊境内要实行"神圣休战"。"休战"期间,任何人都不得动用军队、挑起战事,违者将受到惩罚。在竞赛活动中,人们增进了了解、加强了友谊、有利于缓和各城邦间的关系。因此团结和友谊成了古代奥运会的支柱。运动会最初出现时,并不是统一组织的,而是分散在科林斯、雅典、奥林匹亚等几个地方。到了公元前8世纪其他地区的运动会相继解体,并集中在奥林匹亚举行,这也是古希腊运动会以奥林匹亚命名的原因。
  
  神圣的奥林匹亚
  
  奥林匹亚位于欧洲南部的伯罗奔尼撒半岛西部,阿尔菲奥斯河北岸,距离雅典300余公里。奥林匹亚是古希腊最古老的宗教中心,万神之主宙斯和他妻子赫拉的神庙就坐落于此。在过去的几千年里,每逢七八月份,无论是战争还是和平,古希腊人都会在这里聚集,举行盛大庆典。最早的竞技会是在草地上进行的,随着奥林匹亚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和财富的增多,竞技会日益走向正规化和制度化。奥林匹亚开始修建了各类训练馆、运动场和其他附属性建筑设施。
  
  向古代奥运会致敬
  
  作为与古代奥运会一脉传承的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承办方总是千方百计地以各种形式向古代奥运会致敬。
  点燃火炬 在古希腊,女祭司在奥林匹亚点燃圣火的同时宣读运动员誓言,随后将圣火授予第一位火炬手,火炬传递正式开始。
  1928年德国人瓦莱尔德提出效仿古代奥运,在现代奥运会上举行火炬传递的建议。1934年国际奥委会采纳了这个建议,规定火炬传递成为奥运会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开幕式 开幕式是奥运会的重头戏,东道主总是挖空心思想给世人一个风格独特、记忆深刻的开幕式。因而每届奥运开幕式总是有一些创新、一些花样,但都脱不了一个主题——那就是对奥运精神的诠释、对和平友谊的向往、对各国来宾的热忱。
  1896年第一届奥运会的开幕典礼中,东道主演奏的古典弦乐后来被定为奥运会会歌。1908年第四届英国伦敦奥运会首次规定,开幕式上各代表团应服装统一,在本国国旗的引导下列队入场;规定旗手经过观礼台时,将旗帜下垂以示致敬。1920年,比利时安特卫普举行的第七届奥运会开幕式为奥运会做出了三大贡献——升起奥运会会旗、开创了现代火炬的滥觞、继承发展了运动员宣誓仪式。1932年,洛杉矶奥运会建成了第一座为运动员提供住宿的奥林匹克村。
  闭幕式 闭幕式营造的是轻松的气氛,其中有故事的一段是关于"运动员不分国籍入场"。这个建议来自一个署名为"17岁中国男孩"的人。他建议闭幕式入场时,让各国运动员作为一个整体出现,让人们把战争、政治、国籍统统忘掉,让欢乐、温馨溢满全场。自从1956年墨尔本奥运会上演了这样一幕之后,奥运会闭幕式从此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颁奖礼 在古代,奥运会的颁奖典礼是在最后一天进行的。这是一个庄严而又隆重的时刻,每个获胜者会获得一顶橄榄桂冠,一条棕榈枝。千万不能小看这顶橄榄桂冠,它是由双亲健在、品行端正且具有纯正希腊血统的少年,用纯金打制的刀子在宙斯神庙旁的橄榄树上割下来的橄榄枝精心编制而成的。除此之外,获胜者还将获得免去一切劳役、在剧场留有最好的座位等福利。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颁奖在继承了古代奥运模式的同时也有所发展。第一届奥运会的奖牌只有银、铜两种。冠军获得银牌和橄榄枝环,亚军获得的是铜牌和月桂花冠,而季军只有铜牌。到了第三届奥运会,首次向前3名颁发金、银、铜质奖牌,并将仪式放在决赛后现场进行。第十届奥运会第一次为前3名设置不同高度的领奖台,并在一个项目结束后立刻发奖。
  历经发展,奥运会的颁奖礼已经不断得到完善。
  (小宿摘自《文明》2007年第5期)

台湾的中文考试题 易名

  台湾的中文考试题目和祖国大陆有很多不同,同样都是那些知识,但考起来很有意思。看看他们的一次中学考试里的选择题:
  1.去年暑假,冠云与家人到大陆旅行,回来之后冲洗照片,赫然发现一张不可能拍到的灵异照片,这张照片的景象应该是:
  (A)四面荷花三面柳(B)绿树村边合(C)古道西风瘦马(D)三更画舫穿藕花
  答案:D,因为其他都是正常现象。
  2.在《中国历代女作家》这本书里,"找不到"哪位女作家的相关作品?
  (A)李清照(B)刘侠(C)潘希珍(D)彭端淑
  答案:D,他是男的。
  3.老师要每位同学选读一本小说,开学后上台发表读书心得。请问下列哪一位同学的报告,不但让一旁的老师听了摇头,还引起全班同学哄堂大笑?
  (A)《论语》读后感(B)《三国演义》读后感(C)《老人与海》读后感(D)《世说新语》读后感
  答案:A,能把《论语》当小说读的学生,应该向他膜拜,而不是摇头。
  4.为了自然科报告的需要,婉容上《鸟类百科大全》网站搜寻资料。请问她所打的四组关键词中,哪一个是查询不到内容的?
  (A)鸿鹄(B)鸿儒(C)鸱枭(D)昏鸦
  答案:B,虽然大学者有时也会"鸟鸟"的,但那并不代表大学者就是鸟。
  5.苏轼与好友张怀民夜游承天寺,请问他们不可能看到什么景象?
  (A)小斋幽敞明朱曦(B)提灯的萤火虫(C)在松针稀疏处闪烁的小镇灯火(D)慈乌夜啼
  答案:A,曦者日光也。
  6.晋宏所做的动作里,哪一个没有"拍"的意思?
  (A)打球(B)打寒噤(C)打人!(D)打蚊子
  答案:B,虽然有时A和C也不用拍。
  7.做下列哪个动作时,左手和右手并不会交叠相碰?
  (A)"攀"上月台(B)为子"祈祷"(C)"抚掌"而笑(D)"揖"让而升
  答案:A
  8.下面哪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规则?
  (A)桥下之人犯跸(B)朱自清的父亲穿越火车铁轨(C)小明的爸爸酒后驾车(D)徐志摩骑自行车追逐夕阳
  答案;D,在高速公路上骑就会了。
  9.全校的大扫除时间,由下列4个人打扫的态度,可看出谁的个性最急躁?
  (A)玉芳好整以暇地整理工具箱(B)启惠慢条斯理地扫着走廊(C)佑橙气急败坏地刷着厕所地板(D)建青从容不迫地擦着窗户
  答案:C
  10.为了帮同学复习期末考,老师在黑板上写出几个生难字词要大家齐声朗读,请问下列哪个词语让不太会发卷舌音的思源感到很困扰?
  (A)滑稽(B)佝偻(C)强聒(D)容赦
  答案:D,试试看,真的很难念。
  11.为更加了解小令、中调、长调在字数上的相关规定,佳燕依照国文老师的推荐,到图书馆借《草堂诗余》这本书来当参考。请问佳燕应该往哪一类的书架上去找,才能找到这本书?
  (A)近体诗(B)词(C)曲(D)新诗
  答案:B
  12.慧禅创作了一首五言绝句投稿《东峰青年》,已知稿费是以每字5元来计算,请问慧禅一共可以获得多少稿费?
  (A)100元(B)140元(C)200元(D)280元
  答案:A,5言×4句×5元=100元。
  13.信廷决定上高中后一定要加入学校最热门的国乐社。请问他在社团里,可以学到哪一种乐器的演奏技巧?
  (A)胡琴(B)钢琴(C)小提琴(D)风琴
  答案:A,认为BCD是国乐的请举手,教室后面有墙壁,手放下后自己去撞。
  14.当贺毅写国文作业时,因为懒得翻课本,就直接拿有德的簿子来抄。在糊里糊涂照抄的情况下,请问下列哪一句话抄错了?
  (A)梁启超,字卓如,号任公(B)别号冰果室主人(C)曾参与戊戌变法(D)是近代著名的政治家与学者
  答案:B,有人念到大学了还会把饮冰室记成冰果室,所以不怪贺毅。
  15.下列哪组服饰和配件,最有可能是古代女子的打扮?
  (A)玄端章甫(B)羽扇纶巾(C)拖鞋汗衫(D)云鬟花黄
  答案:D。A祭典礼服,B诸葛亮专用,C邋遢男专用。
  16.就你对孔子的认识,你认为他的星座应该是属于:
  (A)争强好胜,表现欲强的牡羊座(B)优柔寡断,多愁善感的金牛座(C)公正无私,博爱仁慈的天秤座(D)处处桃花,风流文雅的射手座
  答案:C。A子路,B徽钦二帝,D那是段誉他爸。
  (周杰摘自"中学生课网")

美国父亲们的百年变迁 编译/郑逢操

  您想了解一下,这100年来美国父亲们思想、工作、生活中的一些变化吗?下面笔者将为大家对比一下1900年的父亲们和当下的父亲们的各方面表现,从中您不难看出时代变迁给我们打下的深深烙印。
  1900年,"马力"这个词真的指父亲那匹马的速度、力量。今天,它指代他赖以代步的汽车的功率大小。
  1900年,一个父亲能给全家一所遮风挡雨的房子,他就是成功的。今天,他们需要给家人购置一座有露天平台、游泳池以及能放四辆车的车库的房子,而且这座房子只是用来度假。
  1900年,父亲们只需要等待医生告诉他孩子将在何时降临。今天,一个父亲必须在妻子生孩子时,穿着防护服,抑制住激动的心情,做全程录像。
  1900年,父亲们指望孩子们能快速成长,尽快加入家族生意中获得锻炼。今天,父亲们希望孩子能尽快从大学回家,以便有充足的时间,让他教自己操作电脑以及如何摆弄新潮的录像机。
  1900年,父亲们轻轻摇醒自己的孩子并低声说:"起床,该上学了。"今天,在凌晨4点,孩子们不耐烦地叫醒父亲,高声喊着:"快点起来,练习曲棍球的时间到了。"
  1900年,父亲下班回家在晚餐的饭桌上与妻儿相聚。今天,一个父亲回到家,看见一张纸条:"基米在练习棒球,辛迪在体操馆,我去跳健身舞,比萨饼在电冰箱里。"
  1900年,父亲和儿子能在郊外钓鱼时,推心置腹地交谈。今天,父亲粗鲁地把耳机从儿子耳朵里拔出来,叫嚣着:"能给我一分钟时间和你谈谈吗?"
  1900年,父亲给孩子一个铅笔盒做礼物,儿子满心欢喜。今天,父亲们花费800美元买玩具给孩子,孩子们尖叫,我想要别的牌子的玩具。
  1900年,父亲节的礼物可能是一套手工工具。今天,他将获得一台笔记本电脑。
  1900年,父亲们会说:男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堡。今天,他们会说:欢迎光临我的存钱罐。
  1900年,父亲们所说的"在交易市场上的幸运日",是指牲口交易非常顺利。今天,它指的是父亲在证券交易所买到了合适的股票。
  1900年,一顿丰盛的晚餐是指父亲给围在桌边的孩子讲了好多有趣的故事。今天,它指父亲买回家的麦当劳。
  1900年,当父亲进入房间时,孩子们会起身致意。今天,他们会说:"爸爸,你侵犯我的私人空间了。"
  1900年,父亲会因女儿的穿着不得体,以及回家稍晚点儿,就大发雷霆。今天,父亲为了打破父女之间的冷战没话找话:"那么,那么……你戴这对耳环有多久了?"
  (聂勇摘自2007年4月25日《合肥晚报》)

看美国人如何教育小学生 施雨

  一个经济强国背后的推动力是什么?他们究竟行使一套怎样与众不同的管理和教育制度?
  也许国内的读者会觉得,一个已经读到五年级,马上就要毕业的美国小学生,对其数学能力的要求,仅仅限于加、减、乘、除运算,这未免水平太低了。
  我婆婆退休前是搞幼儿教育的,她看到美国小学生整天"都在玩"不免叹气,她对我说,施嘉特今年五年级,马上就小学毕业了,要是在中国,学生的压力已经很大,整天埋头做功课。可是你看这孩子,每天放学就出去和一群野孩子打美式橄榄球、踢足球……疯玩,做作业、弹钢琴的时间那么少,你做母亲的要抓紧啊!我说,施嘉特在学校成绩几乎全A,除了偶尔失手,有时候连着拿几个100分回来。对美国小学生来说,我觉得够了。小学教育不是精英教育,我更注重他运动、课外活动、交友联谊等的全面发展。
  当然,婆婆还是不满意,她说美国的功课太松、作业太浅,估计考试也很容易。她强调,我们中国人讲究打基础 ——扎实的基础。其实,美国人也讲究打基础。只是中国的所谓的"基础",和美国人的不同罢了。美国人讲究做人的底线,这种观念就是从小培养起来的。美国小学生要打的基础是做人的自信、诚实、善良、公正、包容,以及独立自主的意识,也就是说,他们从小就学会了美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而不是为这个核心价值服务的知识。
  然而,与我婆婆持相同观点的大有人在,更有甚者把美国的中小学教育贬为"一塌糊涂",其中措辞最激烈、情绪最激动的多是从中国来的中小学教师。他们得意的是,每年国际数学竞赛名列前茅的都是中国学生,美国的中小学教育简直无法和中国的相比。有时候,美国中文报纸上还有大标题"数学比一比,美国只能算发展中国家。"
  有一次华人聚会,孩子们的父母回忆起自己年轻时的故事,在场的女士坦白,当年找丈夫的标准几乎都是要"学习好",至于外形、性情、修养都在其次。而眼下自己的下一代,如果你问她们班上男生谁的学习成绩最好,她们很茫然,但学校里哪个男生运动最出色,绝对了如指掌。在孩子们眼里。朋友、友情、快乐,比成绩重要多了。
  一位带着9岁儿子来美国的父亲感叹,把儿子交给美国学校真是忧心忡忡,那是什么样的学校呀!课堂上随意得像自由讨论,可以放声大笑;老师和学生常常坐在地上没大没小,上学就像在玩游戏;每天下午3点就放学;还居然没有统一的教科书。
  只是孩子放学后直奔图书馆,常常背满满一袋书回来,可是没两天就还了。他又问,借这么多书干吗?儿子回答:"做作业。"然后,看到儿子在电脑上打出作业的题目《中国的昨天和今天》,他惊得差点儿跌地,这都是什么题目?试问哪位在读博士生敢去做这么大的课题?他责问儿子这是谁的主意,儿子正色道:"老师说,美国是个移民的国家,每个同学都要写一篇关于自己祖先生活国度的文章,还要根据地理、历史、人文,分析与美国的不同,并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这位父亲没有做声。
  过了几天,他看到儿子的作业出来了,一本20多页的小册子,从九曲黄河到象形文字;从丝绸之路到五星红旗……整篇文章气势磅礴,有理有据,分章断节,特别是最后列出的一串参考书目,让做父亲的大气不敢出。这种博士论文的气派,他是30岁过后才开始学到的。等到孩子六年级学习快结束的时候,他更是瞠目结舌,老师留给学生一连串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问题,简直像是国会议员候选人的前期训练:
  "你认为谁应该对这场战争负责?"
  "你认为纳粹德国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你是杜鲁门总统的高级顾问,你将对美国投原子弹持什么态度?"
  "你是否认为,当时结束战争最好的办法就只有投原子弹?"
  "你认为今天避免战争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美国历史只有区区200年,却足以开启学生们的智慧大门。
  这位父亲还记得,他儿子小学毕业的时候,已经能够很熟练地利用图书馆的电脑和微缩胶片系统,查询所需的文字和图片资料。有一次,父子俩因为对狮子和豹的觅食性发生争议,第二天儿子从图书馆借回美国国家地理学会拍摄的有关动物的录像片,父子俩一边看一边讨论。美国小学生这时候已经学会了有疑问去哪里找答案的方法。
  除了图书馆,美国中小学生做作业和一些研究报告,很多时候是靠查询有关网站。
  中国留学生来美读博士,从入学到毕业,拿下博士学位需要5年。在研究生院,很多人都有相同的感触,凭成绩拿奖学金,美国人常常不是中国留学生的对手,可是一到实践领域,搞点儿研究性的课题,中国人往往不如美国人机灵,没有他们那么富有创造性。
  等到大家手里都捏着博士毕业证书找工作时,在写简历上中国人又落后了一大步,不会"吹"。这里我说的不会"吹",不是指没有吹的本钱,而是没有吹的本事。当然,这和整个基础教育体系和训练不同有关。中国人只习惯于在一个规定的框架里去施展本领,一旦没有了规矩,失去了指导,不见了原有的常规参照系统,对美国人来说是获得了自由,而对中国人来说,可能是丧失方向感、无所适从的恐慌与茫然。
  再后来,等到了工作岗位,工作个5年10年就更见分晓了。中国人都只能做技术,最多升到技术部门的总管,几乎没有人可以做到大公司的总裁。这些让中国人瞧不起、不服气,具体技术不过硬的总裁们,他们的本事到底在哪里?他们的本事是,了解公司里员工们的特长,并让他们把各种特长发挥到极致;员工和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把自己公司的价值所在,展示给投资商和客户,不断地拿到投资,不断地销售产品……要知道,这是典型总裁的活儿,而不是技工的。
  (刘星摘自《共鸣》2007年第4期)